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東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_風聞
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报》官方账号-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领域标杆性报纸。04-01 23:32
3月31日,廣東省住建廳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廣東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全文如下:

(法人)名稱:廣東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9047361755677
住所(地址):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龍泉路8號安泰華府H1-040號
2022年10月13日,我廳在開展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時,抽查了你單位承建的華盛·圓坊都薈花園五標段工程項目(位於雲浮市云城區浩林西路118號),發現該項目31棟天面花架層高5.5米,屬於危大工程,存在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等問題,並向雲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了《執法建議書》。雲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核查後,確認了該項目的違法事實,並向我廳提請暫扣你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上事實有雲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現場檢查筆錄》等證據證實。
上述行為表明你單位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本機關於2023年2月7日作出了《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粵建質告〔2023〕2號),你單位2月10日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本機關書面提出陳述、申辯。本機關認為雲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你單位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認定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因此,對你單位提出的陳述、申辯不予採納。
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暫扣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的行政處罰。暫扣時間從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
你單位領取的是電子證書,本機關於處罰之日起在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台”上標註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起始時間。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你單位認為經整改已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應向本機關提出解除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經複查合格,在暫扣期屆滿後本機關在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台”上取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標註。
若你單位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複議或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