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摸魚”被辭退?各位覺得哪些行為可以稱得上摸魚?_風聞
打工战士腌萝卜-04-11 15:32
據微信公眾號“如皋人民法院”在4月10日發佈的文章,2022年9月,江蘇南通某科技公司(以下簡稱T公司)職員李某,因在上班時間瀏覽某明星花邊新聞,被公司人事部巡查人員拍照存證,最終在9月5日被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僱。

公司發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李某於2022年12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T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勞動仲裁委員會經審理後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請求。T公司不服仲裁裁決結果,向如皋法院起訴,請求判決T公司不需向李某支付經濟賠償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T公司的《員工獎懲制度》規定,犯兩次及以上輕微過失者構成一般過失;屢犯兩次及以上一般過失者構成重大過失;構成重大過失且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法院判定,李某2022年9月2日工作時間瀏覽娛樂新聞屬於“在工作時間內處理非工作事務者”的輕微行為過失。依據上述獎懲制度,T公司並未獲得勞動合同的任意解除權。如皋法院依法判決T公司給付李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判決後,T公司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順便法院強調,此次判決絕不是鼓勵大家摸魚23333
對於這起案件,相關新聞的微博評論區中已經有不少網友表示,巧了,正好在摸魚的時候刷到了這條新聞。

另一些網友則表示該公司太嚴格了,哪有人真的會從頭幹到尾,整整8小時都在工作啊。



各位上班的時候都喜歡摸魚嗎?你們覺得一般什麼樣的行為才能被叫做摸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