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的第一柱香:拜佛為何一定要燒香,你真的明白嗎?_風聞
浩然文史-浩然文史官方账号-全博士团队创办的文史科普自媒体04-26 09:46

“寺廟打卡”逐漸熱了起來,尤其是煙火繚繞裏還出現了越來越多年輕人的身影。“年輕人的第一柱香”也一度成了網上流行的熱梗。年輕人該不該燒香的爭議,咱們先放在一邊。咱就是要問,年輕人們是不是真的明白,這燒香到底是怎麼回事?拜佛為什麼一定要燒香呢?

一、燒香燒的是什麼“香”?
“燒香”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語義相當豐富,除了“燒香”這種常見的用法外,還有“焚香”、“行香”等説法,形式上雖稍有差別,但都是指一種敬神祈福以避免災禍的民間風俗活動。而民間的燒香活動在一定情形下也會成為有人主持的宗教活動,主持者叫“香頭”,參與者就叫“香客”,《水滸傳》裏幫助魯智深在五台山文殊院剃度安身的趙員外,就是文殊院的香客,有時候這些香客也會佈施捐助,稱為“檀越”。

在《説文解字》中,“香”字的意思是“氣芬芳”,和後來的“香”並不是一回事,正如宋人葉廷珪在《香錄序》所説:“古者無香,燔柴焫蕭,唯氣臭而已。故香之字,雖載於經,而非今之所謂香也。”而漢武帝時期,雖有“含雞舌香”之説,但在宋人沈括看來,所謂的“雞舌香”就是丁香,還不是宗教活動中所用的香。古人已經知道,漢代以前還沒有燒香一類的宗教儀式,一是因為沒有“香”可以燒,另一方面是因為自佛教傳入中國後,燒香這種習俗才廣為流傳,成為一種交神儀式。
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前,傳統中國求神儀式主要是通過“柴祭”,也就是“燔柴升煙”,或者是燒蘭、蕙、椒一類的素馨。而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後,禮佛焚香甚至影響到了祭祀祖先、祭祀社稷的儀式。唐玄宗天寶八載(749年),以“三焚香”取代原來的“三獻”。宋代在祭祀孔子時,會舉行“三上香禮”。而道教也把佛教焚香的儀式吸納入道教中來,使之成為祭祀老子時的求神要典。道教視檀香、乳香為“真香”,可以“祭祀上真”,《真誥經》雲:“屢燒香左右,令人魄正。”晚唐時期,崇道的穆宗、武宗更是焚鳳腦香、龍火香“以崇禮敬”。

燒香的目的何在?清人王有光説:“香為神佛所貴,燒香所以敬神佛也。”燒香代表着人們對神佛的信仰,人們通過燒香這種儀式,向神佛表示禮敬,並通過香煙的上升與神佛溝通,或藉此吸引神佛光臨,傾聽祈福者的呼聲,滿足他們的願望,庇佑他們。
無論是在當地的廟社燒香,還是到外地的名山大川燒香,都是一種希望達到特定目的的儀式。有人求平安,有人求發財,有人身患重病希望借燒香起死復生;甚至還有人希望通過求神禱告誕下子嗣,即所謂“禱神祈子”。明人張岱在《琅嬛文集·岱志》中説,民間存在着這樣一種普遍的信仰,那就是,當從泰山朝山燒香回來之後,就可以“求名得名,求利得利,求嗣得嗣”。通過自己“焚香告天”,或者在寺廟焚香禱告,向天或神“立願”,以表虔誠之意。當願望實現之後,也可以通過“焚香”這種儀式表達對天神的謝意與感激。
當然,為了表達對天神的崇敬,燒香也要有一定的禁忌。比如,燒香前不得飲酒、不得沾染葷腥、不得食有異味的食物,這是對燒香者的幾條戒律。更有甚者,還有人以生命作為代價向天神表明心跡。在明代,許多供民間燒香求神的名山,多有所謂的“捨身崖”。魏禧的《吳孝子傳》中記載,江西崇仁太華山相傳有神靈居住,民間拜神祈福者甚多。在山上有一座神殿,神殿旁有一處陡峭的懸崖,號為“捨身崖”,“人情極不欲有生者,則擲身投之,頭足盡破折死”。王思任《歷遊記》中記載泰山也有“捨身崖”,“死之人愚而鋌,勸之人古而迂,年年無禁者”。這些“捨身崖”可謂是極端行為的最好例證。
二、香的功用與種類
周嘉胄《香乘》認為,香的作用有三,“供焚,可佩,可入藥”。晚明的士大夫將在書齋、淨室中焚香看作是清潔高雅生活的一部分。當時被京師地區的士大夫視作“奇品之香”的香主要有玉華香、聚仙香、沉速香、印香、撒馥蘭香、芙蓉香等等。同是一香,到了生活悠閒的文人士大夫那裏,便變得如此講究,多了幾番幽趣,各色香品適用的環境與條件被加以細分。尤其是香中所謂的“佳麗之品”,諸如黃香餅、芙蓉香、龍涎香之類,更是有“紅袖添香”之功用。而且,此類香品,也多有“助情”的功能。

