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表明,同人文在規範下更擴大了_風聞
000-0005-13 11:29
【本文來自《金庸“同人作品案”終審宣判:《此間的少年》作者賠償188萬,再版需支付30%版税收入》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關山老愚
- 沒那麼簡單。裏面的人物關係都與金庸武俠中有交互,特別是文學語言上交互更緊密。
同人文沒那麼容易拆開,但本質上兩者是兩部完全不同的作品,這個判罰後,同人文估計會死一大片。過度的版權保護真可怕。
我倒認為不會影響同人文。
相反,數據表明,同人文在規範下更擴大了。
就我所熟悉的一位專門寫同人文的大佬級寫手,他跟平台的約定就是兩種思路。
第一種,直接買斷平台手裏的作品引用版權。
這種方法以前很少見,因為以前的平台沒那麼不要臉,在跟作者籤合同的時候,會保留作者的著作權和版權及周邊權益。
但是現在嘛,作者都是平台的碼字工,版權?著作權?不存在的。
這樣,就給了同人文寫手的購買空間。
第二種,在平台責任編輯的撮合下,以閲讀分成的方式來補償被侵權的原作者。
也就是説,同人文作者,平台責編,原文作者,三方坐下來談一個協議。
同人文作者拿出自己的作品閲讀量收益,分一部分給原文作者。
平台責編屬於見證者兼職擔保人,擔保款項從同人文收益裏面抽水,比例三方協商。
這個條款對新起步的同人文作者來講相對友好一點,其實也就是省出了前期版權成本,但是到中後期,被剝削的感覺挺讓人崩潰的。
我這位同人文大佬寫手朋友就是這樣。他如果選第二條路的話,閲讀收益要分三分之一給原作者,再分20%左右給平台做擔保。
而且平台本身又已經在閲讀收益上拿了大頭。
所以,有沒有那種你打了半天工都是在給房東打工的那種被剝削感?
他跟我説,如果他的寫作水平一般,閲讀量一般,也就罷了,沒那麼多煩惱——問題是,閲讀量那麼高,實際到手的收益被人裏三層外三層的扒皮,怎麼可能淡定。
現在嘛,這位寫手也多半開始搞先買斷後創作的第一種辦法。
而且,現在的網文工作室,也基本上都是先買斷後創作。尤其是ChatGPT的加入,同人文的創作成本被不斷的拉低,這樣利潤空間就做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