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建築拆除規範致1死,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三期車間事故查明_風聞
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报》官方账号-中国基建报:中国基建领域标杆性报纸。04-12 22:41
今日(4月12日),本報從中山市應急管理局獲悉,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三期車間12·2生產安全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2年12月2日,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POCT生產車間改造工程(三期)車間發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調查顯示,2022年11月22日,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與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工程合同》,將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POCT生產車間改造工程(三期)項目發包給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
經查明,2022年12月2日,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臨時聘請的工人陳某林、陳某餘、陽某華、徐某東四人在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POCT生產車間改造工程(三期)四樓進行牆體拆除作業,陳某林負責拆除牆體,其他三人負責轉運拆除下來的磚塊。12月2日16時10分許,正在用手推車轉運磚塊的徐某東和陳某餘,聽到有牆體倒下來的響聲,兩人立即到倒下牆體處查看情況,發現陳某林在牆體拆除作業處被傾倒的牆體壓倒,徐某東馬上把壓在陳某林身上的磚頭搬開並撥打110報警,陳某餘立刻撥打了120,16點20分許,120醫護人員趕到並對陳某林開展現場搶救,陳某林經現場醫務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調查組認定,陳某林自我安全防護意識淡薄,在進行牆體拆除作業過程中未從上至下逐層拆除,違反《建築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範》(JGJ147-2016)5.1.1“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並應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的操作規定,被坍塌的牆體砸中身亡。
此外,事故關聯企業未落實生產安全主體責任:
1.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未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未對陳某林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陳某林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牆體拆除作業方面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拆除施工現場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和相關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應由專人監護;
3.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未採取技術、管理措施,未及時發現並消除陳某林違規作業(未從上至下逐層拆除牆體)的事故隱患;
4.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王某未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牆體拆除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組織制定並實施對牆體拆除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發現並消除陳某林違規作業(未從上至下逐層拆除牆體)的事故隱患;
5.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POCT生產車間改造工程(三期)施工前未辦理施工許可。

調查組認為,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是事故的責任單位,建議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對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處理。
廣州市九和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王某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五)項的規定,建議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對王某依法處理。
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建議由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文|中國基建報 範立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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