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母親(07)_風聞
鹤飞翔-岁月蹉跎,蹉跎岁月05-13 09:10
進入1974年後,形勢日漸緊張。部裏有一些好心的參謀、(付)處長不時悄悄地告訴母親:上邊要遣返你們回農村了。“五一”前後,母親將家裏的被褥重新彈了一遍。為我們兄弟倆每人準備了一套厚、薄被子。一直捨不得用的真絲被面也拿了出來……
7月底,一位剛剛從青島調到部裏工作的王副部長到家裏宣佈,母親存在羊坊店街道辦事處的組織、人事關係已經調回大院;有關組織決定撤銷其黨員身份;按照“死黨”家屬處理回原籍務農。給一週的準備時間。並威脅,如果不服從,堅持“賴”在大院,將派警衞連押送回去。宣佈後,即沒有讓母親簽字,也不聽申訴,匆匆離去。
同時,部裏派了梁參謀等2人,到我的工作單位通報了組織決定。他提醒:你妹妹怎麼辦?是留在北京還是跟你媽媽一塊兒回去?上面的命令只是把你母親遣送回老家務農。如果你們兄弟能接收你妹妹,我們可以幫助把她的關係遷到你們的單位。
回到家裏與母親商量。一是頭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心裏亂得一塌糊塗,根本沒有什麼主意了。二是擔心自己就是集體户口,住在集體宿舍。如果把妹妹遷過來,户口放在哪兒?人住在哪兒?三是心存幻想,以為這只是暫時的。將來父親平反了,母親和妹妹還可以回來。而妹妹一臉懵懂,根本不知道離開北京回農村意味着什麼。
對於妹妹被迫返鄉一事,我後悔死了!一想起來,就心裏隱約發痛。真後悔,當初怎麼就沒有決心把她留在京城?!
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也懷着丈夫不久就能平反的幻想,母親無奈接受了組織的決定,開始默默地做返鄉的準備工作。記得她買了好幾個大罈子,買了好多豬肉。將肉切成大方塊,然後往肉的表面搓鹽,整整齊齊地碼放進壇中,用塑料布把壇口封住。就這些肉,回鄉後每天炒肉菜,吃了2個月。最後肉都成了鹹肉。吃的時候需要先用涼水跋一會兒,去鹹味。樓上的楊成保參謀出主意:反正組織出面訂票,辦理託運(行李),乾脆連蜂窩煤也帶上。於是母親又買了好幾百塊蜂窩煤。回到村裏,足足燒了3、4個月。部裏把長期佔用的二八飛鴿自行車整修一新,還了回來。我們商量一致:留給妹妹用。縫紉機自然是母親心愛之物,跟着回了老家。
幾年後,弟弟結婚,把自行車、縫紉機都拿走了。
1974年8月4日,情報部派了2個參謀——王存友【注:後來轉業去了阜外醫院,任黨委書記。已經去世多年】和年輕的楊參謀【注:1996年,在濟南13航校。人已經偏癱,説話也不清楚了】,“押解”母親和我妹妹回到了山東泰安燕家莊後梁家林(村)。王給了村支書1500元“安家費”。稱:不要一起給她們。每月給個50、60(元)就行……
事後瞭解到,遣返母親回原籍的事情是某幾個人的決定,不是組織決定。王存友他們送母親返鄉過程發生的各項費用一直到1974年年底還壓在王的手裏,沒有地方報銷。而母親的所謂“安家費”,也是情報部從父親的工資裏拿出來的。
那時,父親在亞療接受中央Zhuan案組的隔離審查。每月180餘元工資發到情報部。部裏代為扣除3元交黨費;給母親50元生活費;給父親交30元伙食費,30元零花錢。剩餘的70餘元暫存在部裏。到了遣返母親回鄉時,部裏存有父親“節餘”的工資2000餘元,留下400元,拿出1500元,假冒所謂“安家費”交給了村裏。後來,父親被押往秦城監獄,工資就停發了。而節餘的工資統統被上繳充公了。存放在辦公室的一些私人物品,如:派克金筆、3塊上海牌29鑽手錶、軍用雨衣、公文包……也被充公了。

1981年夏,母親和大兒媳丁廣來在北京良鄉蠶種場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