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之間的轉賬記錄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_風聞
易惠税-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信息03-31 16:13
個人之間的轉賬記錄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隨着國家推廣的《個人所得税》APP普及率越來越高,人民對繳納個税的意識也提高了。由此就有不少的人想着如何來少繳或不繳個人所得税,想着在年度彙算清繳的時候“逃之夭夭”,對於月工資不達5000元,年工資60000元的個人所得税徵收對象,國家是不徵收個人所得税的,所以工資處於這個階段的羣眾不必擔心自己少繳或沒繳個人所得税,國家是不會徵收的。那麼我們平時生活中所看到的“影視明星”、“網紅帶貨主播”、還有公司高管的個人收入那肯定是超過絕大多數人,他們的省税辦法又是怎樣的千奇百怪呢?

相信大家每月最想聽到和“最不想聽到”的一句話就是“工資已到賬”吧!這就是大家熟知的發放方式:自然人之間直接轉賬。
因為個人之間的轉款交易頻繁,也方便所以税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這就讓有些“心術不正”的人也想通過這樣的方式逃避税務監察。現在都是大數據時代了,國家的監管系統早已超乎人們的認知範圍,個人轉賬只要出現異常或預警,銀行會立即凍結賬户,接下來不僅僅是税務部門前來查詢,涉及海外賬户的更是會直接報備給當地警務系統前來一查究竟。那麼此時的轉賬記錄不就是監管部門妥妥的實證嗎?有證據的情況下你還能“完善其身”嗎?
案例: 違法事實**:**你單位2017年1月至12月通過股東劉某某(銀行尾號8567)、謝某(銀行尾號6942)、李某(銀行尾號3394)的個人賬户發放員工工資共計706,276.46元,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處罰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你單位未按規定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82,908.56元,處以百分之五十的罰款,罰款金額為41,454.28元(82,908.56×50%)。
該公司利用股東私户發放員工工資薪金,被税務部門調查後,不僅補齊了未交税款,還被處以相應罰款,得不償失。所以還是得根據合理合規的税務優惠政策來減免自身税負壓力:
自然人代開就是利用地方性税務窪地的税務部門開具發票,綜合税率為2%-3.5%,適用於利潤虛高,缺成本發票的企業及高收入的人羣,基本無行業限制(除國家明令禁止)。相比3-45%的個税税率那是大大的減輕了企業或個人的税負難題。
上述推薦方案只是減輕税負的其中一種合理合規的方案,如想了解更多,可關注《易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