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有人按人頭定標準收錢搞開齋捐,監管何在?_風聞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04-24 12:54
這兩天是新疆的地方假日肉孜節也就是開齋節,所以我在家寫的這篇文章。有人或許會問你也過這節?作為無神論者,齋當然可以不開,可節還是要過的,白給的假期去休息為啥不要呢?
説到開齋節話題,我就又忍不住吐槽上了,無奈總有人喜歡作妖。朋友發來的一張圖片顯示,華北某學校有人公然收“開齋捐”,還按人定標準收錢。這個——咱姑且稱之為“募款通知”吧,真的是槽點滿滿。比如這句“開齋捐是齋月開齋時必須交付的施濟,它對每一個穆斯林都是當然義務,無論奴隸、自由人……”的字樣,我去這都啥年代了還奴隸自由人?搜腸刮肚半天,結合我淺薄的宗教知識,總算反應過來這句應該是直接摘錄自宗教典籍,相關內容產生的年代是有奴隸的。媽呀,人家是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他這是用2000前的規矩管2000年後的人要錢,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啊?


即使非法律專業,只要接受過九年義務制教育都知道,法律意義上的義務的設定只能由國家法律來設定。然而我國作為政教分離的世俗化國家,除了“尊重他人宗教信仰”沒有也不可能以宗教為依據設定義務。同時,**從募款通知中規定數目、交納期限並將交款稱為“義務”看,這個“開齋捐”帶有某種税收性質。**然而根據《立法法》,税種的設立、税率的確定和税收徵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是狹義的法律,連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這種效力層次較低的法律都沒權力決定徵税。所以某學校這位學機械的馬同學居然敢拿着宗教典籍當令箭在學校開徵“宗教税”我是驚了,合着在他眼裏教義比憲法還牛叉?誰給的勇氣?梁靜茹肯定不背這鍋。
還有個問題,從“考慮到大多數同學在外上學的不便”看,很明顯針對的是學生。從募款發起人暱稱“21機械”來看,可以排除宗教學校,換言之這場募款發生在一所普通學校裏。但是,我又要説但是了,《教育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我且不討論這裏收“開齋捐”對象是以什麼標準定的,你在一所普通學校收宗教捐税,像話嗎?
還有一點讓我很在意,募款通知裏説收來的錢會統一交給某清真寺。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可以按照宗教習慣接受公民的捐贈,但不得強迫或者攤派。目前獲得的信息無法判斷該清真寺在這起“宗教税事件”中的角色,如果事先知情甚至與收款者共謀此事,只怕該寺負責人需要喝點社會主義好茶了。如果事先不知道籌款細節,但知道來源於學校,恐怕有關部門也得找他們談談心,畢竟正確引導信教羣眾是宗教場所和教職人員的分內事。
千萬別覺得一人才30塊錢就是小事,用一位熟悉宗教的朋友的話來説——對這個問題的性質要有充分的認識。這個“税”的依據不是什麼小混混隨意編造的藉口,而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伊斯蘭法。從這一點來説,這個事情與一般意義上的小混混收保護費有本質區別。這件事的本質,是有人——具體地説——就是一股特殊的國際性非國家政治勢力即政治伊斯蘭,在中國的國土上執行非中國的法律。從某種意義上來説,這是在公開挑戰中國的國家主權。具體做事的人——比如牽頭收錢的學生未必意識到這個,但如若不防微杜漸,最終結果就會如此發展。
學校裏攤牌“宗教税”,本質上是在中國國土上執行非中國法律——宗教教法,對此需要充分認識其嚴重性。
作者:綠洲獵鷹,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