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訴訟纏身,索賠金額升至2277萬元,股民維權徵集中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4-23 16:5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因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金力泰的民事訴訟一樁接着一樁,可謂案件纏身。
4月21日晚間,該公司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2023]滬74民初651號)等有關材料,自然人投資者曹*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袁翔、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羅甸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14.39萬元。
《民事起訴狀》陳述的主要事實與理由為:2021年6月14日,金力泰披露了《關於公司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6):公司董事兼總裁袁翔及時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羅甸計劃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6月15日)起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額分別不低於1.5億元,增持金額合計不低於3億元。
後於2021年11月26日、2022年5月27日,金力泰分別披露《關於公司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9)、《關於公司總裁及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71),前述增持主體申請將此次股份增持計劃截止日最終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關於公司總裁及時任控股子公司總經理增持股份計劃期限屆滿暨實施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00),增持主體在增持承諾期間內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額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計劃。
2023年2月3日,金力泰披露了《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2),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金力泰披露顯示,原告曹*因上述增持承諾未得以實際履行導致損失。結合前述事實與理由以及有關侵權類型及法律依據,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請訴訟,要求公司及前述增持主體袁翔、羅甸,賠償原告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印花税損失。
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計收到8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袁翔、公司董事兼執行總裁羅甸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金額共計2277.39萬元。上述訴訟事項均尚未開庭審理。
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股民的損失可以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賠。凡是在2023年2月3日收盤時持有金力泰(300225)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金力泰成立於1993年,註冊資本4.7億元,公司於2011年5月份在創業板上市,是集研發、生產、銷售與服務於一體的高性能塗料企業。
業績快報顯示,金力泰2022年營業收入約6.47億元,同比減少24.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1.13億元。上年同期營業收入約8.58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1.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