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05-05 16:49
對於性騷擾這類案子,一般來講不太好辦。一是因為證據不容易取得和固定,二是因為賠償金額不算高。
我查了一些判例,在法院認定當事一方構成性騷擾的案件中,**判賠金額一般在3000元到5000元。**也就是説,假設一個人被另外一個人性騷擾,且有相應證據證明的話,如果被騷擾人起訴到法院,一般能獲得3000元到5000元左右的賠償。
單從賠償金額角度來看,3000元到5000元的賠償金額,不算高,但可能也算湊合,但是如果算上律師費,可能有點得不償失。
在中國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除了極少部分案件外,對於大多數案件來講,律師費都是由當事方自己承擔。即便勝訴,也由自己承擔。而律師的收費標準,一般來講至少也要幾千元。
所以,像這種小額訴訟案件,除非不請律師,自己花很多時間學習相應法律知識,並且逐漸學習跑通訴訟流程,否則可能成本大於收益。
性騷擾案件的判賠金額之所以沒有很高,是因為跟性騷擾有關的賠償,屬於精神或名譽損失方面的賠償。從大的方面來講,賠償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身體物理層面的損害賠償,二是精神或名譽損失方面的賠償。
對於前者來講,主要根據實際損失來判定。對於後者來講,一般根據侵權人過錯程度、造成的後果、侵權行為發生時的目的、方式、場合以及受訴法院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但實踐中的判賠金額不會太高。
主要是因為,中國基本沒有懲罰性賠償。
所謂懲罰性賠償,是指法院會施加一個很高的賠償金額,讓有過錯的侵權方在個案中受到較大甚至極高的懲罰。而中國目前的侵權賠償,主要以補償為主,即以彌補受害方相應損失為目的。
對於侵權案件不施加懲罰性賠償的做法,或者讓受害方自己承擔律師費進行維權的做法,其實不利於受害方維權。因為維權這件事本身,也有成本。如果收益很小,而成本較大,則作為理性經濟人來講,可能會猶豫甚至放棄維權。
個人認為,這種司法現狀,需要逐步調整和完善。
另外,在我查到的幾個案件中,有兩個案件的原告方選擇撤訴。其中一個之所以選擇撤訴,是因為對方私底下賠償了3000元。另外一個案件撤訴的原因,公開信息中沒有披露。
雖然我沒看到原因,但猜測可能跟證據不足有關。
在性騷擾案件中,證據非常難以取得和固定。假設某人用言語對對方進行性挑逗,或者伸出鹹豬手摸了對方,這些行為片段可能轉瞬即逝。
在上面這些判決支持性騷擾成立的案件中,**有些是有微信聊天記錄佐證,**比如一方通過多次發送微信文字或語音,對對方進行各種性暗示或挑逗,**有些是報過警,**有警方的出警記錄、當時的筆錄等作證。
如果你什麼證據都沒有,且對方予以否認的話,則對於非事件當事方的法官來講,很難判斷。
在法院打官司的話,一切講證據,且一般來講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如果沒有證據,法院很難支持。
講到這兒插一句。
所謂性騷擾,不僅指通過肢體物理方式對別人進行的騷擾,還包括通過言語、文字、圖像等方式,對別人進行的騷擾。如果一個人通過語言、發送文字、圖片等方式,違揹他人意願,對他人進行騷擾的話,也可能構成性騷擾。
雖然有些人不願拒絕,或者可能覺得報警過於麻煩,但我還是想説,如果遇到讓自己不舒服的語言或行為時,該拒絕還是要拒絕。如果對方在被你拒絕後,仍然我行我素,繼續越界,則該報警還是應該報警。
或者至少,掏出手機進行錄音錄像。
這既是讓對方感覺到與你相處的邊界在哪兒,也屬於保存證據,為以後維權留下空間。不然的話,不但可能讓自己在當時遭受不舒服,也可能在日後想要維權時,發現障礙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