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產業是不是未來農村可以或者應當重點發展的產業?_風聞
NPCHZW-04-08 21:30
【本文來自《賀雪峯| 東西中國:中國區域差異的經濟視角》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賀老師的文章是下了功夫,在佔有大量資料的基礎上寫出來的,這種精神值得研究三農的人員學習。
我對農村或者説三農問題沒有研究,但是也有些接觸,有些想法請教賀老師和其它的專家。
提到農村二、三產業發展,我心裏一直有一個結。就是能源產業是不是未來農村可以或者應當重點發展的產業?我們一直在提能源轉型,要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哪裏?應當承認,可再生能源的資源主要或者絕大多數是在城市之外的地方,或者説在農村。既然是在農村,特別是生物質能源多數是農業生產的廢棄特,是秸稈和林業的剩餘物,養殖業的廢棄物。這些東西用好了就是寶貴的資源,用不好就是環境污染的源頭。
我的感覺,最重要的是要轉換髮展的理念和發展的思路,不能沿用過去的社會經濟發展模式。過去是送電送氣下鄉。請問城裏的電和氣是從哪裏來的?是城裏生產的嗎?如果不是,為什麼不提要送電送氣進城?
未來要送電送氣進城!農村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農村的企業應當是未來能源的供應者。就像今天所有的人都認為農業要向全社會提供食物一樣,未來的農村也要向社會提供能源!農村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它是人類食物的提供者,也是社會能源的提供者!
農村有了新的產業,有了能源產業,農村的經濟狀況還用發愁嗎?而這種產業是越是西部越是有條件發展。
提出了想法並不意味解決了問題。一個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是農村能源如何發展?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技術與資金和設備,人才當然也不能少。現在做可再生能源的企業和政府主管部門對於農民,特別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和地位都不夠重視,對於在過去十多年裏阻礙發展出現的問題沒有找到解決的辦法。不是把農村的農民,特別是集體經濟組織吸收進來,而是儘可能排除他們,少受它們干擾。發展可再生能源的主體應當是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可不可以算一個?
農村集體經濟如何發展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相關的立法還在進行中,許多問題正在探索,許多地方牌子掛在那裏了,還只是一個空架子或者徒有其名。你問村民有什麼資產,許多人説不清楚。
推動農村能源產業發展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來説是一個難得的發展機會。農村能源產業發展需要許多條件。空間或者説土地是農民的財產,各種能源資源,比如秸稈養殖業的廢棄物也是農民所有。這兩個條件是許多“下鄉”搞可再生能源企業經常碰到的難題。把農民吸收進來做為能源產業的一方可行嗎?我的看法,單個的農民是非常困難的,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可行性會非常高。好處是集體經濟組織會從中得到一定的收入,能源企業的原材料也有了保障,生產相對穩定,經營容易一些。
為了推動農村能源產業的發展,政府要加強指導和支持。每年國家會有巨大的財政支農資金。這些資金許多是一次性投入並且沒有具體回收或者回報的。建議國家考慮給每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能源項目一次性補助,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能源合作企業的資本金投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除了可以空間(土地、水面)和農業廢棄物做為合作的投入,還可以有一部分資金的投入。這樣一來外來的能源合作者的融資壓力可以大減輕,便於農村能源產業的起步和發展。在獲利分配時,國家投入部分獲利要留給農村集體使用,不能分配到個人。可以用於農村環境改善,基礎建設投入,增加農民集體福利。廢棄物的利用部分獲利可以給集體和農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農村能源項目既能為我國能源安全做貢獻,為能源轉型估貢獻,也可將農村集體經濟作實,為鄉村振興估貢獻。
各級政府在此過程中要加大指導和監管的力度。保證合作能源企業的健康成長和持續運行。
各級政府要為農村合作能源企業創造良好的生存和運營環境。目前我國的能源轉型還在艱難進行之中,既存的大型壟斷企業對新生的能源企業能否善待是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回顧一下,我國政府為推動能源革命和轉型出台的許多的政策和措施都沒有能順利推進。增量配電網的改革基本上説是失敗了。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農村能源大概率也不會成功的。
在農村致富進入了持久發展的階段,如何與農村集體組織合作發展可再生能源,實現能源轉型,保障長久能源安全和環境改善是一個重大的課題,能不能讓農村靠兩條腿站穩、用雙能源——人類需要的食物和社會需要的能源——支持社會的發展?這裏只是先簡單提出這個問題。希望各級政府和專家都要重視。
(2023年4月9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