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拿什麼保護兒童權益?_風聞
何鲸洛-文字可以流氓,初心不敢或忘;公众号:一笔封禅04-08 15:21
4月7日。
備受關注的孫卓被拐案一審庭審結束。
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據孫海洋提前公佈的檢方量刑建議書顯示:
被告人吳某龍涉嫌拐騙兒童犯罪,鑑於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兩個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5年有期徒刑。
同時。
孫海洋也在此前採訪中透露將追加民事賠償580萬元。
①猥褻幼女終身禁業就夠了嗎?▽
被拐兒童只是其一。
還有更惡劣的情況。
2023年3月。
兩會期間。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音樂學院教授吳碧霞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關於兒童被性侵的話題一直被社會各方關注,兒童防性侵綜合治理體系也在加快建設,但兒童性侵問題形勢依然嚴峻。”
吳碧霞稱。
“女童保護”公益組織統計的數據顯示:
2013年-2021年。
媒體公開報道性侵兒童案例2952件,受害兒童超過5500人,受性侵兒童一直呈低齡化趨勢,受害人年齡為中小學學齡段的案例佔了大多數。
然而。
進入公眾視野的案例不過是實際際發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例如2015年至2018年11月。
不到4年時間裏,全國法院審結猥褻兒童罪案件就達11519件,這只是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數量。
此前。
2019年7月3日。
犯罪嫌疑人王振華、周燕芬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6月17日。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
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當然。
這只是一個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6日。
曹妃甸法院官方公眾號發佈消息。
一起發生在2019年的性侵幼女案審理完結並宣判,被告多次姦淫幼女,至被害人懷孕產子。
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
二審維持原判。
2022年11月15日。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對學校外聘教職人員多次猥褻女童,在女童家人報案後被依法抓獲案一審依法開庭並當庭宣判。
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
同時。
禁止被告人王某某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算是全國首例。
2023年1月31日。
經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被告人李某(小學教師)犯強姦罪、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
數罪併罰。
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同時禁止其終身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2月7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平桂區檢察院對被告人劉某性侵女童一案依法提起公訴。
經查。
被告人劉某在擔任某小學教師期間,在教學過程中多次猥褻、姦淫不滿14週歲的女童。
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強姦罪數罪併罰。
判處劉某有期徒刑7年半,終身禁業。
2023年4月3日。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家庭教師因猥褻兒童被宣告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案件。
經查。
李某某受聘擔任被害人的家庭教師,每週為被害人補課。
其間。
李某某以隔衣觸摸、身體碰蹭等方式對年僅13歲的被害人實施了猥褻行為。
後經被害人家屬報警,李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其後。
李某某獲刑3年半,被宣告終身從業禁止。
②它們連男嬰都不放過?▽
2019年。
《“女童保護”2019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顯示。
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數807人,在受害兒童的男女比例上,301起案例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別。
其中女童為272起,佔比92.83%;
男童為21起,佔比7.17%。
從受害人數量上看。
807名受害人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別。
其中女童677人,佔比89.31%;
男童為81人,佔比10.69%。
他們也是受害者。
但卻很容易被忽視。
與此同時。
2020年7月16日。
河北省檢察院新聞發佈會通報5起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為房某某潛入10餘所鄉鎮中小學男生宿舍,對熟睡的男生進行猥褻,共計作案11起,被害學生多達40餘名。
判決結果如下:
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以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兩罪並罰。
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
2023年2月8日。
一則南昌男老師猥褻男童的事件上了熱搜。
2022年6月。
小徐的父母為了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邀請了學校的代課老師張某,對於給學生補課,張某欣然答應,沒想到這卻是小徐噩夢的開始!
經審理。
法院認為張某利用職業便利,實施違背教育職業所要求的特定義務犯罪行為,嚴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終依法判處禁止張某終身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並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五年。
2023年2月23日。
山東聊城冠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猥褻兒童案。
2022年4月4日至7月1日。
保姆張某某在照看男嬰期間,多次對男嬰進行猥褻。
隨後。
因涉嫌犯強制猥褻罪,張某某被刑事拘留。
法院審理後認為。
張某某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看護、教育等相關的職業。
2023年3月20日。
知乎@阿華 總結男童猥褻案例。
③未成年人保護法?▽
早在1989年。
聯合國第44屆第25號決議通過,第一部有關保障兒童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兒童權利公約》。
其中第二條規定:
“兒童係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即“兒童”系本國法律規定的未成年人。
1991年。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從此《兒童權利公約》成為我國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回到國內。
《刑法》第236條規定: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2009年。
刑法就已經規定了強制猥褻罪,第三款寫明,猥褻兒童的從重處罰。
2014年。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中,明確要求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這些年。
為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從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到2020年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均規定“從業禁止”。
2021年。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職人員宣告終身不得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2022年。
最高法、最高檢、教育部又聯合出台《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要求司法機關準確適用、嚴格執行從業禁止制度,對師德嚴重違規問題“零容忍”,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其中規定:
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從業禁止和禁止令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現有關單位未履行犯罪記錄查詢制度、從業禁止制度的,應當向該單位提出建議。
只是相關法律若不落實?
也終究只是“一紙空文”。
就在2014年。
湖北咸寧通山縣某小學教師鄧某就因猥褻兒童行為被家長反映到學校。
當時。
該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原學校調查後未作處理,又將鄧某調至另一所小學繼續任教。
2020年。
鄧某利用職務便利再度犯案。
當然。
法律落實需要時間。
只是有些特例真讓人看不懂。
2022年5月31日。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辦了湖南法院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並通報了6起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為諶某某強姦、猥褻案,其潛入小學校園宿舍冒充學校校長身份採取言語威脅強姦、猥褻多名未滿12週歲的幼女。
判決結果如下:
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兩罪並罰。
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