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3人受傷,深圳地鐵14號線大運站樞紐交通核5·13事故查明_風聞
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报》官方账号-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领域标杆性报纸。04-11 23:42
今日(4月11日),本報從深圳市龍崗區政府獲悉,深圳地鐵14號線大運站樞紐交通核5·13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2年5月13日,位於深圳地鐵14號線大運站樞紐交通核負一層拆除消防水管過程中發生一起事故,造成3人受傷。
調查顯示,事故項目為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14號線工程常規設備安裝裝修三工區;建設單位為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鐵科院(北京)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中鐵五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大運樞紐現場航拍圖
經查明,2022年5月13日17時許,勞務工人帶班張某武帶領其他4名勞務工人(楊某剛、秦某、胡某任、龍某坤)在地鐵14號線常規設備安裝裝修三工區一分部大運樞紐交通核負一層17軸之間拆除消防水管,龍某坤自己操作一輛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配合站在另外一輛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上的楊某剛、秦某拆除消防水管,楊某剛、秦某將消防水管拆下後放在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上,等待張某武駕駛叉車將消防水管轉運至地面時,張某武駕駛叉車倒車過程中與楊某剛、秦某操作的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發生碰撞,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側翻,楊某剛、秦某隨側翻的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一起倒地受傷,同時將站在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旁的輔助作業人員胡某任刮傷。
事故造成楊某剛重傷,另兩人不屬於重傷。

▲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傾倒圖片
調查組認定,張某武駕駛叉車未仔細觀察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位置,倒車時與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刮碰,導致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側翻,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間接原因包括:
1.張某武未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擅自駕駛叉車進行消防水管轉運作業。
2.中鐵五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對拆除消防水管作業缺乏檢查和指導,未派人員進行協調指揮,對作業人員無證擅自駕駛叉車的行為失察。
3.中鐵五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不夠;未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消除隱患;未嚴格督促從業人員執行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拆除的消防水管圖片

▲涉事叉車圖片
調查組認為,中鐵五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不夠;未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消除隱患;未嚴格督促從業人員執行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根據有關規定,對於造成1至2人重傷或者3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一般不對事故發生單位給予罰款處罰。建議在本起事故中不對中鐵五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罰款的行政處罰。
中鐵五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楊某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督促檢查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不力,建議由龍崗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項目勞務工人帶班張某武未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擅自駕駛叉車進行消防水管轉運作業,倒車時與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刮碰,剪叉式升降作業平台側翻,由於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建議由龍崗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文|中國基建報 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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