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信披遭重罰!上市公司罰款250萬元,實控人市場禁入10年_風聞
灯塔媒介-03-30 17:21

燈塔媒介3月30日訊,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紅太陽”,000525)3月29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8號)。
因財報存虛假記載、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未實質歸還佔資等,ST紅太陽擬被證監會責令改正、警告並罰款250萬元,實控人楊壽海擬被市場禁入10年;時任財務總監之一的趙曉華,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違法
公告顯示,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2020 年7 月6 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紅太陽進行立案調查;至3月24日,公司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ST紅太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證監會擬依法對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及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明,ST紅太陽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南京第一農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一農集團”)持有紅太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太陽集團”)49%股權,且南一農集團與紅太陽集團法定代表人相同,均為楊壽海。
南一農集團間接持有江蘇勁力化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勁力”)99.18%股權,為江蘇勁力實際控股股東。南一農集團持有江蘇科邦生態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科邦”)94.25%股權,為江蘇科邦控股股東。
根據規定,紅太陽集團、江蘇勁力、江蘇科邦同為南一農集團關聯方。
南一農集團為ST紅太陽控股股東,江蘇勁力、江蘇科邦同為南一農集團控股子公司。紅太陽集團持有ST紅太陽8%股權。
根據規定,南一農集團、江蘇勁力、江蘇科邦、紅太陽集團為ST紅太陽關聯法人。
ST紅太陽《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ST紅太陽及其子公司於2012至2016年間向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存貨、資金的關聯交易,應在2012至2016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而未披露,涉及金額合計125,100,498元,累積影響至《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
ST紅太陽及其子公司南京紅太陽生物化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生化”)2018年向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髮生直接或間接資金往來的關聯交易,應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而未披露,當年年度發生金額合計1,323,300,000元(佔當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7.87%),前述以前年度未歸還且未披露的資金佔用累積影響至2018年的金額125,100,498元,期末未披露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為140,100,498元(佔當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95%)。
ST紅太陽及其子公司南生化2019年上半年向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髮生直接或間接資金往來的關聯交易,應在《2019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而未披露,當期發生金額合計4,681,300,000元(佔當期期末淨資產的93.66%),前述以前年度未歸還的資金佔用累積影響至2019年上半年的金額140,100,498元,期末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為1,489,800,498元(佔當期期末淨資產的29.81%)。
根據規定,ST紅太陽應當充分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相關情況,而其未按規定在《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構成重大遺漏。
ST紅太陽《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及《關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歸還上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公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未實質歸還佔用資金。
經查,2020年1月17日至6月19日,ST紅太陽銀行賬户收到南一農集團和江蘇勁力銀行賬户轉來資金1,959,945,878.5元,收到南一農集團、紅太陽集團背書轉讓的銀票1,044,200,000元,合計3,004,145,878.5元。
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未實質歸還佔用資金。ST紅太陽在收到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資金的同時,於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5月28日為南一農集團、紅太陽集團開票融資提供質押擔保。
南一農集團、紅太陽集團開票後或用於貼現或再背書轉讓給ST紅太陽完成第二輪的形式性還款,第二輪形式性還款的銀票全部來自ST紅太陽收款後提供的質押擔保。
ST紅太陽累計為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存單、銀票質押擔保2,996,515,515.64元,其中,以存單形式提供質押額1,933,300,000元,使用存單67張,以銀票形式提供質押額1,063,215,515.64元,使用銀票65張,另使用銀行空餘額度8000元。
ST紅太陽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在《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還披露其用於為股東擔保的償還資金能夠為公司實際支配,在2020年5月29日《關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歸還上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降至0元,上述相關披露內容存在虛假記載。
ST紅太陽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股份凍結相關事項。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月16日,南一農集團持有的ST紅太陽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
直至2020年3月19日,ST紅太陽才發佈《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質押及凍結等事項的公告》。
重罰
監管認為,ST紅太陽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八十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ST紅太陽涉案期間,有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和《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綜上,證監會擬決定:
對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
對楊壽海、趙曉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20萬元罰款;
對詹燚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
對趙勇、趙富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對唐志軍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對陳新春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當事人趙曉華的違法行為情節特別嚴重,依據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趙曉華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當事人楊壽海的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依據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楊壽海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可在收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遞交回執,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回應
官網顯示,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是紅太陽綠色農藥的核心企業,以“綠色農藥”和上下游一體的“三藥”中間體的集科研、製造、市場為一體的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
ST紅太陽2022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公司全年實現淨利潤8.3億元-10.3億元,同比增長122.17%-127.51%。
ST紅太陽回應稱,最終處罰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向廣大投資者表示誠摯的歉意;公司將吸取經驗教訓,強化內部治理的規範性,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
ST紅太陽表示,公司目前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正常,各項預重整工作均在有序推進;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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