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高校可在海南自貿港獨立辦學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4-24 21:50
北京商報2023年04月23日 22:00:220人蔘與0評論海南高等教育迎來新的發展機會。4月23日,教育部網站顯示,教育部聯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發佈《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辦學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下簡稱“海南自貿港”)辦學,探索新的辦學模式。根據《規定》,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貿港辦學時無須與中國學校合辦,且在招生、教學等方面具備更大的自主性。同時,辦學機構還將享受海南自貿港規定的優惠政策,包括“零關税”、15%的企業所得税等。

辦學需符合三類條件
《規定》顯示,在海南自貿港辦學的境外高等教育機構應符合三類條件。一是具有良好的辦學聲譽和較高的國際知名度;二是具有理工農醫類方面的學科優勢;三是畢業生具有較高的就業質量和良好的業內評價。
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及海南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規定》適用於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貿港設立實施理工農醫類學科專業教育的學校或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校區(以下簡稱“辦學機構”)的辦學活動。
具體可從三方面理解。從舉辦主體看,辦學機構的舉辦者限於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包括國外以及港澳台地區獨立設置的高水平大學、職業院校。從機構形式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辦學學科類別看,限於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四個學科中一個或多個學科。
根據《規定》,來到海南自貿港的辦學機構可依據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教學,但應開設一定比例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課程。辦學機構可依法依規自主確定招生範圍、標準和方式,但招生標準應當不低於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同類專業在其所屬國(地區)的標準。鼓勵辦學機構招收境外學生。
頒發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學業證書的辦學機構,應當與該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其所屬國(地區)頒發證書相同,並在該國(地區)獲得承認。辦學機構需按國家統一招生政策錄取的學生,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註冊學籍學歷。同時鼓勵辦學機構和境外高等教育機構互派學生、互認學分。
中外合作辦學之外的新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開放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貿港辦學,與既有的中外合作辦學相比存在一定差異之處。在舉辦主體方面,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貿港辦學,不需要中方教育機構共同參與舉辦,但中國境內外的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可以通過提供土地、校舍、資金等資源參與辦學。
在辦學層次維度上。在海南自貿港辦學的機構限於實施理工農醫類學科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確有必要的可實施專科教育。學校治理上。來到海南自貿港辦學的機構在決策機構人員構成、招生、教學、學術治理等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性。
此外,《規定》明確在海南自貿港辦學的機構校長應負責執行決策機構的決定,承擔本機構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並擔任本機構法定代表人。校長每年在中國居留應不少於6個月。
“海南省的定位是經濟特區,這次在政策上進行了特殊的處理。”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出台政策在給海南高等教育提供發展機會的同時,也給學生提供了更多樣選擇。
“零關税”政策鼓勵辦學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此次發佈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延續了2020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該方案提出,允許境外理工農醫類高水平大學、職業院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獨立辦學。而2021年6月由全國人大公佈施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也規定,境外高水平大學、職業院校可在海南自貿港設立理工農醫類學校。
作為自由貿易港試點地區,機構在海南辦學還將享受系列扶持政策。
據《規定》要求,除享受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等規定的優惠和扶持政策外,辦學機構還可以享受海南自貿港規定的優惠政策。例如,學校進口自用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享受“零關税”政策,與學校一起來海南的合作企業,符合條件的都可以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税,還有高端人才的15%個人所得税上限。
同時,外籍人士居留也將更加便利。據介紹,海南正逐步實施更大範圍適用免簽入境政策(目前實行59國免簽入境),逐步延長免籤停留時間,對外籍人員赴海南自貿港的工作許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讓外籍教師及工作人員在海南工作、居留、生活更加便利。此外,按照現有政策,海南還將對引進的國內外知名高校在科學研究、機構設置、人才引進及其子女配偶落户、子女入學、醫療保障、購房購車等方面給予支持。同時,海南自貿港還將根據法律授權,結合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