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了一下“寧夏萬畝林場主跪地求供水”時間線_風聞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人也不会全好全坏03-29 11:47
【本文來自《水務公司回應寧夏萬畝林場主跪地求供水 :水鹽分比較高,澆不了樹》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時間線有點亂,大概捋了一下。
2003年孫先生承包了萬畝荒沙灘種樹,當時應該是自然水源。
2008年神華寧煤集團雙馬煤礦開始未批先建。
2012年12月24日寧夏森林資源司法鑑定中心曾進行過鑑定,鑑定結果是老孫承包的治沙林一共有1817畝被雙馬煤礦非法佔用,其中林地面積為1443.5畝。
2014年央視報道,提及自煤礦建成以來,為了安全將水位降低,以前挖兩米就能有水,現在十米下去也未必能見着水。況且水源通過煤層後不僅顏色會變黑,同時也不再適合灌溉。同時煤礦配套的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每天有15600立方米的礦井水,未經處理,直接排進南湖(非自然湖泊,為長期排放礦井水,將原來的荒灘變成了小湖)。
後來應該是煤礦跟孫先生簽了個協議,説是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由煤礦負責給林場供水(應該就是處理後的礦井水)。
孫先生花了100多萬鋪設管道,準備引水(應該是從污水處理廠鋪到林場)。
現在污水處理廠雖然建好了,但是一直不提供給孫先生,原因是處理後水的鹽含量過高,不適合灌溉(應該是真的,不供水的原因大概率也不是好心,而是怕含鹽水澆死了樹,孫先生索賠)。
孫先生在煤礦建設之前做過水源的水質檢測,是合格的。現在要煤礦根據協議供水,但是煤礦如果要對處理後的水進一步脱鹽的話,每立方水的處理成本可能要增加七八塊錢(根據環評,每天有1.5萬m³的水需要處理,實際運行的產水量會有浮動)。
從2008年至今已經快15年了,從2014年央視報道至今也已經9年了,孫先生的灌溉用水問題依舊沒有得到解決,於是有了這個視頻。猜測是這期間灌溉用水多是外面拉過來的,成本太高,已經堅持不下去了。
另外煤礦廢水排放標準應該是執行《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426-2006),對於污水排放指標要求只有PH、懸浮物、COD(化學需氧量,是有機物含量指標)、石油類以及鐵、錳、汞、鎘、鉻、鉛、砷、鋅、氟化物等重金屬或有害物含量。
對於鹽含量(非重金屬鹽)沒有指標要求。
那麼當初設計建設污水處理廠的時候,就沒有考慮鹽分含量對於樹木灌溉的影響,也就沒有設計更加嚴格的脱鹽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