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達處罰落地,隋田力被罰千萬,股民維權徵集中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4-11 20:1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ST宏達的處罰靴子落地。4月10日晚間,該公司公告顯示,公司於2023年4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字〔2023〕24號)。
經查明,2019年1月5日,ST宏達發佈公告稱: 公司原控股股東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ST宏達股份1.22億股(佔總股本28.2328%)已過户至上海鴻孜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鴻孜”)名下,ST宏達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楊鑫,ST宏達在《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實際控制人也均為楊鑫。
但實際上,隋田力與上海鴻孜的法定代表人楊鑫約定,由上海鴻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ST宏達股權,隋田力為ST宏達的實際控制人。
ST宏達未按照規定真實披露實際控制人,導致《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構成虛假記載。
此外,隋田力通過成為ST宏達的實際控制人,將自循環專網通信業務引入ST宏達。該業務由隋田力主導,通過產品拆解、組裝,必要時通過貼片補充損耗,最終進入新一輪循環,產品實際未最終銷售,無終端運用。
證監會指出,2019年度,ST宏達通過專網通信業務合計虛增收入2.46億元、成本2.1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971.88萬元,佔ST宏達當期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8.93%;2020年度,ST宏達通過專網通信業務合計虛增收入4.89億元、成本3.8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03億元,佔ST宏達當期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46.09%(佔更正後利潤總額的151.08%)。
ST宏達上述行為導致《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年度報告》構成虛假記載。
證監會調查還發現,2019年10月,ST宏達收購上海觀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觀峯”)時,管理層對未來的盈利預測僅基於上海觀峯的貼片業務。從2020年開始,為掩蓋商譽存在明顯減值並完成對賭業績,楊鑫提議並由隋田力決定,在上海觀峯開展大規模的組裝業務。
ST宏達2020年末在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時,相關資產組未來現金流除貼片業務外,還包含大量引入的組裝業務,認定的資產組與商譽初始確認時認定的資產組(僅包含貼片業務)不一致,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十八條規定,導致公司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7580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07.05%(佔更正後利潤總額的110.70%)。
ST宏達上述行為導致《2020年年度報告》構成虛假記載。
基於上述違法事實,以及複核過當事人的申辯意見後,證監會決定:責令ST宏達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隋田力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楊鑫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ST宏達財務總監樂美彧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7月14日收盤仍持有ST宏達(002211)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宏達成立於2002年,註冊資本4.32億元,公司主營業務高温硅橡膠材料,客户對象為生產硅橡膠製品的國內外客户。
業績預告顯示,ST宏達預計2022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500萬元~5000萬元,同比扭虧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