這類通報機制理應作為內部消息,而非外部,對外公佈有必要嗎?_風聞
纵横鬼谷-我爱这片土地,是因为我爱这的文化文明03-28 21:29
【本文來自《江蘇淮安等地推行未滿14歲懷孕,就醫時將強制報告給公安,你們覺得這個措施如何?》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現階段,大家都只是各抒己見,把‘可能性’都説出來。
個人認為,很明顯這類通報機制,理應作為內部消息,而非外部,對外公佈有必要嗎?(應該進行社科研究,或者情報收集記錄,為以後制定同類措施執行層面增加科學意見)會對事件產生積極影響?還是消極影響?再者,這類問題是社會問題,人性相通‘圍城必闕’,那麼針對各類小診所應該全面布控,任何黑診所都將嚴懲狠狠打擊,打擊力度是令人恐懼的程度。
但這遠遠不夠,分析問題的框架似乎是隱學,這裏拋磚引玉下:這類問題,分析框架可以採用‘大環境-小環境-個體內功’,其中‘大環境-小環境’歸為外因,個體內功指代潛在受害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大環境’設計,比如‘真·守法未成年保護法’,以生理發育客觀規律設計不同階段的性教育、司法教育漏洞補上,而非‘ta還是孩子’這類幼稚膚淺世界觀指導治理社會問題。
‘小環境’則是針對家庭、學校這些環境進行改造,如劣質家庭及時監控,並且有改造方案,改造失敗也有斬斷劣質原生家庭代際污染孩子的措施方案,使其脱離此類家庭(有人總會説,沒有家庭關愛的孩子成長有問題。這類沒邏輯的人很多,因為針對這類問題,事實已經發生‘沒有家庭關愛’,還在那假設,最明顯邏輯缺陷問題,但也是當今我們社會許多人的硬傷)而對於學校,前面的性教育司法教育都在這個小環境裏展開,需要有配套的機制跟上,比如專門的老師和幫扶工作場所和工作方案(比如這個小環境也劣質,孩子有便捷通道向更高一級求助機會)等等。
最後,就是熟悉的‘打鐵還需自身硬’維度。對未成年傷害犯罪令人更加憤怒憎惡的原因之一,就是對‘知識、閲歷缺乏的不公平競爭博弈’,把定語去掉就是人們普遍對‘不公平競爭博弈’的良知層厭惡反對。實際,孩子四五歲時,就有很高警惕心理,孩子的獨立人格遠比社會‘老人’認知的要早,我們社會實際一直在閹割人的天賦本能。所以,要構建符合生物成長規律的環境風氣,文明的標誌之一就是教育體系的建立,加快知識傳承,對孩子的各類常識要普及,這普及不是隻讀背誦,還要有配套方案,進行模擬訓練,這是‘自身硬’的重要部分。
以上只是直接簡單思考,沒深度,也沒完備性可言,大夥一起討論,網絡時代,不吝交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