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遵守8小時工作制更能促進消費?_風聞
Zpuzzle-北京师范大学 文艺学博士-04-10 07:42
沒有幾個人想每天多幹活,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所謂“嚴格遵守8小時工作制更能促進消費”的説法,其實用一個簡單的反例就能駁倒:
如果8小時工作制能促進消費,那7小時50分工作制能不能促進消費?如果7小時50分工作制能促進消費,那7小時40分工作制能不能促進消費?如果……
如果你想論證“嚴格遵守8小時工作制更能促進消費”這個觀點,就必須用數學方法證明8小時工作制是平衡工作時長與消費收益的最大交匯點。
但很顯然,你證明不了。
8小時工作制的誕生,是當初美國工人按照8小時工作、8小時休息、8小時生活的觀念提出來的。“8小時”在勞工權益的象徵意義遠大於其在效率層面的統計學意義。
而如開頭所舉的例子,如果説將勞動時間從996縮短到每天8小時就可以促進消費,那為甚不能再縮短10分鐘?不能再縮短20分鐘?
在這個角度上,反而996的邏輯是很容易理解的——乾的時間越長,生產出的東西越多。
縮短工作時間一定能促進消費?未見得。如今歐洲國家大力推行四天工作制,最重要的原因其實是為了增加就業——這一點他們的政府也不避諱承認。在不少中國人的眼裏,似乎所有人都應該對四天工作制讚譽有加,然而現實是,罵四天工作制的人一點不比誇的人少。
為什麼有人會罵四天工作制呢?因為對於很多崗位的人來説,他們的工作量是不可被壓縮的,四天工作制意味着收入的下降。比如,對於一傢俬營醫院來説,其醫生、護士等的收入,就來自於醫院接診病人的數量。你強行把護士的工作時間從五天縮短到四天,但她沒辦法在第四天把第五天的病人也給照看了,那這樣他也就只能拿四天的工資。
在這種情況下,你多放她一天假,她倒是有時間了,可她有錢麼?
而換個角度來説,因為不同的行業工作要求完全不一致,如果我們要求得一個行業員工與企業利潤的最大平衡點的話,一定會發現不同行業乃至不同崗位都是不一樣的。比如,有的崗位可能每天工作3個小時就可以,而有的則必須得工作10個小時。那麼,強行要求全社會8小時工作制的意義又在哪兒呢?
在我個人看來,凡是拿“促進消費”、“推動經濟”之類的理由來論證8小時工作制的合理性,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一方面,這仍然是把人當成了工具,似乎人的價值就全部體現在對經濟的作用上;另一方面,基於行業、崗位以及不同國家發展階段、發展模式的差異,8小時工作制的價值幾何,還是很難説的。
在這方面,直接看歐洲諸國就行了——按道理講,在不少人的印象裏,英國、法國、挪威、芬蘭等等歐洲國家都是福利好、收入高、不加班的人間天堂。並且基於這一事實,很多人也認為只有提升了福利、推行了8小時工作制之類才能提升經濟。但實際情況如何呢?
以2007年金融危機爆發前一年的GDP為參照,英國、法國、挪威、芬蘭等大多數的發達國家實際上至今都還沒超過那個歷史高點。換句話説,這些國家在過去十幾年裏的GDP增速幾乎是0。
這時候就別拿“雖然人家經濟沒增長,但是人家福利好”來抬槓了——畢竟你一開始想説的是“只有福利好,經濟才能發展”,不能正反話都讓你説了。
但經濟不發展,8小時工作制就沒有意義麼?這不見得。但N小時工作制的真正意義,其實就是迴歸到人本身。
換言之,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他既是社會組織的一部分,但同時也應當有自己的自由時間與空間。社會的發展與否,除了經濟之外,同樣還有對人的自由的尊重。用羅翔老師常講得話來説,就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當你站在經濟發展的角度,刻意強調8小時工作制對經濟的意義之時,同樣也意味着別人也可以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論證加班對經濟發展的意義。**何況,如果真要説哪種模式更能提升經濟,過去十幾年中國與歐洲的例子已經證明的很清楚了。
在這一點上,拿8小時工作制與經濟的關係來做論證的人,甚至都不如100多年前的那批工人。因為當年那批工人提出8小時工作訴求的核心只有之一,就是老子要當一個正常人——至於8小時工作制能不能增長你的經濟,老子管不着。
用一句話來説,你得先把自己當個人,才能要求別人把你也當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