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翻牆離校無證駕駛摩托車意外身亡,學校被判擔責15%,大家有什麼想説的_風聞
红豆奶茶大杯-04-24 14:20
來源:南寧晚報·南寧寶客户端
15歲少年擅自翻牆離校,無證駕駛摩托車遭遇車禍身亡,家長悲痛之餘將學校起訴到法院。學校是否要對這起意外負責?近日,該案經南寧市江南區法院一審和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少年的父母及學校分別擔責85%和15%。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小江生前在南寧市江南區一所學校就讀初中,就讀期間寄宿在學校。學校對寄宿學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週日晚至週五下午期間若有事外出,需向學校請假,經班主任審核並由門口保安驗證放行。學校平時除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還實行午、晚休班主任巡查制度。此外,學校還在校園各處設置有視頻監控設備,由值班保安實時監控。
2019年的一天,小江和3名同校同學於中午12時46分翻爬學校圍牆離開學校。13時55分左右,小江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駕駛未懸掛車牌的兩輪摩托車搭載3名同學在公路上行駛,碰撞到前方同向臨時停靠路邊的大貨車尾部,造成小江當場死亡,其他3名學生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認定小江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貨車司機周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其他3名學生不承擔事故責任。承保大貨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先後向小江的父親給付了保險賠償金共計26.968736萬元。
2020年,小江的父母以學校未切實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義務,致使其兒子離校外出發生傷亡交通事故使兩原告遭受重大經濟和精神損失為由,將學校訴至法院,要求學校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7.0654萬元。學校則辯稱其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不應承擔責任。
江南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學校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在小江等4名學生攀爬圍牆離開學校時,其值班老師及班主任對學生的就寢情況進行了巡查,學校保安也未能及時通過監控視頻發現學生攀爬圍牆,以致未能及時制止學生離開學校的行為,學校對4名學生在校園內的監管上存在疏忽,對於小江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結果具有相應的過錯,學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小江已滿14週歲,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和生活經驗,已具備相應的識別和判斷能力,應當能夠認識到擅自攀爬學校圍牆離開學校,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搭載3名同學的行為存在較大的人身危險性,其卻未能謹慎加以注意,且小江的上述行為本身是學校規章制度及交通法規所不允許的,故小江應當對自己因發生交通事故而死亡的後果承擔主要責任。
小江父母作為小江的監護人,在日常生活中對小江的安全及預防危險的教育工作不到位,對導致本案損害後果的發生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法院結合案情和核定原告的各項損失,綜合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在扣除案外人保險公司已經賠付小江父母的部分損失後,對剩餘的損失酌定由學校承擔15%的賠償責任,兩原告自行承擔85%的責任。江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學校賠償原告6.489萬元;駁回小江父母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此,小江父母和學校對此判決不服,均提出上訴。近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