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欺詐發行,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被立案,股民維權徵集中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4-18 17:49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ST美尚欺詐發行,連同其保薦機構廣發證券也被拖下了水。
4月17日晚間,廣發證券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4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82023005號),因公司在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美尚”)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涉嫌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廣發證券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公開資料顯示,廣發證券在2018年*ST美尚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擔任主承銷商。
據*ST美尚4月10日發佈的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ST美尚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具體來看,2019年3月25日,*ST美尚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新股7948.72萬股,募集資金總額9.30億元,申報披露的三年一期財務數據期間為2015年至2018年1-9月。
證監會指出,根據*ST美尚本次非公開發行期間存在實際控制人王迎燕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形、發行申請文件所依據的三年一期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的情形,*ST美尚不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0號)第九條第六項、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
證監會表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款所述的欺詐發行違法行為。
“*ST美尚以欺詐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構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欺詐發行的違法行為。”證監會表示。
針對上述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ST美尚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330 萬元罰款;對*ST美尚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王迎燕給予警告,並處以1510 萬元罰款,並對其採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法規,受損投資者可以向*ST美尚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作為保薦機構的廣發證券承擔連帶責任。
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間買入過,並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盤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ST美尚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2年虧損2.6億元-3.7億元,上年同期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10.46億元。
據廣發證券最新發布的年報顯示,2022年公司營業總收入為251.32億元,同比減少26.6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9.29億元,同比減少2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