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模式”折射出滴滴工會的假把式_風聞
经济道理-05-11 09:02
問道者 杜一用
作為全國總工會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制建設工作的重點企業,平台型企業滴滴集團在推進工會建設上表現出了積極的一面,但就像當年突擊到境外上市一樣,在廈門網約車工會成立後,滴滴工會也曝露出深藏其中的“真功夫”與“假把式”。
01
響應號召的“真功夫”
不久前,廈門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工會聯合會成立,首批吸納了曹操專車、T3出行、迪滴、攜華等17家網約車平台企業和租賃公司的工會組織加入,覆蓋從業人員達3萬餘名。
媒體報道口徑裏並沒有出現最大的網約車平台型企業滴滴集團,正是這一併不積極的表現,讓外界看懂了滴滴工會的“真功夫”與“假把式”。
滴滴曾於2021年7月1日凌晨悄然赴美上市。按照官網表述,滴滴是“全球最大的一站式出行平台,全球最大汽車運營商,全球智能交通技術引領者”。2022年底,滴滴被確定為全國總工會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制建設工作的重點企業。
從公開的招股書來看,滴滴整個體系所管理的員工應該有緊密型和鬆散型兩種,一種是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全職員工,一種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網約車司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滴滴全球緊密型的全職員工共有15914名,其中研發員工7110名。
其實新年伊始,在廈門網約車工會成立之前,由北京市總工會、海淀區總工會、上地街道總工會三級工會共同見證,滴滴網約車司機代表與滴滴出行行政方代表各7名,已就關係網約車司機切身利益的事項,形成了《2023年滴滴(北京)網約車司機協商懇談會專項協議》。
網約車司機是此次北京三級工會與滴滴一方代表協商懇談的重點。截至2021年3月31日,滴滴在全球的年活躍司機為1500萬,在中國就有1300萬。包括在1300萬之內沒有與滴滴簽訂勞動合同的北京鬆散型網約車司機,正是此次北京三級工會推動與滴滴協商懇談的重點。
放在當下時代大背景,滴滴與1300萬網約車司機協商協調機制的建設成效,可能將是複製到京東、美團、餓了麼快遞小哥等2億自由職業者的一個範本。
不可否認,在推進建立“維護職工權益與促進企業發展是互利雙贏”的共識上,《專項協議》取得了不少成果,達成了包括協商機構與機制建設、職業傷害與安全保障、收入與獎勵補償、福利與關懷、公益幫扶與獎勵、專屬商業保險等六項內容23條具體措施。
相對於之前網約車司機維權只能通過上訪、打市長專線,或在羣裏罵街以及博客跟貼痛罵“滴滴不死,天理難容”的訴求方式,網約車代表能夠與平台方面對面提出訴求與協商,其所展示出來的深度和廣度,還是體現出了滴滴響應中央號召,積極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制建設工作的一面。
這是滴滴作為出行巨頭為行業樹立榜樣表現出來的“真功夫”。
02
專項協議未觸及根本問題
但也應當看到,滴滴“真功夫”背後實際上藏着外界並不容易看懂的“假把式”。
從協商懇談會通稿的表述來看,此次專項協議實現從“0-1”的突破,經歷了挺長時間,並且滴滴是被推着往前走的。
滴滴於2021年8月成立滴滴集團(北京)工會,2022年底被全國總工會確定為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制建設工作的重點企業。從2022年第四季度起着手籌備協商懇談會的各項工作,一直到2023年1月29日最新成果才見諸媒體。
表現被動的一面,不同媒體的報道口徑都提到,“為推動平台企業建立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三級工會聯動推進,多次前往滴滴總部,與平台企業黨委、工會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就企業生產經營、工會職能發揮、職工權益維護等問題進行座談交流……”
此次達成的專項協議也是形式大於內容,事實上並未觸及關係網約車司機切身利益最核心的部分。平台是否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繳交醫社保,其實才是中央高度關注並且網約車司機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切身利益問題。然而,23條具體措施均未涉及這一核心部分。
報道口徑中,甚至於“會後為網約車司機代表送去的10萬元慰問金和慰問品”,都不是來自於滴滴工會,而是來自於“各級工會”。但通過滴滴工會發給網約車私車,儼然又成了滴滴工會發給網約車司機的一項福利。
與滴滴同時成立工會,早在2022年11月26日就啓動集體協商機制的京東集團,同樣是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的重點企業,相形之下就展示瞭解決鬆散型員工切身利益問題的滿滿誠意。
根據《工人日報》的報道,“在集體協商會上,京東集團、京東物流職工方代表和企業代表就薪資待遇、福利保障、安全保護等5個方面現場開展協商,並最終達成一致,形成了《京東集團集體合同(草案)》和《京東物流集體合同(草案)》。自此,快遞小哥作為新就業形態的典型羣體,通過集體協商建立起權益保護的常態化機制,在勞動報酬、勞動安全、保險福利、技能培訓、就業保障等方面終於有了企業承諾。”
廈門成立的網約車工會更不一樣。他由網約車司機自發成立,會員來自於不同的網約車平台,連工會主席都是由網約車司機民主選舉產生的,工會成立的目的旨在“發揮好橋樑紐帶作用,切實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竭誠服務司機羣體,及時幫助網約車從業人員解決‘急難愁盼’的問題,讓職工感受到工會組織是職工真正的‘孃家人’。”
03
滴滴工會的“假把式”
滴滴工會的組織架構和運行機制其實是經不起認真推敲的。
央廣網的報道提及了出席滴滴1月29日協商懇談會的與會各方主要領導,其中提到,出席會議的雙方首席協商代表,一方為滴滴出行集團副總裁、網約車平台公司CEO孫樞,另一方為滴滴出行黨委副書記、滴滴集團(北京)工會主席陳華江。也就是説,孫樞是資方簽約代表,陳華江是勞方簽約代表。
那麼,滴滴集團(北京)工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孫樞和陳華江又是何方神聖?
從滴滴各地分支陸續成立的工會組織架構來看,已經誕生的工會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職工工會,即工會成員都是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緊密型員工;另一種是聯合工會,工會會員由緊密型員工加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共同組成。
職工工會成員裏甚至沒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因此談不上代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利益;聯合工會雖然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代表,但依附於職工工會,在與資方的談判中,必然聽命於職工工會,同樣沒有自主權,也就談不上發言權。
滴滴集團(北京)工會的性質就是職工工會。再來看看孫樞和陳華江的履歷。
公開信息顯示,孫樞是滴滴網約車司機生態發展委員會主任,網約車平台公司CEO,直接向滴滴出行董事長、創始人兼CEO程維彙報;陳華江是滴滴黨委專職副書記兼工會主席,同樣是滴滴創始元老之一。看得出,孫樞和陳華江都是妥妥的滴滴高管。
由資方派出的兩個高級代表簽訂了《2023年滴滴(北京)網約車司機協商懇談會專項協議》,協議是否能夠代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利益自是不言而喻,協商懇談會沒有觸及涉及增加企業運營成本的網約車司機醫社保問題也就不難理解了。
2021年7月1日凌晨,滴滴偷偷摸摸突擊在美國上市,一度被輿論狠批“陽奉陰違”。看似響應中央號召的滴滴,在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制建設工作中,是否又是前面一套背後一套,是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那就不得而知了。
注:圖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