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收立案告知書,股價大跌股民維權啓動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5-12 21:14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採 編|深海
5月12日,易事特開盤股價大跌,盤中最大跌幅一度超14%,最終收跌13.94%,當日市值蒸發25.8億元。
消息面上,前一日晚間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集團”)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公告未提及信披違規的具體內容,僅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經營狀況平穩有序,本次立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5月11日收盤時持有易事特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值得關注的是,5月11日晚間,易事特還披露了東方集團終止股份減持的公告。
公告顯示,5月4日,東方集團及易事特的高管於瑋同時發佈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東方集團及於瑋計劃未來4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其中,東方集團擬減持不超過6982.5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的3%;於瑋計劃減持不超過53.2萬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0229%。
5月11日,公司收到東方集團及於瑋分別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暨終止的告知函》,函告上述股東在減持計劃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間未減持股份,並決定提前終止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公告稱,本次減持計劃提前終止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規定。
天眼查顯示,易事特成立於2001年,位於廣東省東莞市,註冊資本為23.27億元,實繳資本5.76億元,公司是一家專注於電力電子變換技術,以電力電子技術和能效管理為核心,持續深耕產業數字化和智慧能源兩大領域,主營智慧電源、數據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塊業務。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易事特實現營收約13.93億元,同比增加3.9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1.08億元,同比增加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