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事件中的“全員惡人”_風聞
西西弗评论-西西弗评论官方账号-西西弗评论在这里更新优秀文章04-08 21:45

看社會熱點事件,還是要本着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的原則。要論事情的是非,不要論人的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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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絡上的一個熱點事件是 影視明星J女士和運動明星張某的瓜。
這件事的發酵,和《經濟觀察報》的前首席記者李先生的爆料直接相關。李記者也在個人公眾號發文,寫了爆料的來龍去脈:《我為什麼要對“張繼科事件”發聲?》。
李記者在3月31日和4月1日的幾條微博,最高一條的閲讀量接近3000萬。
網絡輿論場上的其他一些大V,對李記者的動機和發文,也提出了置疑。比如燒傷超人阿寶的這篇文章《誰的隱私最該被保護?是被公開示眾的景女士,還是至今身份不明“S先生”?》
從已經披露的信息看,這件事,唯一無辜的是J女士,她被欺騙,被勒索。張某毫無疑問是個人渣。拿着照片視頻威脅勒索的S先生,毫無疑問也是人渣,是罪犯。勒索發生在2019年12月-2020年1月。J女士報警後,S先生被捕,並被判刑。
當時,警方和法院懲罰了罪犯,追回了視頻,避免了視頻傳播。同時對此事低調處理,未讓媒體介入,也未向社會公佈案件細節。當時,這件事在媒體和網絡上,沒有引起任何波瀾。直到最近,才被暴露在社會公眾面前。
阿寶的文章認為,李記者曝光此事的時候,言辭中對“S先生”的維護之意非常明顯。李記者文章中,對S先生這個被判刑的罪犯,小心翼翼的沒有披露姓名,名字也是用字母代替。阿寶的這個判斷是否屬實,大家看兩篇文章,自行判斷。
李記者是否是出於義憤和社會公義,勇於揭露張某的渣男本質。還是有些其他動機,外人也不得而知。這件事,裏面誰是好人?好像除了無辜的受害者J女士,其他人都算不上好人吧。
最近的另外一件事,孫國友跪地求水事件,輿論也出現了一些反轉。中國新聞週刊有一篇報道《“跪地求水”事件調查:孫國友承包萬畝沙地,20年僅栽種600多畝》
孫國友的形象,也從大公無私,無怨無悔的治沙英雄,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商人。似乎也不算啥好人。至於那個煤礦,從現有的信息看,也不是啥好人。
最近的某央企打工人怒懟領導的“爽文”,是完全編造出來的。那個“爽文”主角是一個造謠生事的騙子。熱點事件再次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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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説,碰到熱點事件,彆着急表態,讓子彈飛一會兒,説不定過兩天就反轉了。確實,網絡社會熱點事件中反轉屢見不鮮。
“冤情感天動地催人淚下”的所謂“受害人”,最後發現,也不是啥好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漢”,最後發現,也不是啥好人。
社會熱點事件,最後,經常是“全員惡人”。
比如,當年的“刺死辱母案”,放高利貸的固然是惡人。但另一方,辱母案的那個母親,也因為非法集資數千萬元,被判刑(父親姐姐也一併被判刑)。這數千萬元集資背後的血本無歸的眾多家庭,也是受害者。
“苟晶”事件,“老實好人”苟晶,在直播中微笑着説:“就算我誇大其詞了,你們又損失了什麼。” 她自然也不是好人。
社會熱點事件,確實經常會反轉。反轉的結果,大多數情況是“原先的好人變成了惡人”。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老實好人受害者”,最後發現,壓根兒就不是啥好人。
社會熱點事件,往往是“全員惡人”。原告是惡人,被告是惡人,沒有一個能稱之為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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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社會道德敗壞,全員惡人嗎?當然不是。任何一個社會,都有好人,也有壞人。
為啥社會熱點事件,往往最後是“全員惡人”?原因也很簡單,大多數情況下,老實的好人碰到冤屈,並沒有能力搞出一個社會熱點。
我看社會熱點事件,經常會有一個感覺,就這麼個小破事兒,為啥能成為全國傳播的社會熱點。類似的事情千千萬,更嚴重的事情也不少,為啥這件事就爆了?
