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內發生傷人案沒有監控涉事者説法不一,法院如何認定?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4-12 22:56
澎湃新聞
2023年04月12日 20:22:47 來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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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墅裏,8個年輕人燒烤、游泳、玩“劇本殺”,喝了十幾瓶香檳,一直玩到凌晨,其中兩名女子因為口角互相推搡,受傷的女子柳晴報警求助。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另一名女子李葆及其朋友堅稱沒看到柳晴受傷的經過。柳晴就醫出院後,上訴法院要求賠償。
4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青浦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女子撞見男友和另一名女子動作親密
上海青浦法院介紹,2022年8月的一個凌晨,上海一處高檔別墅內,哭泣的年輕女子柳晴撥打110報警。待民警趕到後,帶着酒氣的柳晴,揉着自己紅腫的手腕,向民警哭訴自己受傷是因與李葆發生口角並互相推搡。
其他人對李葆受傷的經過卻説法不一。為了查清真相,民警將8人帶回派出所做筆錄。
經詢問後得知,這羣本不相識的年輕人在網上相約來到別墅轟趴聚會。前一天傍晚,他們三三兩兩來到這間別墅,組織燒烤、游泳,一起玩“劇本殺”,玩了一輪又一輪,幾個年輕人也從陌生到熟悉。除了一名男子後來回到房間休息,另外七人都玩到凌晨,香檳也喝了十幾瓶。
微醺中,汪楚在四樓撞見自己的男友和剛認識的柳晴動作親密,氣得當場翻臉,衝下樓告訴了閨蜜李葆。
事實調查進展到了這裏,卻被人為按下“暫停鍵”。無論警察如何再三追問,李葆和她的朋友們都表示全程陪着汪楚和她男友,並沒有看到柳晴受傷的經過。而別墅內未安裝任何監控設施,缺乏直接證據認定違法事實。柳晴受傷就醫並出院後,未獲得任何賠償,於是柳晴起訴到法院,要求李葆賠償損失。
被告堅稱原告摔倒與己無關
庭審中,李葆的説辭與在派出所時一致,堅稱從未離開過一樓,閨蜜汪楚對此亦可證明,自己根本不認識柳晴,民警來了才留意到此人,柳晴摔倒與其無關。
法官通過調取報警當天的詢問筆錄得知,柳晴稱,自己和汪楚的男友在4樓找冰淇淋吃,被汪楚看到並誤會。朋友提醒她去2樓避避,不料李葆追上來問:“你什麼意思?”我反問她:“你什麼意思?”“跟你有什麼關係?”然後兩人互相推搡,柳晴失去平衡撞在門上受傷。
李葆稱:“我一直在一樓陪着汪楚,後來警察來了,柳晴下樓和其他人吵了幾句。我和柳晴之間沒有糾紛。”
汪楚表示,李葆本來要陪我去找柳晴,後來我的男友追了下來,我們就在一樓吵架,李葆和其他朋友全程都陪着我們,柳晴不在場,沒有聽到樓上有爭執,也沒有人和柳晴吵架。
汪楚男友表示,和女友汪楚一直在一樓吵架,這期間李葆來勸和。他不知道柳晴為何報警。
玩家甲表示:“我和其他五人在一樓處理汪楚和她男友的感情糾紛,一樓中有個女生上2樓請柳晴下來談話,後來我在樓下聽到了2樓爭吵的聲音。”
玩家乙表示:“我在一樓抽煙、喝酒,汪楚和她男友還在客廳吵架,突然聽到聲響,我走到樓梯口往上看,發現柳晴摔倒在地,李葆正從樓梯下來。”
玩家丙表示:“我、汪楚男友、乙在院子裏,汪楚和李葆在客廳裏,之後我聽到2樓有很大的爭吵和響聲,我和乙一起上樓,發現李葆站在柳晴對面。李葆説柳晴是自己滑倒的。”
經過庭審提示,柳晴也翻出了事後幾人的聊天記錄,證明被告李葆曾同意協商又反悔的經過。
面對這些證據,李葆的態度始終未變,並當庭指出玩家甲、乙、丙的陳述各不相同,與汪楚的筆錄也存有矛盾,不能採信,派出所也未給出確定結論。所謂“調解意向”,是眾人出於人道主義的表示,並不代表她個人同意賠償。
法院判決被告賠償4萬餘元
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彭麗穎認為,雖然在民警調查階段對這起糾紛未有定論,但也未排除柳晴受傷系李葆所為的可能性。並且,不同性質的案件對證據的要求不同,與公安機關受理的治安處罰案件不同,在本案中仍可適用證據蓋然性規則認定事實:
首先,在案證據已然窮盡。歷經民警、法庭兩輪調查,仍然沒有證據可以直接認定“柳晴受傷是否系李葆所致”,存在進行事實推定的客觀需要。
其次,現有證據反映的內容與推定事實之間具有高度邏輯性。雖然除二人外,其他人員都未到法院接受詢問,但事發後於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時所形成的詢問筆錄,效力並不遜於證人證言。玩家甲、乙、丙受各自行動軌跡、關注焦點以及記憶偏差的影響,陳述中存在一定的細節出入,並未超出合理範圍;其中兩人與柳晴是當天相識,而汪楚事前與柳晴已有矛盾。因此,三人的陳述較汪楚可信度更高,可以據此認定,柳晴受傷時,李葆系唯一在場人員,且兩人在此前已發生過沖突。綜上,柳晴受傷系李葆所致具有很大可能性。
再次,事實推定沒有反證推翻。若真如李葆所言本案事發與其無關,作為唯一在場人員,其應詳陳兩人衝突及柳晴摔倒的經過。但其堅持事發時不在現場、從未留意過柳晴,當天在現場的只有3個女生,即便與柳晴是首次碰面,但事發前一起玩了好幾個小時,因汪楚的緣故,已經起了風波,不至於生疏到“未留意”的地步。李葆急於“撇清”的陳述有悖於日常邏輯。
據此,主審法官彭麗穎認定,柳晴的受傷系李葆所致具有高度蓋然性,李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根據柳晴在報警時的陳述即可知,柳晴在事發時未能理性、冷靜地面對,導致矛盾加劇,對自身受傷亦具有一定過錯。最終,判決李葆賠償柳晴損失4萬餘元。
判決作出後,雙方均未上訴,李葆主動將錢款履行到位。這起“劇本殺”傷人案件落下帷幕。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