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方提示股票終止上市風險,子公司被立案調查,股民可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4-13 10:30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4月11日晚,*ST長方披露了《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因2021年度財務報表被大華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10.3.1條第一款第三項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大華事務所“形成無法表示意見的基礎”涉及商譽減值、銷售返利的確認、存貨管理、客户通過第三方回款、內控失效。
*ST長方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觸及的財務類終止上市情形為,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而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0.3.10條“上市公司因第10.3.1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其中,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正是觸及股票被終止上市的情形之一。
除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ST長方還有其他風險事項。
公司於2023年2月6日披露了《關於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銘盛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長方集團康銘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康銘盛”)涉嫌拒絕、阻礙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權,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康銘盛立案。公司會密切關注相關事項進展情況並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此,吳立駿律師表示,*ST長方子公司康銘盛公司涉嫌拒絕、阻礙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 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 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康銘盛公司立案。
前期,由於*ST長方收購該子公司涉嫌財務造假而拖累上市公司股價,並且拒絕證監會調查,*ST長方也已對康銘盛公司原管理團隊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因*ST長方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依法要求*ST長方賠償。凡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ST長方的受損投資者,可加入一起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長方成立於2005年,註冊資本7.9億元,於2012年3月份在創業板上市。
2022年半年報顯示,*ST長方主要從事LED照明光源器件、LED 照明產品及電風扇、便攜式儲能產品等其他電子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屬於電子元器件行業的半導體光電器件製造業。
業績預告顯示,2022年*ST長方預計實現營業收入6.8億元至7.8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 1.6億元至2.3億元。
業績變動原因為:因加強子公司管控和封裝業務搬遷等非經常事件導致公司業務收入下降、費用增長、產能利用不足;報告期內受資金影響,無法滿足訂單需求,導致收入下滑;受鋰電等原材料價格上漲影響,公司產品單位成本上升,銷售下滑;公司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對淨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2000萬元,主要包含資產處置損益及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