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槍手”被拖欠近12萬元酬金,訴至法院為何拿不到錢?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31 15:09
來源:江蘇高院
-2023-
03/31
09:34
論文是畢業的最後一道難關
也時常讓人懷疑自己
他,擁有豐富的論文寫作經驗
卻動起了代寫的歪腦筋……
案情簡介
某老闆在淘寶網上開設“教育專營店”,經營內容為代寫各類演講、總結、策劃等文稿,包括學術論文。樊某某為職業寫手,由於代寫文稿質量較高,和“教育專營店”形成了相對固定的合作關係。
2020年以來,“教育專營店”通過微信、QQ等方式向樊某某佈置寫作任務,雙方對於不同的文稿都約定了相應的報酬,寫作完成後,雙方根據工作量定期進行結算,“教育專營店”通過客服向樊某某微信轉賬支付報酬。
2019年至2022年,樊某某共計代寫各類文稿770餘篇,其中大部分為學術論文,按照雙方約定報酬約17萬元。“教育專營店”支付近6萬元後,認為有許多客户要求退稿,給自己造成了損失,不願意再向樊某某支付剩餘報酬。樊某某訴至法院,要求“教育專營店”支付報酬119371元。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教育專營店”與樊某某之間的合作實質為代寫文稿並進行金錢交易,其中的代寫論文嚴重違背了科研活動的誠信原則 。
《民法典》 第8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是學術研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也是公共秩序在學術領域的具體體現,屬於民法典規定中的“公序良俗”。本案中樊某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應當認定為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 ,以此獲取的利益,法律不予保護,故對其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説法
代寫論文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重違背民法典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這一行為助長粗製濫造、投機取巧、抄襲等各種學術不端行為,破壞學術風氣和學術誠信環境,同時掩蓋了學生學習和學術研究的效果,阻礙了各類人才的發展成長,不利於國家對人才的培養和選拔。
在這裏也提醒廣大學子,學術研究應當遵循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 ,應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的治學態度,自覺維護學術尊嚴,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抵制弄虛造假的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