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前高管收證監會罰單,公司此前已領罰,股民可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4-24 11:58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4月23日,ST海投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陶琰、朱西川)》(〔2023〕21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經查明,ST海投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海航集團有限公司通過“海航集團-事業部/產業集團單體公司”三層管理結構實際管理下屬公司。在財務上施行全集團一體化、垂直化、三層式控制及管理;在資金上施行現金流一體化管理,資金由海航集團統一調撥;在人事任免上由海航集團統籌制定管理制度,統一任命定崗。ST海投屬於前述“單體公司”,在財務資金管控方面缺乏獨立性,其對相關關聯方的擔保事項等,均在海航集團的組織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導致ST海投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關聯交易和股權轉讓事項。
根據該決定書,ST海投在2016年至2020年期間存在5筆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的關聯擔保事項。此外,ST海投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自身20.27%股權出售相關事項。
其中,陶琰作為時任監事、合規法務部總經理,知悉並參與審批其任職期內發生的擔保、關聯交易事項,為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及年報、2020年半年報及年報、2021年半年報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朱西川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知悉並參與審批其任職期內發生的股權轉讓事項,為任職期內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最終決定:對陶琰、朱西川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五十萬元罰款。
雷達財經注意到,此前在2022年 12 月 29 日,ST海投自身也曾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71 號)。
經查,公司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擔保、關聯交易事項,包括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為海航實業向湖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借款4億元提供擔保的情況;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為海航商控向中國華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借款5.21億元提供擔保的情況;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為海航商控向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興支行借款12億元提供擔保的情況;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為海航物流向龍江銀行借款14.64億元提供擔保的情況;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為關聯方借款提供銀行存單質押擔保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
以及,ST海投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股權轉讓相關事項。
最終,中國證監會決定責令公司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朱衞軍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監事長、總經理、董事姜傑,總經理、董事,時任ST海投副總裁、財務總監蒙永濤,財務總監、董事劉騰鍵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0萬元罰款;對副總經理、董事林菡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執行董事長、董事于波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6年9月1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ST海投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海投成立於1993年,註冊資本為14.3億元,公司屬以房地產行業為主的綜合類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產品、勞務包括:商品住宅及商鋪的開發和銷售、基金管理以及養老服務等。
值得一提的是,ST海投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公司披露,公司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公司2022年度的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若公司2022年度財務指標觸及第9.3.1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將可能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