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才是最不遵守《勞動法》的單位_風聞
多特雷迪奥-04-24 08:06
【本文來自《蔚來員工曝半年加班500小時進急診3次,揭開中國車企“速成”冰山一角》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對於加班來説,是沒啥印象的!其一:我是一名一線的教師。其二很多次屬於加班的行為被單位默認為默認為不屬於加班。其三我們這裏的加班在績效考核這一塊兒真的是很少!
先説“其一”吧,一線教師比下班時間晚個半個小時或者一個小時下班,誰能證明你在加班?你説你批改作業、批改試卷、輔導後進生?很困難的!所以大家默認不是加班!
再説“其二”吧,比如我幫單位制作宣傳視頻,往往是利用業餘時間才能完成!畢竟上班時間只有一時半會兒的零散時間可以製作還不如拿回家直接製作,通常視頻的剪輯製作都需要一定的時間還有思考時間等!前幾天還聽到某同事抱怨説“隨便剪剪然後完事兒的事情不知道哪個XXXXX把視頻剪輯做得那麼複雜!”哎,精益求精還被同事埋怨了!這些行為單位默認是不加班的!除非用單位的電腦製作,並且旁邊有“證明人”!還有比如遇到了“災難級”突發事件,此類的特殊類型都不屬於加班情況!
最後的“其三”吧,加班在績效考核這一塊兒真的很少!比如加班一小時,績效考核+0.2分!績效考核1分的分值才相當於人民幣20多元,加班5小時才1分,價值人民幣20多元!而且要多方認證你這是加班行為才有分加!
其實事業單位才是最不遵守《勞動法》的單位,別説加班的“1.5倍薪酬”連加班的定義都要領導説了才算!平時總和老師們要嚴守《未成年人保護法》、要認真學習《教師法》、要牢記《教師職業道德十條準則》、要遵守這兒、要遵守那兒!當真正要遵守《勞動法》的時候卻忽視了!
我倒不是想為我們一線教師爭取什麼!況且也爭取不來啊!
只是想到很多的工廠的眾多工作人員能夠足量(特別是廣東的廠子)的拿到“加班費”,並且能夠比較“輕鬆”地生活下去,我們這點兒小付出算毛線啊!
最後寄希望:何時事業單位或者是機關單位能夠遵守《勞動法》,這樣才能更大的激發社會羣體服務性性質的行業以及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的工作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