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全職女性拿多少家務補償,這是賦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_風聞
Sven-时评人-03-31 18:12
【本文原標題為“家務補償與自由裁量”,風聞社區有修改】
家務補償是宣傳的時候走偏了,所以這幾年輿論上圓不回來。這裏面涉及到大家日常的財產爭議,所以女孩子最好還是仔細瞭解下。比如這幾天給的案件很多人看着都覺得很好,#全職媽媽離婚獲200萬家務勞動補償#。200萬是一個多數人都能覺得滿意的數額。那麼為什麼那麼多家庭主婦,離婚有的只能拿幾萬甚至在現在的一些案例裏面一分錢都拿不到呢?
是不是有的法官不尊重女性付出,不願意給女孩子離婚拿200萬呢?
不是的。家務補償和做家務無關。你腦子裏一定要有這個概念,不做家務也能拿家務補償。拿家務補償的前提是要有夫妻共同財產,法官用自由裁量權給你分你配偶的錢。
家務補償是賦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簡單説就是你們原先離婚,有1萬現金,就是一人拿5000。有1個億就是機械性的一人分5000萬。但是現在要法官根據你們夫妻的情況自由裁量,幫助弱勢方多分錢。那麼就要給法官一個工具,讓他能合法的給你們做二次分配。
這個工具被取名叫做了“家務補償”。你老公要是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你每天做16個小時家務離婚都分不到錢。取名叫家務補償去推廣,是當時認為這樣大眾會更容易接受這種裁量。輿論上能獲得更多的支持。
為什麼有些女性離婚能拿幾百萬的家務補償,有些拿不到呢?因為她們的老公不一樣。她們有些嫁給了有錢人,法官就能夠通過家務補償把有錢男人的錢通過協調或者判決給他們的老婆;有些嫁給了沒錢的男人,所以女方就拿不到錢。
但是富人家庭不給錢怎麼辦?他們不聽輿論的話,提前做了財產規劃,把夫妻共同財產變成了零,怎麼辦?
很多女孩子也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就像我前段時間遇到個女孩子。看了她婆婆的説法大致上就知道她婆婆採用的是比較流行的逆向購房。就是媽媽拿錢買房,兒子用自己每個月結餘的錢用贍養的名義給媽媽還貸。親媽再立下一個遺囑把房子只留給兒子。
按照這個流程去做,她婚姻當中男方開始的時候就是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只是有套房子,她可以住。這裏面就要她特別注意,如果她離婚的話別説家務補償了,很可能就是一分錢都拿不到。
目前真正的問題是有錢人不聽話,不肯把錢拿出來做夫妻共同財產。沒夫妻共同財產,就沒家務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