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很正常,但這件事萬萬不能做!會讓最壞的結果變成現實——_風聞
KnowYourself-KnowYourself官方账号-泛心理科普与服务,美好生活从了解自我开始。04-08 21:08
策劃、撰文 / Chris、草芽君
編輯 / KY主創們
昨天,朋友和她男朋友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起因是男朋友一下午沒回消息,她有些擔心,感覺男朋友會不會出事了……結果晚上男朋友只是淡淡地回覆,工作忙沒來得及看手機。
她質問男朋友“怎麼就不能提前説一聲”,然而矛盾很快升級,從回不回消息,吵到誰更在乎誰,男友覺得委屈,提出“各自冷靜一下”結束了聊天。
她心累到真的在考慮分手,因為每次和男朋友有摩擦,她都會越吵越上頭,不知不覺就上升到關係的本質問題,現在感情都快要吵沒了。
很多情侶在處理矛盾時,會和我朋友一樣,吵着吵着,不知道怎麼就上綱上線了**。**原本只是一件小事,處理好了不僅不會受到負面影響,可能還會加深雙方的理解,提升親密,但上綱上線後,這件事卻成為了關係破滅的導火索。
前段時間,我們寫了在親密關係中,如何正確吵架(點擊閲讀),裏面闡述過:吵架本身並不可怕,關鍵在於以什麼方式去應對沖突。而上綱上線,就是一種非常傷害感情的吵架方式。
今天,我們想和大家聊聊「上綱上線」。親密關係中,上綱上線都有哪些表現?為什麼人們會不自覺地上綱上線呢?以及,哪些方式可以避免在爭吵時和伴侶「上綱上線」?
一起來看看吧。

情侶吵架時,
「上綱上線」的3種典型表現
「上綱上線」這個詞本意是指,不能就事論事,把所有問題都上升到重大原則的高度,追求一種簡單化、絕對化的政治正確。在生活中,當我們説某個人「上綱上線」時,一般是形容ta對一些事情“小題大做”“一刀切”以及“扣大帽子”。
很多情侶在吵架時,也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上綱上線」,具體有以下3種典型表現——
1)將某個行為貼上原則性的標籤
上綱上線的第一個典型表現,是在和伴侶發生矛盾時,並不就事論事地解決本身的問題,而是試圖“透過現象看本質”——從伴侶的行為,上升到這段關係的問題,貼上有關原則的標籤。
比如,昨天伴侶沒有洗碗,ta們認為這是伴侶不在意家裏整潔的體現,於是就把“不洗碗”的行為貼上了“不在乎這個家”的標籤,將生活事件的矛盾提升到一個嚴重的高度。
2)將行為的後果災難化
第二個典型表現是,在伴侶做出不合心意的行為時,總假設行為會導致最壞的結果發生,將實際情況過度災難化(catastrophizing),讓人感覺“小題大做”。
比如,在發現伴侶還留有前任的聯繫方式時,就覺得這一定是“前情未了”的徵兆,伴侶對前任還有想法,關係會最終走向“ta離開我,和前任複合”的結局。於是,對此作出誇張的反應,也因此和伴侶爆發爭吵。
對行為結果災難化的處理方式,忽略了一個事實:許多幸福的情侶都曾有過意見不合和矛盾,做出有爭議的行為並不意味着不相愛,也不是親密關係終結的必然。
3)在關係中情感專制
另一個常見的上綱上線典型表現是“情感專制”。愛是以己度人的,這一點在情感專制的人身上表現的尤為明顯。
Ta們依據自己對愛的理解來統治關係,比如我愛你,我願意每天給你發早安晚安,那麼你愛我,也應當如此,如果你的行為不符合我對愛的定義,那麼就是不愛。
在親密關係裏,情感專制的人對伴侶有嚴格和絕對化的要求,一旦伴侶沒有做好,就會進入“二分思維”的評估體系:伴侶的行為只能是“愛”或者“不愛”,沒有介於兩者之間的東西。

