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有什麼用:英文_風聞
晨枫-军事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04-06 07:22
在高中教育有什麼用的問題上,英文可能是爭議最大的。每到兩會,差不多總會提出來爭論一番。在平日,也會有各種質疑。最常見的質疑無非是:
1、英文那麼難,把花在學英文的時間用在什麼不好?
2、我又不需要與外國人打交道,我為什麼要學英文?
3、現在有手機翻譯、AI翻譯,為什麼還要學英文?
英文難學嗎?説不難肯定是難的,但説難也不難。世界上會説不同程度英語的估計有15億人,其中以英語為母語的不到5億,主要為五眼國家加愛爾蘭。也就是説,至少有10億人是需要學英語才能説英語的。10億人都學得會,你有什麼學不會的?
問題是中國教育裏,把學英文弄得沒有必要地難了。
英文是語言,語言是用來交流的,首先需要能交流大意,然後才談得上精確和優美。但中國的英語教育把這次序弄反了,一味強調詞彙和語法,強調各種正確性,而忽略了交流和理解。
語言就是語言,具有天然的模糊性和動態性。語言也天然是與場景、上下文相關的,不是一個一個孤立、不相干的字詞機械堆積的。不完全正確但能有效交流的例子多了去了。把語言和詞彙從活生生的環境裏剝離出來,成為一個個死記硬背的對象,能不難嗎?我們的中文是怎麼學的?難道是一個一個字詞背出來的?誰都有“那東西是怎麼説來着,我知道,就是在嘴邊一時出不來了。”這就是場景差不多到位了,但與字詞的聯繫還差一點點意思。怎麼辦?換一個説法唄,把意思表達清楚就可以了。小學低年級還默寫生詞,後來就不弄了,但我們的大部分詞彙和表達都是後面學的,低年級語文與其説是基礎,不如説是引子。如果每一個人的中文字詞也都是像英文背單詞那樣背出來的,我們都連中文都不會説了,誰記得住那麼多字詞?
以英語為母語的人都沒有那麼講究語法和詞彙,中國人有什麼必要死摳?作為自然語言,一句話有不同的講法,一個意思有不同的表達法,不夠精確,不夠簡潔,不夠優美,但意思到了,有什麼關係?在英語國家裏,拼寫、語法錯誤的人一大堆,有些表達反而被中國英語教育裏“習慣用法”掩蓋過去了,比如This makes no sense。按照“嚴格”的中國式英語或許應該是This doesn’t make sense?很多人Long time no see,但照樣hit off,一點不影響他們用“不正確”的英語表達和理解。
語言也首先是用於口頭交流的,其次才是書面交流。結果中國英語教育教出來一大堆只會啞巴英語的人。這也不能全怪學生,首先是有一大堆只會啞巴英語的老師。説他們是啞巴或許不公平,但他們的開口只限於照本宣科,比啞巴沒有強多少。
同時,中國的英文教育和語文教育有同樣的毛病:忽視實用性文字的教育。比如説,英文的實驗報告、項目開題報告、總結報告、書信格式、電郵格式、短信體、使用説明書的閲讀和撰寫等,甚至PPT都有一定的方法,比如説字體大小(那些堆砌一大堆看不清的小字的PPT是犯忌的)、少用大段文字多用bullet form(這個中文怎麼翻譯?)、不要用各種動畫和炫技沖淡內容等。PPT和文字廣告版語言有很多相似之處。不光寫,讀也有講究,比如那些免責聲明、合同書等,不會讀就是一頭霧水,要誤事的。
把活生生的語言教死了,英文能不難嗎?中國英語教育應該極大地改革,但這與英文重要還是不重要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很多人認為,自己不需要與外國人打交道,為什麼要學習英語?這是很狹窄、片面的,好比操濃重方言而認定自己只需要在家鄉討生活的人質疑為什麼要學習普通話一樣。
普通話和英語還真是有可比之處。普通話和很多地方方言的差別很大,慢説外國人,中國人聽普通話和江浙話、福建話、廣東話,恐怕都不會認為是統一語言。中國好在有秦始皇,書同文了,方言差別再大,寫到書面,還是統一的。不過真要把方言白話直接寫在書面,和普通話也還是有相當大的不同,只是還能“求同存異”而已。中文和英文之間,連這點“求同存異”都不容易。
但誰都明白,方言值得保留,地方文化值得保護,但普通話是必定要學的,哪怕一輩子留在家鄉不出門。這一點都不需要解釋了。
不管是否贊同,英文實際上已經成為世界上的普通話了。在學術界,在工商界,在旅遊業,甚至在大眾文化上,都成為普通話了了。絕大多數國際學術會議上,英文是工作語言;絕大多數國際博覽會上,英文是工作語言;不管在什麼國家,國際遊客的“第一語言”通常是英語,不管來自哪個國家,到了哪個國家。聯合國有5個工作語言,實際上只有一個:英語,其他4個是陪跑的。英國脱歐了,但歐盟的工作語言依然是英語。在徹底中國的電視劇裏,也常會有英文歌曲,而且並不是英語國家流傳過來的,是原創英文歌曲,如《去有風的地方》裏,並不違和,因為歌曲表達的是情感,換一個語言只是換一個表達方式,就和越劇和崑曲同樣能表達情感一樣。
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英語“入侵”也隨處可見,各種英文縮寫已經在中文表述裏“本土化”了,人們也並不抗拒。文字是事物和概念的表述,用什麼語言並不重要,只要表述的是同一個事情。
大量科技文獻存在於英文,即使中國人發表學術結果,也常以英文發表。查科技文獻需要英文,讀國際合同需要英文,掌握引進設備需要英文,這些都是老生常談了,不必多説。走出去也一樣,到亞非拉去幹施工隊,沒有點英文是困難的。
英文也好,中文也好,都是交流工具。工具有應用場合,到什麼場合用什麼工具。現代人的流動性大,什麼場合都可能遇到,工具箱裏可不得多點工具?
