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生母竟夥同男友猥褻15歲女兒,判刑、撤銷監護權!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4-04 21:03
來源:北京晚報
-2023-
04/04
12:21
15歲的小甜(化名)暑假來京投奔媽媽林女士,沒想到一次晚飯後,媽媽竟夥同現男友對醉酒的小甜進行猥褻。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判決林女士及其男友劉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同時,經小甜爸爸張先生申請,法院根據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依法判決撤銷了林女士的監護人資格。 4月4日朝陽法院向社會通報了這起案件。
法官介紹,張先生與林女士原系夫妻關係,小甜是二人的婚生女。2016年9月,張先生與林女士離婚,約定小甜由張先生撫養,林女士不支付撫養費。
2020年9月,林女士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雙方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小甜變更為林女士撫養。平時,小甜在老家上學,假期會到北京和媽媽暫住,這次來北京是來嘗試打工的。
2022年7月12日,林女士夥同男友劉某某,先帶小甜晚飯時飲酒,致小甜醉酒昏睡,後將小甜帶到林女士的暫住地內,由林女士提供協助,劉某某對小甜進行了猥褻。小甜報警後,劉某某與林女士被公安機關抓獲羈押。
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刑事判決,劉某某、林女士均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小甜生父張先生以林女士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未盡到撫養義務及監護責任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林女士的監護人資格。同時,張先生向朝陽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
庭審前,法官前往看守所詢問了林女士的意見,對張先生的申請,林女士表示並無意見。庭審中,法官也詢問了小甜的意願,小甜也同意撤銷林女士的監護人資格。
朝陽檢察院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5條規定,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權資格:(一)被申請人有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本案符合撤銷監護權資格的情形,故朝陽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決定支持起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生效刑事判決的認定,林女士作為小甜的母親、監護人,本應對小甜進行監護、照管,卻夥同他人對小甜進行性侵害行為,嚴重影響了小甜的身心健康,屬於依法應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的情形,因此依法判決撤銷了林女士的監護人資格。
法院同時表示,張先生作為小甜的父親,亦是小甜的監護人,今後應當按照最有利於小甜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以保護小甜的人身、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