焚香品茗
明代的香,其原料大多產自嶺南地區和東南亞地區,燒香拜神在民間是一種普遍的風俗,則種香、鬻香等產業也隨之蓬勃發展。在城市裏,有專門出售各色燒香用品的店鋪,負責銷售來自全國各地的名香。京師地區所產名香甚多,有月麟香、聚仙香、芙蓉香、沉速香、百花香、龍桂香,其中,以李家線香和劉鶴家香最為著名。龍桂香分為黑、白兩品,黑者價高,以內府所製為最佳。萬春香、龍樓香也是內府製品,質量屬上乘。黃香餅是王鎮住東院所制,以黑沉色、無花紋者為上品。而京線香,又以北京前門外李家二分或一分銀子一束的為上品。
香的種類大體可以分為沉香、伽南香、莞香、鶴頂香、蘭香、檀香和花草香。而在明代,香的種類還可以細分:雞香,又稱雞骨香,因枝條似雞距而得名;降香,又名降真香,當降香與其他香一起焚燒時,會有白鶴降臨;馬眼香,香藤大如人的臂膀,周圍有小孔,廣東人稱之為“比降”。此外,還有水藤香、思勞香、橄欖香、薰陸香等種類,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與焚香搭配的,還有一些小物件,在明代最為流行的是一種倭制小几,可以放在書案上,作陳設香爐之用。蘇州府也產一種小几,比倭制小几更小一些,雕刻有紫檀花紋。而焚香的香爐,以官窯、哥窯、定窯所產的瓷制香爐為最佳,但在一般場合並不會輕易使用,平時所用一般都是宣銅、彝爐、乳爐。香盒的使用也有講究,剔紅蔗段錫胎的香盒一般用來盛黃黑香餅;定窯、饒窯的瓷香盒一般用來盛萬春香、芙蓉香和甜香;倭制香盒,一般用來盛蘭鄉香、沉速香。人們外出旅遊時,會隨身攜帶一種倭制香撞。

香爐焚香
三、明代官方與民間的燒香活動
燒香是古代中國民間的一項極其莊重嚴肅的宗教活動。一般的平民百姓由於生活艱辛和疾病纏身,往往會在神佛面前許願,一旦解除災禍,就要到神佛面前還願。燒香活動在明代民間尤其是婦女階層中廣泛存在,在人們的傳統觀念裏,“佛法”大於“王法”。
明太祖洪武年間,官方的大祀禮儀中,用香、燭以達到導陰陽、接神明的目的,同時罷去“上香之禮”。明太祖為防止穢亂宮闈,在《皇明祖訓》中明確規定,宮中之人不得前往寺觀燒香、降香、禱告,違者處死。

《山河月明》明太祖朱元璋劇照
但這一規定在明代中後期逐漸被打破,明憲宗成化元年(1465年),每月朔、望,明憲宗都派宦官到白塔寺“奉香燭燈油”。後來番僧進宮為皇帝誦經,有宮中后妃通過左右近侍向宮外的寺觀佈施。有一次,禮部尚書姚夔建齋醮,率領百官“赴壇炷香”,為皇太后祈福。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下旨,打算到南、北直隸及山東泰安等地“供獻祈福”。在皇帝的大力倡導之下,民間的燒香活動趨於興盛,“鳴鑼張旗,百數成羣”。

《正德演義》明武宗朱厚照劇照
而明代民間的許多燒香活動,與廟會這一載體緊密相關。明初,太祖皇帝鑑於民間宗教多借助廟會燒香發展信徒,於是對民間的燒香活動進行嚴格的限制。私自在家燒香者杖八十,官員讓妻女到寺觀燒香的笞四十,如果寺觀住持不加以阻攔,一同治罪。
儘管官方對民間的燒香活動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但這種深入人心的宗教活動仍然不絕如縷,在明代中後期集中爆發出來。正統、景泰年間,民間燒香活動重新崛起。
明英宗天順二年(1458年),四川成都地區出現了在江瀆神廟“祭賽心願”的拜神活動。所謂“祭賽心願”,就是在神面前許下心願,求神保佑;如果願望實現,就到神廟還願。為了向神表達自己的誠意,許願者會身插大小槍刀、披戴枷鎖,表達向神“贖罪”的心理含義。還有人背插黃旗,視神為最高裁判者和最高權威。

文史君説
在秦漢以前,中國民間的燒香活動,無論是“柴祭”,還是“遙望山川”,都是一種與神交通的習俗,但此時還沒有沉香一類的香。漢代以後,隨着佛教的傳入和沉香的引進,燒香才從中國傳統的祭祀儀式變為帶有佛、道宗教色彩的燒香活動,寄託了底層百姓最深層的內心需求。當燒香成為民間的一種相當普遍的信仰活動時,除了宗教目的之外,正如《明孝宗實錄》裏所記載的,百姓“假以燒香遊山為名,出入寺觀,亦有經宿或數日不歸者”,還變成了娛樂遊玩的藉口。
參考文獻
《明太祖實錄》,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
《明英宗實錄》,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
《明孝宗實錄》,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
《皇明祖訓》,台灣學生書局,1986年。
[明]張岱:《琅嬛文集》,嶽麓書社,1985年。
[清]魏禧:《吳孝子傳》,載張潮輯《虞初新志》,《筆記小説大觀》第14冊,廣陵古籍出版社,1983年。
王思任《王季重十種》,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
(作者:浩然文史·神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