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必康七跌停25億市值蒸發,公司存在終止上市風險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4-25 14:17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4月25日,*ST必康繼續以跌停價開盤,截至午盤時跌停板上仍有超49萬手賣單。從公司披露被證監會立案消息開始,*ST必康已經連續收穫7個一字板跌停,期間市值蒸發約25億元。
公司最新公告顯示,公司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3.1條之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22年7月1日(星期五)開市起,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公司股票簡稱由“延安必康”變更為“*ST必康”。
公告中,*ST必康表示,公司董事會、管理層高度重視2021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所涉事項,積極採取措施解決、消除上述事項的影響。針對上述無法表示意見所涉事項,公司將依法依規委託審計機構出具專項報告,最終無法表示意見所涉事項的影響消除情況以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報告為準。
不過,*ST必康也提醒,公司就2021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所涉事項的影響消除所採取的措施,還在與審計機構溝通當中,審計機構履行審計程序,能否取得審計機構就此出具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中非標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審核報告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4月14日,中國證監會向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宗松下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92023002號、0092023003號),因公司及李宗松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對此,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造成股民的損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間買入並且2020年3月25日收盤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和2021年10月29日到2022年6月30日之間買入,並且2022年6月30日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都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對於已經“戴帽”的*ST必康而言,在年報前突遭證監會立案,對公司影響巨大。
首先公司提示風險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上述事項可能對公司消除非標事項產生不利影響,可能導致公司出現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的情形。
而如果觸發上述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公司股票存在因出現上述情形而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其次,審計單位就立案事項向公司進行詢問,並核實有關情況,2022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因此增加了程序和內容。公司無法按照原定日期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
經公司審慎研究並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披露日期將延期至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