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真的不能靠男人!你有多少超過10年的老物件_風聞
王若愚-自由撰稿人-太行山下05-10 08:52
一早媳婦打開衣櫃門,説惆悵啊,沒有衣服穿啊,夏天來了又要買衣服啦!
我把自己的衣櫃打開,給她數了數,我到底有幾件衣服——
西服是結婚的時候買的,14年了,偶爾正式場合穿一下。羊毛夾克是丈母孃給買的,15年了。風衣更早了,還是剛工作的時候老媽給買的。
如果説新一點的話,大概就是內褲和襪子了,還有一年買一件的體恤衫。
然後突發奇想,扒拉一下自己用了多少件超過十年的老物件,一扒拉嚇一跳:
揹包12年了,已經開裂了,準備最近縫一下,再將就兩年再換。
收音機用了24年了,是大學時得到的第一個獎品,所以跟着我走南闖北,一直沒捨得扔。現在雖然不怎麼用了,還是留着呢,偶爾拿出來回憶一下青葱歲月。
錢包用了16年了,是我前女友送我的唯一禮物,牛皮材質的,質量很好,因為用的時間長,都裹了一層包漿,油光錚亮。
你要是問我為啥留着前女友的東西,那就要説到前前女友了,也就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
那時我還是個愣頭青,有一次動作粗魯了,把她脖子裏的一串玻璃項鍊給扯壞了。結果她一個個地把玻璃給撿了起來。那時我還有點吃醋地問她:“上一段感情都結束了,為啥還留着別人送的東西,不應該都丟掉嗎?”她説:“感情是結束了,但是東西是無罪的啊,而且留着做個紀念,也是對青春的一個緬懷。”
不管怎麼説,她有個觀點是對的,東西是無罪的,能繼續用就不能丟了,這符合我節(摳)儉(門)的美德。於是,這個牛皮錢包,就一直留到了現在。
至於皮鞋、鋼筆、名片夾之類的,也大多是“小古董”,都是有一些年頭了。你説,都靠我們這樣的,怎麼推動消息升級。
其實呢,該省省該花花,我的零花錢都花在吃上了,每天加班回來,買半斤豬頭肉,就一杯小二,微醺時刻感覺最美妙了,生活的壓力也隨風飄散。
你有哪些超過十年的老物件,咱在評論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