當然,一個原因是運氣,有些事火起來,就是運氣因素。
當更多的類似的事件,背後還是有運氣之外的原因。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離奇誇張,才有爆的可能,才有人願意轉發願意傳播。
而真實世界的事情,往往並沒有那麼離奇誇張。真實世界的糾紛,也往往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兩方多少都有些責任。這種事情網絡爆不起來。那怎麼辦?
就只能妙筆生花,在真相的基礎上極度誇張,甚至説謊,編造一個離奇誇張的故事。同時,曲解事實,把自己一方描繪成一朵純潔無瑕的白蓮花,把對方描繪成十惡不赦的大灰狼。只有這樣,才能把事情搞大搞爆。才能引發社交媒體的傳播。
而這些文案,套路,很多都是精心策劃的結果,傳播熱點,背後也有推手。
子彈飛了一會兒後,事情的真相暴露在公眾面前,公眾發現,所謂的“好人受害者”並不是那麼完美,陳述的也並非事實,自然就反轉了。
如果李記者不帶上明星J女士,也許這個事情就不會鬧得滿城風雨。如果孫國友不誇張的跪地求水,這件事也不會引發社交傳播。苟晶如果老老實實陳述事實,這件事也就淹沒在社交網絡的海量信息中。
為了把事情搞大搞爆,説點謊,誇張點,又算的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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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互聯網上的種種現象,無論是熱點事件,還是之後的反轉,大家都應該心平氣和的對待。
社會熱點事件出現全員惡人,並不是這個社會沒好人,而是好人一般而言都沒本事搞出一個全國轟動的社會熱點事件。
社會是複雜的,人也是複雜的,我們看問題時,不要簡單二分法,把社會分成好社會,壞社會,把人簡單的分成好人壞人。絕大多數人,既不是完全的好人,也不是完全的壞人。完美無瑕的聖人,和十惡不赦的壞人,都是極少數。
羣眾在看社會熱點問題時,總希望看到出現“完美受害者”。人們希望從各個角度看這個受害人就是一個完全無辜的受害者,不存在任何不合理的、違反日常行為準則、道德規範的行為。受害人沒有任何可以被人詬病或者攻擊的點。這樣,受害人才能佔據完全的道德制高點,才能引發強烈的情緒和網絡傳播。受害者一旦不符合這份“完美的”期許就會失去外界的同情,也就失去了互聯網上的傳播力。
大多數情況,受害者並不是完美的。但受害者的過失,並不是加害人侵害的理由。誰決定受害者應該得到什麼樣的補償,加害人應該受到什麼懲罰?只有法律。
受害人有沒有過錯,受害人的過錯是否會對司法判決的結果造成影響,法律會給出答案。道德和輿論都無法,也不應該取代法律的位置。
如果你在社會熱點事件中看到出現一個大公無私,完美無瑕的“高大全”的“完美受害者”,就要提高警覺,大多數情況,後面就有可能出現反轉。
“完美受害者”也許存在,但大多數情況並非如此。然而,就算受害者也有問題,不是好人,受害者自己的問題,也無法正當化加害者的行為。
以孫國友事件為例,也許孫國友不是好人,是一個要賺錢的商人,也許孫國友治沙就是一個噱頭。但即使這樣,孫國友和煤礦之間的用水糾紛,還是要本着簽訂的協議是否得到執行和履約。如果煤礦承諾了供水,但事後違約。不管孫國友是好人壞人,就這個供水問題,孫國友是有理的一方,煤礦是無理的一方。
我們看社會熱點事件,還是要本着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的原則。論跡不論心,要論事情的是非,不要論人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