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住房套數徵收房產税將摧垮無數中國家庭_風聞
祝渝华-遮面如同遮天!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04-08 21:06
房地產税曾多次被提起。到底該如何徵收?近年來,專家們紛紛給出不同意見,最近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名譽副會長、曾擔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主任的苗樂如,建議房地產税立法,要按照“家庭套數”徵收房地產税,第一套房免徵税,第二套房少徵税。
國外的房產税主要是以房產的市場價值為計税依據,税率大多在0.5%至3%左右。以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為例,依照較低的0.5%的税率,一年也應該交5000元的税。就算打點折扣還是要交幾千元。
雖然我國房價很貴,老百姓也都在叫窮, 可我國自有住房擁有率高達百分之八十幾。有多套住房的家庭也不在少數。如果真的按照“家庭套數”來徵收房地產税,那這些家庭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瞬間就會解體。但是實際上家庭還是存在。原因大家都明白:為了避税。以後那些擁有多套房,或者想擁有多套房的人,他們的婚姻大概率不會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程序。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家庭將會大幅減少,取而代之的將是“按家庭套數徵收房地產税”摧生的無法律關係的"同居家庭”。傳統意義的“合法家庭"以後就稀缺了。彼時中國社會的很多家庭裏,家庭成員都是名義上“未婚的”個人"。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成細胞, 是人們生活的基礎, 家庭這細胞的健康與否, 將直接影響社會這個大機體的健康。可是現代社會的家庭卻十分脆弱,沒有法律保障的家庭更加脆弱。家庭的破碎將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
如果此法規定按“家庭套數”徵税,開始實施的頭兩個月,離婚的人大概率會把各地民政局擠爆。這不但嚴重影響中國家庭的生存,還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安定。按照“家庭住房套數”徵收最終也將自動變成“按個人住房套數徵收”。因為那些人的居民户口簿上的“家庭”裏,只有“未婚”的個人。不如立法時就規定按個人住房套數徵收房地產税,一個家庭有幾個人就幾套房免税。如果公民從出生之日起就可以購買一套免税房。這也可以提高人們生育的積極性。
甚至還可以規定公民結婚可以退税,以鼓勵結婚。如果要離婚,國家就把結婚時退的税扣回去,甚至加量扣回去。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雙方都有或都無過錯就平攤。這樣才有利於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
按個人住房套數徵收房地產税,普通老百姓家庭基本上都能避過徵税,只有那些房子的套數多過家裏的人數的人才會成為徵税對象。這樣看似税源減少了,其實跟按“家庭套數”徵收,迫使老百姓離婚當“單身個人”是一樣多。所以按個人套數徵收房地產税,既利於多數老百姓,國家利益也不會受損。豈不是兩全其美。還能避免社會上產生過大的怨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