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流浪32年老人回國”這類案例很有趣,怎樣保護女性權益,有個反常識的操作_風聞
国服最坑赵信-04-11 08:02
【本文來自《看到一個在紐約流浪的上海大爺的故事,挺無語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來源:微博@sven_shi
#在美流浪32年老人回國後續#這類案例其實很有趣。整個流程很簡單,就是這位老大爺90年的時候拋棄妻女去美國追求好生活。現在在美國混得很慘,因為美國對底層的保障很少。所以上海當地的同鄉會就把他送回國,重新恢復户口。先是拿低保,接着讓他女兒給他養老。還有就是分房子。早年單位分給他的房子經過一系列的變化出現了鉅額的升值,他跑回來雖然家人不接納他,但是隻要他成功離婚,他最少也能分到七位數的財產,老年衣食無憂。
那麼這裏面要怎樣保護女性權益呢?不讓男方離婚。
這是一個非常反常識的操作,也是輿論中法官被大眾誤解最多的地方。明明法官就是為了維護女性利益才不讓女性和渣男離婚,因為法院只能負責分錢分孩子,但是大眾就是覺得法官不對,媒體上也不給大家解釋這裏面的原理,所以大家誤會就很多。
就像就有網友提到李國慶案。李國慶是噹噹網的創始人,現在噹噹網有數十億的市值。他和妻子感情已經破裂分居多年了,男方就提出要求離婚分割財產。那麼女方態度很清楚,就是説李國慶是渣男,之前還得過一些見不得人的疾病,所以她堅持就是不和渣男離婚。
法官怎麼判呢?李國慶到現在為止拖了那麼多年都無法離婚。法官是在幫渣男嗎?
法律系統是在維護女性的利益。因為女方和法官都很清楚,要是讓男方成功離婚,法院就要依法判決夫妻共同財產給經濟弱勢的男方。整個事情拖的時間越長,男方就越被動,越容易接受女方的訴求。
根本原理就是男方手裏沒有錢,只要不離婚,他就拿不到錢。法官不判離婚,女方手裏就有更多的談判籌碼,甚至一直不離婚,拖到死,渣男都拿不到錢。男性壽命一般都比女性要短啊。
你看了李國慶的案例,再看現在這位上海大爺的案例是不是也很類似?房子之前是男方單位分給男方的。之後改制沒加男方的名字,但是隻要離婚,法官是不是一定要分給男方一定的產權比例?
那麼一直不離婚呢?房子上就只有女方的名字,現在女方和她的女兒控制着房產。男方什麼都分不到。
所以類似的案子法官想要幫助女方,就是一直幫着女方拖着,不判離婚。讓女方提出條件,男方被動接受,去協議離婚,或者就是乾脆一直不讓男方離婚。房子事實上女方佔有,男方在房產證上也沒名字,拖着就是最好的選擇。
法官只能幫助分錢分孩子,你看到的“感情未破裂”其實就是“錢沒分好”的託詞。你再看看李國慶案和現在這位上海老大爺的案例,你肯定也能知道法官判決讓這些渣男離不成婚到底是對誰好了。
婚姻只是一個財產製度,與感情無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