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應該給加班費,這是我的基本觀點,但有些情況也要客觀看待,真的惡劣何不辭職_風聞
从新起步-04-07 21:45
【本文來自《我支持加班,給了加班費給了高工資,企業有需要時要加班,就是奮鬥者的一部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見識過的加班,那還是在八十年代,在深圳,我們公司旁邊的一個服裝廠,八成是港資企業(記不大清楚了),工人實行計件工資,底薪很低,靠計件拿錢,工人幾乎都是晚上十點、十一點才能拖着疲憊的腳步下班,年復一年,月復一月,日復一日,一個月才能休息兩天,這種加班我是很反對的,不僅是反對這種加班,而是根本反對這種血汗工廠,但今天回憶起來,我們大陸就是這樣開始崛起的;
我聽説的加班,996那種,大廠,月薪、年薪是一般企業的年輕人難以望其項背的,説實話,這樣的加班哪怕是沒有加班費,我也完全支持;為了能説清問題,我舉例説:一個企業月薪給你五萬(允許我沒格局了,因為據説有的企業月薪十幾萬),要你天天無加班費的加班;還有的企業,月薪8000,加班給足加班費,十分規矩。如果讓我選,我選前者。付出的勞動差不多,後者看似遵守勞動法,但是,即便是加上加班費,你拼死拼活也拿不到前者的薪酬,哪個“剝削”更嚴重,誰能告訴我?
我所經歷過的加班,那也是十幾年前的事了,企業面臨上市,在輔導期,為了準備前期的材料,我們在最緊張的三個月到半年內幾乎天天加班到九、十點鐘,幾乎沒有週末;後續的一年內工作也十分緊張,加班是經常的事情,有工作隨叫隨到,手機24小時開機,直到完成所有準備工作。那個時候誰要是講條件,那真的是沒工夫給你做思想工作,也講不了道理的,直接就開,但好在沒人在關鍵時候掉鏈子。加班費倒是也有,但十分菲薄,基本上要看加班費就寧肯不加班。有人可能會説那是給資本家打工,我倒是認為,我是為了我個人的尊嚴。我佔着一個關鍵的崗位,我不能在這個時候掉鏈子。
我認為,現在有人拿加班這種事説來説去的,加班應該給加班費,這是我的基本觀點,但是,要看企業各方面的待遇,要客觀的看待這種事;一方面拿着高薪,另一方面還計較加班費,實話實説,這麼不人道的企業你為什麼不辭職?
那些並沒有切身利害關係的人在一旁起鬨的,我很懷疑其立場,現在有的國家追我們追不上,想攔也攔不住,就想讓我們自己放慢腳步,打着人文關懷的旗號,懷着不可告人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