機器翻譯早就有了,現在越來越發達了,但機器翻譯肯定不能代替學英語。實際上人工翻譯都不能代替學英語。看過翻譯小説的人很多,看過翻譯影視的人可能更多,必須説,只是把意思看明白了,翻譯不可能在意境和情感方面100%傳遞。只要看看中文就知道了:把《紅樓夢》、《三國演義》用白話文翻譯一遍,能一樣嗎?把李白、杜甫用現代詩翻譯一遍,能一樣嗎?即使同樣白話文,把上海話翻譯成普通話,或者反過來,也要寡淡不少,《愛情神話》普通話版看一遍?
旁人告訴你有篇網文如何好看,興致沖沖地給你複述故事,你大概一臉不耐煩:得得,別劇透,讓我自己看吧。為什麼?因為你不想旁人的轉述把原文的情趣和意境淡化了。
英文也一樣。坦尼森的《輕騎兵的衝鋒》是浪漫主義詩的傑作:
Half a league, half a league,
Half a league onward,
All in the valley of Death
Rode the six hundred.
“Forward, the Light Brigade!
Charge for the guns!” he said:
Into the valley of Death
Rode the six hundred.
這是一個譯本:
半里格,半里格,
往前衝殺半里格,
騎兵六百名
衝進死亡的谷地。
“向前衝,輕騎兵!”
他説,“向炮衝擊!”
騎兵六百名
衝進死亡的谷地。
且不説league變成看不懂的裏格,那種悲壯和浪漫全沒了。
不管是莎士比亞,還是狄更斯,不斷會有新的譯本出來,正是因為沒有一個譯本可能做到完美,人們只有不斷嘗試,從新的角度重新翻譯,試圖捕捉更多的原著精神。翻譯是解讀和再表達的過程。原著是用語言寫就的,必然有語言先天的模糊和留白。解讀有各種各樣,再表達中留白更難做到,這就像從小説改編影視一樣,不可能完全忠實。
如果説小説、詩歌是不是完全忠實可以不在乎,教科書、技術文獻和手冊就不一樣了。誰都有過看着翻譯過來的東西感到莫名其妙的體驗。這既可能是原文如此,但更多是翻譯如此,常常有“還不如直接看原文”的事情。事實上,一旦英文熟練了,再看翻譯會覺得很難忍受,會習慣性地去猜原文到底是什麼樣的。有這個功夫,還真是不如直接看原文了。
英文原文裏也確實會有很多表達在中文裏很難翻譯。前些天在和朋友們討論,boutique industry怎麼翻譯。boutique原意是小店鋪,從法文過來的,現在主要指賣七零八碎紀念品、輕時尚、廉價珠寶之類的小店,大多集中在旅遊區、時尚街這些地方。但現在boutique的意思延伸了。boutique hotel指規模較小的特色酒店,一般不是連鎖的。boutique winery一般指小眾酒莊。boutique industry則是先進、孤立但小規模、缺乏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高科技工業。這個説法在描述歐洲高科技工業時有時見到,從上下文能明白意思,但很難準確翻譯出來。
這正是語言的模糊性、暗示性的精妙。
還有人喜歡把學英文與崇洋媚外掛鈎。
毛澤東一生用過很多時間學英文。早在1920年6月7日,毛澤東給老師黎錦熙去信,表達了自己決心將各種學説研究一番的迫切願望,信中説:“外國語真是一張門户,不可不將他打通,現在每天讀一點英語,要是能夠有恆,總是稍有所得。”他還談到:“我近來功課,英文,哲學,報,只這三科”,“英文最淺近讀本每天念一短課”,“我外國文還在孩子時代,不能直接看書”。
在延安,他向史沫特萊學英文;斯諾送他《西行漫記》,他在便條上寫上“三塊肉餵你馬吃”;在會見斯特朗的時候説到美帝是紙老虎,翻譯譯成scarecrow,他不滿意,paper tiger還真是他發明的英語新詞,基辛格見到的時候,説到紙老虎“這就是我們”,兩人大笑。
在50-60年代,他學英文的條件更好,時間更多,有名的“毛主席在飛機上工作”,其實就是在學英文,拍照時秘書林克親眼目睹。
那些學英文就是對Pax Americana下跪的説法可以休矣。
語言是思維的載體,語言是文化的窗口。要理解英語的世界,只有通過英語。中國正在走向世界,世界也在走向中國。為此,我們不僅要學好中文,理解自己的事情,也需要學好英文,理解世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