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成國家的分贓式體制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05-04 09:31
今天一直在路上,文章更新的有點晚了。
我看到前幾天有朋友留言問,説為什麼美國政府在阿富汗撤僑了,但在蘇丹卻不組織撤僑。美國政府時而組織撤僑,時而又不組織撤僑,這是為什麼?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給大家看一個有關美國在阿富汗撤僑的新聞片段。

從上面這個新聞片段中可以看到,美國在阿富汗組織的撤僑活動,是收費的。按照新聞報道,美國政府向每位僑民收費2000美元。如果你沒錢支付這筆撤僑費用,你可以籤一份借款協議,借2000美元,等撤僑結束後按照約定歸還這筆借款。
在你還清這筆借款前,美國政府不會為你提供護照續簽服務。也就是説,如果你借了錢不還,則在護照到期後,將無法再申領到新的護照,沒法出國。
事實上,美國不僅在阿富汗撤僑過程中收費,在其他多次撤僑過程中,基本也要收費。甚至,除了美國政府以外,其他一些國家的政府在組織撤僑時,一般也要收費。
很多朋友在大政府體制下待久了,以為不收費是慣例,收費是偶然。但其實,現實可能正好相反。像中國這種不收費的,才是偶然,而收費可能反而是常規操作。
之所以出現這種差異,是因為美國等西方國家屬於典型的小政府體制。在這種小政府體制下,人人為自己負責,而不是政府為自己負責。政府裏的錢,是大家共同納税湊起來的,不能隨便亂花。
即便有人身陷危險,也是先自己救自己。在自救無門時,政府才可能出面相救,且在決定是否相救時,需要核算成本。
同時,英美國家政府僱員,跟中國的公務員,不是一個概念。
**英美國家的政府僱員,本質上跟企業僱員差不多。**一般來講,僱員需要跟政府簽訂一個僱傭協議,通過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僱員並非終身制,而是根據平時的工作表現、合同期限等,決定到期後是否續簽。
如果政府財政狀況不太好,則僱員可能隨時被解僱。
**甚至,美國的地方政府也可以破產。**施瓦辛格擔任過州長的加州,曾經面臨過破產危機。而底特律政府,是正兒八經破產過。
大家也不要把政府破產想象的無比悲催。簡單來講,政府破產的邏輯,跟企業破產的邏輯,差不多。也就是説,當底特律政府的對外負債金額,遠遠大於其財政收入,變成資不抵債時,通過破產操作,可以把債務免除。
免除完債務後,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底特律政府“重獲新生”。不然的話,它會一直陷在債務困境中,所有的財政收入都被拿來還債,政府什麼都幹不了。
在大政府體制下待久的人,容易有一種錯覺,以為有了完全的投票權後,政府便要事事聽自己的,隨時任自己擺佈。但其實,並非如此。當你有完全的投票權,整個社會變成徹底的公民社會後,你就完全是自己的主人、社會的主人,需要自己對自己負責,自己對社會負責。
在這種體制下,如果遇到什麼事,不要期待政府為你做什麼,而是要先想自己能為整個社會做些什麼。因為政府也是由一個個跟你一樣的人,組成的。對於政府僱員來講,他們擁有的只是一份普通的工作而已,沒有任何額外的責任和義務,為你犧牲什麼。
他們沒有太多的權力,在危機來臨時也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他們對工作不滿意,還可以通過工會組織罷工。
為什麼美國政府時而組織撤僑,時而不組織撤僑?
一是因為政府不是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公民自己才是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第一負責人;二是因為政府需要評估撤僑的成本、費用以及收益。
如果收益大於成本,則組織撤僑。如果收益小於成本,則不組織撤僑。
而且,即便收益大於成本,這個成本主要也是由被撤的人來承擔。美國政府不可能為了少數幾個人的利益,開動軍艦來撤僑。因為只要軍艦一啓動,全是錢。油費、保養費、損耗費、各種人工成本等,都是錢。
這種思維邏輯,對於長期生活在大政府體制下的人來講,可能難以理解。但是對於美國民眾來講,多數人認同這種觀念。
我看到有人留言表示,美國政府在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情上,天天算計錢,但是在俄烏衝突上,怎麼就大手大腳亂花錢呢?
這兩件事情的性質不同。
**對於撤僑這種事情來講,涉及的是極少數人的利益。**你想嘛,美國大約有3億人口,但是涉及到的僑民可能就幾百人或者幾千人。這點人數,跟3億人的數額比起來,連零頭都不到。
你憑什麼為了一些連零頭都不到的人,去花費所有納税人的錢,去救這些人?從理論上來講,這種為了極少數人利益而進行的大規模開支,必須經過絕大多數人同意才可以。
但是,**對於俄烏衝突來講,涉及到的是國家層面的利益對抗。**如果俄羅斯贏了,美國的整體國家利益受損。這不是為了極少數人利益而做的事情,而是涉及到美國整個國家利益的事情。所以,在涉及俄烏衝突的處理上,美國政府可以進行大規模開支,因為這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利益。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美國的制度有點像分贓制。
你可以把美國政府,想象成不存在。
你可以試想一下,美國可能並不存在一個所謂的“政府”。從本質上來講,所謂美國政府,是美國國內的一幫利益團體代表,時常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各種國內外議題的形式存在。
在這種討論的過程中,各個利益團體都希望從國家層面收取到的公共資金中,獲得最大的分配利益。
這就是為什麼每年到了美國國會編制財政預算方案時,各種奇奇怪怪的言論都會冒出來的底層原因。因為不同的利益團體,都要使勁表明自己的重要性,並通過販賣焦慮來給自己獲得最大的分配機會。
如果通過對外方式搶到了錢,他們也會通過這種方式,討論如何分配這些額外獲取的公共資金或者商業機會。
所謂總統,只是這些討論過程中的主持者或決議執行者。
美國總統在美國國內,幾乎沒有什麼權限。你想嘛,會議討論的主持者或者執行者,能有什麼權限?不過,雖然美國總統在國內沒什麼權限,但在國際上的權限很大。
美國國內的各項法律制度,只是約束和限制總統在國內的權限,但是沒有過多約束和限制總統在國際上的權限。
也就是説,美國總統在對外操作層面,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美國國內沒有太多法律制度限制總統在國際上的行為。
當然,雖然美國總統的權限相對較小,但是畢竟處理的事情非常大,哪怕手指縫裏揩點油,對個人來講都是很大的利益。所以,很多人和背後的利益集團,去追逐這個總統的職位。
在我看來,這是一項非常精妙的制度。這套制度的運行邏輯,跟中國體制的運行邏輯,幾乎完全不同。如果沒有在西方國家待過,且深度體驗過他們的制度,對於生活在中國這樣大一統體制下的人,很難去深刻了解和體會這項制度的不同。
中美之間,首先是利益之爭,其次才可能是意識形態制度的不同。但是,美國的民主黨政府非得要把意識形態放到最前邊,説他的制度是最好的,中國的制度是最差的。
其實,它的制度只不過是另外一種不同的制度而已。客觀來講,大家各有利弊。
民主黨政府這麼搞鬥爭,很容易把自己搞到話語權陷阱中。因為既然你説你的制度最好,那麼在撤僑這件事上,你比得過中國政府嗎?
肯定比不過。
中國政府不但效率高,還免費。這麼一卷,它就被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