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掌摑事件反轉了?_風聞
挪威TALK-挪威TALK官方账号-追求基本的道德与健全的常识05-12 13:42
文/挪威
高鐵掌摑事件引發大面積爭議之後,成都鐵路公安方面發佈了最新通報,告知大家詳細情況,甚至還附了一個視頻,警方有心了。
我看了下,大概過程和大家在網上了解得差不多,其中核心的細節點在於,王某某,也就是首次被捱打的旅客,扇了熊孩子母親楊某某:
兩次。
第一次是熊孩子母親先動手之後,王某某還手,第二次是王某某在列車長和旅客勸阻的過程中又煽了熊孩子母親。
成都鐵路警方據此認為,雙方構成互毆,互毆的意思是,大家都有錯,熊孩子母親主動動手,王某某還手可視為正當防衞,但還手之後又煽了一次,成都鐵路警方認為,這就算是毆打了。
不少人在微博上像破了案一樣説,原來是這樣,高呼反轉了又反轉了,但真的反轉了嗎?通報上大家可能容易忽略的一個點,是王某某煽熊孩子母親兩次的間隔時間,其實才間隔了:
7秒。
按照警方的通報,王某某第一次還手的時間是34分50秒,第二次煽臉的時間是34分57秒。基本上也就大口哈欠的時間,兩次的性質就不一樣了,第二次就變成了主動打人了。
視頻裏的內容,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沒看過的可以去四川觀察看看完成版的,雖然有大量消音聽着不是很舒服,但滴滴滴的你也可以感受到哪方的髒話飆得比較猛。
首先挑釁的是孩子母親,罵髒話的是孩子親戚,一個男的,雖然是四川話,但大概意思就是:
日尼瑪有點素質罵,瓜婆娘日你個嗎呀。
瓜在四川話裏是傻的意思,這個時候從視頻錄音看,王某某回覆的話是,他罵人哦,然後動作時,坐在座位上。一般來説,如果你去和別人爭吵,向前坐好其實代表的意思就是,想結束事端,不想繼續扯下去了。
這是王某某(被打女子)釋放出來的第一波想息事寧人的信號,但很遺憾,孩子母親追着過來挑釁,要求王某某道歉,説是孩子是未成年人,被傷害了,要求王某某道歉。
王某某也甩出了一句髒話:
傻逼。
接着就進入到漫長的拉扯流程,雙方髒話飆得飛起,期間,其實被捱打方王某某好幾次已經坐好了,釋放息事寧人不想再吵下去的信號,不過孩子母親一直追着咬着,直到孩子母親出手打了王某某一個耳光。
其實從視頻內容裏來看,當時王某某(被捱打女子)已經坐好了,掌摑發生之前,雙方的姿勢是這樣的。

這種姿勢能明顯看得出來,王某某是不想繼續吵架的,人都坐好了,孩子母親站在後面不停地説,接着孩子母親給了女孩一巴掌,女孩起身,名場面就出現了。
女孩先是起身説自己被打了,然後煽回去,接着又煽了一巴掌。
老實講,看着挺解氣的,用當時在場的東北大哥的話説,打人是孩子母親先打的,罵人也是你們先罵的。從現場情況下,咄咄逼人的一直是孩子母親一方,王某某多次想停止爭吵。
但現在變成了互毆,互毆的理由是,王某某打了第一次之後7秒又打了一次,所以就很魔幻,萬事各打幾十板?
對於警方的通報,我確實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
1、如果認定第一次是正當防衞,第二次擊打和第一次才僅僅間隔7秒,而且中間還有爭吵,為什麼第二次不能是第一次的延續?畢竟那個時候在氣頭上,而我相信是個普通人都無法做到自己被打了7秒之內就能冷靜下來。認定第一次是正當防衞,第二次是毆打,算不算是把當事人擺在奧特曼的角色去要求?
2、很明顯在整起事件中,女孩一直想息事寧人,而挑釁的是孩子母親和孩子親戚,首先打人罵人的也都是他們。其實每一次矛盾的升級,都在於孩子母親和孩子親戚的話語及行為,但最後變成了雙方都有過錯,互毆難道不是矛盾點升級在於雙方嗎?
3、今年3月份最高檢的《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於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衞。」
基於此款,擺明了過錯方是孩子母親,手段明顯過激的也是孩子母親,先動手的也是孩子母親,一直挑釁咄咄逼人的還是孩子母親,到最後怎麼就互毆和各打幾十大板了呢。
很尊重孩子母親這一身份,而且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在公共場所帶孩子是非常不方便的,但作為監護人,確實教育和約束自己孩子在公共場所的義務,而到了後面,打人罵人,則根本脱離了孩子打鬧這一範疇,純粹是情緒化挑釁。
這兩天看了一個視頻,兩男子在地鐵站內打架,保安呢,拿着喇叭循環播放勸架,但也只是圍繞着兩位男子而已,只勸架不拉架。
我覺得做得挺好的,保安估計也知道自己沒有執法權,每個月拿幾千塊錢工資犯不着惹事兒,大家都是成年人,道理都給你説到位了,怎麼選擇是自己的事兒,責任自己扛。

真要是保安上去強行拉架,發生點什麼事兒,比如被打被罵被説要你管閒事,自己沒摁住再不小心回個手,弄不好就變成了沒有執法權多管閒事,以及互毆了,吃不了兜着走。
在我看來明顯的挑釁侵害的事兒,都能被認定為互毆,或者説各打幾十大板,那麼大家以後在江湖上行走,還是謹記一句話:
放下助人情結,尊重他人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