“你這麼做就是不愛我。”
比你想象的更傷感情
首先,給伴侶的某個行為貼上關係原則的標籤後,這種想法可能真的會成為現實的預言。
這是有心理學依據的。哪怕是一個看似無害且客觀的標籤,都會激活先入為主的偏見。而正是這種偏見,進一步影響到人們對被貼上標籤者的態度和行為,從而佐證標籤的正確性。
心理學家們早就發現,如果老師給一個孩子貼上“不夠聰明”的標籤(無論這是否是現實),老師便會以符合標籤的方式對待這個孩子,比如由於相信孩子無法取得好成績,而減少在課堂上對ta的關注,而恰恰是老師的行為最終使這個孩子真的取得較差的成績,驗證了“不夠聰明”的預設。
當我們相信某件事是真實的,我們的態度和行為往往會真的促使這件事成為現實,這便是「上綱上線」以微妙的方式促成的自我實現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
這種預言,放在親密關係的語境中是這樣的:在和伴侶發生爭吵時,你先入為主地給對方的行為貼上“不愛了、想分手”的標籤,那麼你更可能會在日後的相處中,選擇性地留意和記住關係中能驗證你想法的細節,並更多地把伴侶的行為災難化地扭曲成符合預設的樣子。
當你越來越多地關注ta和關係中存在的問題時,你開始對這段關係失去信心和耐心,甚至表現出對關係的破壞性態度和行為,比如平時更冷談、主動挑起更多爭吵等,最終使“ta不愛你,想和你分手”成為一種註定的現實。
“你這麼做就是不愛我”的想法,其實否定了伴侶不完美的愛。
我們都渴望伴侶給我們想要的愛,但再天作之合的伴侶,也無法做到事事與我們的標準完美契合。完美的愛是一種謊言,real love isn’t perfect。如果意識不到這一點,你永遠會在吹毛求疵中感到不滿,伴侶也在被百般挑剔中煎熬。
無論愛得有多深,只要達不到你心中愛的標準,你們的關係都會日益疏遠、最終走向破裂。

為什麼我們有時會
不自覺地「上綱上線」?
很多時候,人們其實不是故意上綱上線的,而是在爆發爭吵時,沒意識到自己正在這麼做。
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衝突爆發時,我們的思維被情緒強烈地影響,只能進行情緒化推理(emotional reasoning)。我們以為自己的想法是被事實依據支持的,但其實它已經被負面情緒干擾,很難做到理性和客觀,不自覺就上綱上線了。
並且,在情緒的影響下,我們的思維更容易產生歸因偏差(attribution bias),把伴侶的行為都歸結於ta自身的問題——故意的、自私的、冷漠的,同時忽視外在的客觀因素,使得自己發泄負面情緒顯得順理成章(Canary, 2003)。
(不過有時候,上綱上線可能是一種「直覺」。公眾號後台回覆“直覺”,來看看為什麼你的直覺,或許比你想象的更瞭解自己的感情。)
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比起認真解決實際問題,上綱上線的方式要容易得多。
伴侶間現實層面的分歧總是複雜而具體的,如果要去甄別是非對錯,會佔用我們寶貴的時間和精力。而將一個行為直接拔高高度,上升到“愛不愛”這樣大而籠統的問題上,可以節約我們很多時間和精力。
美國心理學家曾提出過“認知吝嗇者(cognitive miser)”一詞,用來描述人們如何尋求最簡單、最省力的思維方式。上綱上線就是其中的一種,讓我們無需思考,直接走捷徑——無論是什麼爭議,只需要激活“愛不愛”的辯論,就可以將複雜的現實問題與簡單的答案聯繫起來。
此外,經常不自覺地上綱上線,把不順心的小事當做“不愛了”的證據,也是「戀愛心理不成熟」的表現之一。

