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生育率,我想説説作為一名媽媽的無奈_風聞
彩虹之月-105-15 20:24
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但我能理解那些不願意生孩子的女性的感受。
第一,“天降責任”———一個甜蜜負擔,爸爸媽媽可以甘之如飴。問題是———“如果女性要上班,那麼誰來帶娃。是否要拋棄女性勞動力和女性至今獲得的社會地位,讓她們迴歸家庭”。
尤其是有兩三個孩子的女性。在孩子三歲以前,在沒有外援幫助的情況下,女性“完全沒有任何工作的可能性“。
————我周圍有兩個孩子的,要麼忍着各種家庭矛盾讓老人帶娃,要麼就是全職主婦等到孩子大了才能找班上。
然而,現在年輕人結婚都很晚,你等三十多,三十四五,一個脱離社會三四年的女人,當今形勢下,請問她還能找到什麼樣的工作?
即便畫大餅説努力就找得到,那也得具有比男性多10倍的能力,或者10倍的努力吧?———大多數女性畢竟只是普通人,不能按照超級賽亞人的標準要求吧?
那麼是否就是要拋棄女性勞動力?
對這個問題,我們整個社會基本沒有一個合的説法。唯一能給的回答就是———“反正這是父母的責任。”
喔———“反正是父母的責任”。
年輕父母天降責任,社會冷漠旁觀。
第二,“天降矛盾”
大多數請不起保姆的普通人就只能求爺爺告奶奶,頂着老人那兩張“我施恩給你,快跪地感恩”的臉,求着老人犧牲晚年生活來帶娃。
沒有靠譜育拖機構,這是唯一一個可行的道路。但過程中存在大量的矛盾。
老人覺得自己“到老了辛辛苦苦費神費力”憑什麼受這個委屈,
年輕人也覺得自己“原本單身過得好好的憑什麼受這個委屈”。
前者希望得到感恩,後者覺得我都累死了還要被天天追着要感恩。
然而答案還是那句“因為都是父母的責任”。
第三,社會對女性的保障依然很低。
我算是在政府系統內。
休到了產假。沒休過哺乳假。沒休過育兒假。
那些不在國企和政府系統內的其他企業呢?———不説水深火熱,婦女保護法和勞動法基本是落實不了的。
我妹妹,三四個月的產假已經是格外開恩了。
社會對家庭主婦普遍持鄙視和輕視的態度,社會以家庭主婦為恥。其價值不管在現實還是法律上,都不被承認。法律更傾向於保護有產者。
其實中國的女性的困難,更多是一種系統上的困難。
恢復從前的大單位託兒所制度,或者普惠型的幼托班,也許是一個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