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是長久的統一國家秩序運作的結果,而非國家實體的成因!_風聞
长风-05-02 09:40
【本文來自《跳出西方國家觀陷阱,重新認識國家》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一個東西,要成為一個事務的依據,則其必要一個基本屬性,就是確定性。沒有人能夠立足於流沙流水。要以“民族”為依據形成“國家”,當然要求“民族”這個東西是個確定的東西,是個有確定邊界的東西。而在稍長一點的時空內,民族完全沒有確定性,任何一個在確定時間點上的唯一民族,必然出自若干其它民族。而且只要願意,任何一個時間點的唯一民族,必然可以分為若干民族。越南有三個民族,在中國都是漢族,還有三個民族,在中國都是壯族。中國的藏族,分為四個民族就是一張紙的事,蒙古族再分為八個民族也是動下嘴的事。
因為“民族”,是以血緣為邊界的排異結果,這就是自悖了。血緣,基礎就是婚育,而婚育,恰恰是兩種相異血緣的融合,世界上從不存在從“純粹單一血緣”繁衍而成的單一“民族”,這違背了生理規律,就算是兄妹姐弟亂倫,他們還得往上追溯父母血緣,總能找到必然的不相干血緣。血緣只能在一定範圍內“混同”,而不可能單純。血緣混同,是無數異種血緣相混的結果,而不可能是唯一血緣的複製。任何一個村莊,經歷足夠的時間,必然在整個村莊範圍內都互相沾親帶故,但是追溯村莊淵源,其必然出自若干本來不相關的若干“佔山户”、以及後續來者。而這個村莊的任何一個血緣淵源,必然都曾經是這個村莊的“混同血緣”的“新進者”。而任何一個新進血緣,必然會在長久的共同生活中,混入這個村莊的本來的混同血緣,形成新的混同血緣。因為,血緣,本身就只能由異混同,不可能由同無機複製。因為,和實生物,同則無繼!和,本身就是在描述相異者,否則不需要“和”。人類、人類社會,是以新陳代謝為延續手段,新陳代謝,即為“生”,生,只能是異者互生,陰陽相生,有無相生,五行生剋,同一者只能機械複製,那可就沒了生機,那就“無繼”了!!
在實操中,“民族”這個“血緣邊界”,用以“排異”的標準,也從來不是血緣標準,什麼語言、宗教信仰、生活習慣,都是排異目標,這些東西,從來都沒有固定過,一直在變化演化,這都是主觀流變的現象,這如何能確定出確定的血緣邊界?
同一血緣,是異種血緣混同的結果,而不可能是“純粹”單一血緣的原因。這是“生育”這個過程決定的。
民族,是長久的統一國家秩序運作的結果,而非國家實體的成因!
倒置因果,荒謬絕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