和伴侶產生衝突時,
如何避免自己上綱上線?
首先,要理解“和伴侶發生衝突”並不可怕
在很多人的認知裏,親密關係的分歧具有“破壞性”,標誌着彼此間的愛情出現了缺陷(Eidelson & Epstein, 1982)。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把“衝突的發生”與“關係失敗”聯繫起來,我們很容易走向兩個極端,要麼壓抑關係中存在的分歧,要麼爆發直接上升到這段關係的存亡絕續。
**關係再好的伴侶,衝突和爭吵都是不可避免的。**研究還表明,越壓抑對矛盾的溝通,對關係越不滿意(Roloff & Cloven, 1990),越不解決分歧,生活就越不快樂(Noller et al., 1994)。
其次,要有意識地培養自己「善意歸因」的能力
善意的歸因,讓我們能夠從有利於伴侶的視角看待其行為。這樣的方式能夠給我們提供更豐富的角度還原事件,尤其是能夠在我們被情緒左右時,減小歸因偏差(Fincham et al., 2000)。
比如,當伴侶沒有準備生日禮物時,我們的第一反應可能是“我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但嘗試善意歸因,從伴侶的視角思考ta沒有準備禮物的可能原因,我們可能會這樣想:“ta最近工作壓力太大,只是一時忘記了,提醒一下ta看看”。

第三,比起直接開吵,先試試「就事論事」
當伴侶的行為引起我們的強烈反應,爭吵往往一觸即發,情緒越上頭,我們越容易誤解伴侶。在爭吵之前,先給伴侶一個解釋的機會,可能會避免對關係莫須有的傷害。
平和地「就事論事」,和伴侶一起對充滿爭議的事件進行確認,清楚地瞭解各自角度的現實,明確自己是否真的理解對方的意圖,有助於我們避免主觀臆測和不必要的誤會。
我們可以嘗試一種有效的溝通方式:説話者-傾聽者技術(speaker-listener technique)——伴侶雙方輪流做“説話者”和“傾聽者”,並且一次只做一個角色。這種方式能打斷我們錯誤知覺的惡性循環,增強良性溝通的效果,具體步驟如下:
伴侶雙方指定一個小物體作為發言權的標誌,不管是誰得到發言權就是説話者;
説話者使用“第一人稱陳述”來簡明扼要地描述ta的情感;
傾聽者的任務是不要打斷、仔細傾聽,然後複述説話者的信息;
當説話者認為傾聽者理解自己時,轉換角色,交換發言權。
最後,關鍵在於,要適度允許伴侶的“不正確”
正如前文所説,愛是以己度人的。無論是否達到情感專制的程度,大多數人都會以自己對愛的定義來要求伴侶。然而,即使伴侶是最愛我們的人,也不可能和我們是一模一樣的人,ta對愛的理解和我們自己總會有細微的差異。
在爭吵時,有些人經常會發出“我跟你説了多少次,你為什麼還是不改呢?”的質問。其實答案可能很簡單——你們對愛的理解是不一樣的。比如,在你眼中“有矛盾就直白溝通交流”是愛,而在ta眼中“儘量避免和你爭吵”才是愛。
當雙方對愛的理解不同時,我們很容易去指責對方是“不正確”的。然而,愛本來就是因人而異和複雜的,在感情世界裏,“正確”和“不正確”都是主觀的。在我們看來伴侶“不正確”的行為,或許只是ta對愛的理解不一樣。
**如果伴侶沒有以你想要的方式愛你,並不代表ta不愛你。**當然,反而言之,當伴侶做出讓我們感到心滿意足的行為時,也不意味着ta就是愛着我們的。如果把自己對愛的理解強加於他人,只會讓這份感情裏充滿自以為是的“對”和“錯”。
在一定範圍內允許伴侶的“不正確”,能讓你不沉浸在自己狹隘的愛裏,並以一種更加包容和開放的心,讓親密關係在你們“不同”中成長得更親密。
你覺得是不是這樣呢?轉發給你的伴侶吧!
以上,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