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被指詆譭辦案機關及炒作案件問題!_風聞
迪迪-乡镇公务员04-26 15:52
**事件:**勞榮枝一案的辯護律師吳丹紅被立案調查。北京市律師協會日前的一份立案通知顯示,江西高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反映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存在違規行為,北京市律協立案調查。江西高院稱,吳丹紅擔任勞榮枝辯護人期間,通過微博、微信公眾號發表多篇文章及評論,涉嫌違規炒作案件,此外還在法庭上發表詆譭辦案機關的不當言論。針對江西高院關於“違規炒作案件”的投訴,吳丹紅予以否認。“代理期間我自己沒有寫文章,只是轉發了幾篇別人寫的文章。”他説,“我自己沒有接受過任何一次採訪,沒有做過任何一場直播。説實話我已經很剋制了。”
**法律依據:**涉及到的法規就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禁止違規炒作案件的規則,第七節 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行為,對本人或者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進行歪曲、有誤導性的宣傳和評論,惡意炒作案件的。
**爭議焦點一:**代理期間有沒有關於勞榮枝案的發文呢?轉發算嗎?
明顯是有發的,我打開過公眾號天下説法看過,大概有60條勞榮枝相關的內容。至於轉發算不算代表本人意見的,有爭議!但我個人認為算,這個可以參考造謠的規定。
爭議焦點二**:有無涉嫌違規炒作的文章?有無在法庭上發表詆譭辦案機關的不當言論?**
明顯也是有的,目前網上熱議的文章有《一位心理諮詢師就‘勞榮枝案’給最高院致函談精神控制對刑事責任的影響》&試論勞榮枝案中精神控制(PUA) 對刑事責任的影響的文章,稱勞榮枝是精神控制的受害者,如果對勞榮枝執行死刑,就是違背司法倫理和人類基本道德!最高院應不予核准死刑。
文章鏈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HOP83SKR0551LSF2.html
至於吳丹紅在法庭上有無發表詆譭辦案機關的言論,目前我沒有找到,有相關的證據和視頻佐證。先等待吧~
補充一下,事實上相關涉嫌違規炒作爭議在勞榮枝一案中,一直存在,之前的熊達就有了!勞榮枝案名譽權代理律師熊達在社交網站發起了一項主題為<勞榮枝案簽名>的專項調查活動,結果為99%網友反對判處勞榮枝死刑。反正我是不知道這個結論是怎麼出來的。
勞榮枝律師:99%網友反對判處勞榮枝死刑。https://www.163.com/dy/article/I0JDVFKK05560ZY4.html

爭議焦點三:身份問題
吳丹紅律師是身兼律師、大學教授、自媒體大v等多個身份的。即友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的教師,微博‘吳老絲’、微信公眾號‘天下説法’運營者。
事實上這一點,很多人在討論的時候很容易忽略!但你把律師換成法官或檢察官的話!再看看,品一品!
我自己就是體制的司法從業人員,我個人認為在這一塊,是需要立法規範的!否則很容易變成利益旋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