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火的“挖呀挖”音樂侵權,到底怎麼賠?_風聞
印客美学-印客美学官方账号-艺术科普向平台。05-09 13:11

最近,憑藉“挖呀挖呀挖”洗腦全網的《小小花園》涉嫌版權爭議。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大家對於音樂版權問題的重視。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説,音樂版權是個模糊的概念,在使用音樂的時候,也幾乎不會關注版權問題。
不過,也有一批人已經在利用音樂版權賺錢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挖呀挖呀挖”,侵權了?
最近幾天,全網都在被一首兒童歌曲“洗腦”。
“在小小的花園裏面挖呀挖呀挖,種小小的種子開小小的花……”

@毛葱小姐(桃子老師)
憑藉翻唱這首童謠,多位幼兒老師走紅。
典型代表是杭州的桃子老師和武漢的黃老師。
僅一週時間,桃子老師漲粉100萬,黃老師漲粉400萬。

視頻爆火後,各行各業的網友童心大發,將歌改編成了各種版本。
正當網友們還在為**“誰是首發”“誰是原創”**的問題爭論不休時,明星們就開始迫不及待地紛紛模仿起來了。
甚至在相聲演出現場,秦霄賢還來了段狂野版“挖呀挖”。

連“國家隊”都被吸引,下場“開挖”了。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在月球的表面上挖呀挖呀挖,表取和鑽取一步都不落,1731克的月壤帶回了家。

中國建築:在大大的沙漠裏挖呀挖呀挖,建起385.8米非洲第一高,埃及新首都CBD標誌塔。
在長長的車站裏挖呀挖呀挖,為3萬噸的車站進行“最牛搬家”。

但是有律師表示,在直播間唱《小小花園》,很可能侵權了。
公開資料顯示,《小小花園》是由蘇蘇作詞、作曲、編曲的,主播必須徵得歌曲作者蘇蘇的同意才能在直播間表演,否則就屬於侵權。

**這些年,**音樂版權爭議一直不少。
去年,遊戲主播PDD在直播中因唱《向天再借五百年》被索賠十萬。
PDD在三方視頻平台的個人賬户主頁連發兩則視頻道歉,後來達成了和解。

明星的版權糾紛就更多了。
李代沫在綜藝節目裏翻唱《我的歌聲裏》,被原唱曲婉婷告上法庭。
曲認為李將歌曲用於商演,還拍攝了MV,完全就是在侵權。

平台的版權糾紛問題也是屢見不鮮。
騰訊音樂就曾與網易雲音樂就周杰倫音樂版權問題產生過訴訟糾紛。
最後,這起案件以網易雲賠款85萬元落下帷幕。

在我們普通人的日常創作中,可能也存在或多或少的侵權問題。
但想要對版權追根溯源,又是一件很複雜的事。
關於音樂版權,都有哪些問題是我們一定要了解的呢?

侵權要賠多少錢?
很多有法律背景的網友都在討論,拍攝“挖呀挖”視頻的黃老師應該做出相應的賠償。
音樂版權問題被抬上了網友熱議的風口浪尖。

一首歌曲的誕生,至少要有4方參與:詞作者、曲作者、錄音製作者、表演者等等。
而法律需要保護所有參與人的權利。
也就是説:若想獲得版權,需要全方位溝通,流程很複雜。

一切未獲得授權,且不屬於合理使用範疇的,都屬於侵權行為。
比如主播在直播間播放、演唱歌曲等,就屬於商用。
如果沒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就涉嫌侵權。
關於侵權,大家最關注的問題,應該就是**“得賠多少”**了。
在音像製品發行/在線播放,對詞曲作者的賠償不少於600元/首(詞40%、曲60%),錄音製作者不少於2000元/首,表演者不少於400元/首。

公開表演,以“門票收入÷現場表演歌曲數”為基數,賠償金為該基數的5%-10%。
公開廣播/作為經營場所背景樂,賠款不少於600元/首。
網絡主播侵權,需要按知名度、觀看人數、點贊打賞等賠償,金額不少於3000元。
如果是在廣告中使用,根據規模和效果,要按上述標準的1-10倍賠償。

很多網友都説,按照這個算法的話,靠“挖呀挖”賺足了流量的黃老師侵權嚴重,要賠原唱500萬。

總之,只要依靠該音樂掙到錢了,就要涉及版權問題了。
一首音樂上台表演、在數字媒體平台播放、製成CD銷售傳播,或是用於其他商業用途,都是版權費的來源。
那麼,版權生意到底是怎麼做的,又能賺多少錢呢?

版權是門好生意?
隨着音樂市場的不斷發展,資本大佬們也紛紛做起了版權投資的生意。
投資包括買公司股份,買音樂版税基金,收購版權曲庫……
選擇投資音樂版權****最重要的原因是:它跟其他金融證券的關聯度比較低。
在股市“地震”的時候,音樂版權投資依然欣欣向榮。

而且這一投資的收益長期、穩定,且非常豐厚。
音樂版權主要是通過獲取版税賺錢的。
只要你擁有一首歌的完整權利,就可以在各種渠道獲得源源不斷的版税營收。
每一首歌、每一次播放(包括:音樂平台 QQ 音樂、網易雲、酷狗等,短視頻平台,K 歌平台,授權綜藝、影視、歌手等)都會產生相應的版税。
版税的多少取決於播放次數,一首歌的版税小到幾毛錢,大到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

之前有外媒報道,英國歌手阿黛爾3年沒有發新歌。
但憑藉《21》的版權費,她依舊平均每天能獲取約53.5萬人民幣,3年躺賺3億。

任賢齊的《心太軟》當年創下了2600萬銷量的神紀錄,他曾在綜藝節目中笑稱:這張專輯所收的版税能買下紫禁城。

據説現在滾石全公司只有3個人,一個老闆,一個財務,一個會計。
但它一年能掙兩個億,因為曲庫值錢。
老闆籤一次合同,一般的收益是三年1000萬。

滾石的人文奠基之作《之乎者也》
因為音樂版權投資確實很賺錢,所以雖然其中尚有估值、風險管理等問題亟待解決,但其興起已經勢不可擋。
音樂版權投資的大火,也讓我們更精準、更全面的瞭解了音樂版權的價值。

希望大家都能重視音樂版權,尊重創新。
這既是對音樂創作者勞動的認可,也是後續音樂市場持續發展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