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互毆,羅翔翻車:素質越低,越愛講道理_風聞
雾满拦江-雾满拦江官方账号-当代著名畅销书作家,天使投资人,腾云智库成员05-15 13:29
文 | 霧滿攔江
(01)
羅翔,法學界高士。
但有人嘲笑他,説羅翔“翻車”了:

近日動車上,一個女孩兒跟一個帶孩子的媽媽,產生衝突,雙方動了手(都是女性,都沒有暴力優勢,卻這麼偏愛暴力,真是怪異),結果被警方判為互毆。

於是羅翔怒了,曰:“案發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是個不合宜的行為,家長方屬於過錯方,在孩子被指責後還辱罵他人,而且還先動手打人,手段明顯過激,按照指導意見,將女方事後回擊的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衞是合理的,不負法律責任。”

但羅翔的觀點,因為網絡上出現了更全面的事件視頻,因而失去合理性——和熊孩子媽媽衝突的姑娘,也不是那麼無辜。網友稱從視頻上看,姑娘在事態平息後還動手打熊孩子媽媽,所以警方裁決為互毆——所以有些人,稱這件事兒為羅翔翻車。
那麼問題來了,法學家羅翔的評述,是不是翻車呢?

還有,我們面對此類事件,應該如何處理呢?
(02)
第一個問題,動車事件,羅翔關於正當防衞的論述,有沒有問題?
有大問題!
羅翔在此事件上的錯誤,不止是翻車那麼簡單——甚至連他的智力,是否可靠都成了疑問。
即使以羅翔當時掌握的資訊來判斷,這個結果也不會變。
我們不是法律生,但我們中學時也有學法律。
我們瞭解的正當防衞概念——當你面臨不法侵害時,保護自身生命、健康和財產的行為權利。
那麼什麼叫不法侵害呢?
——不法侵害,即因犯罪行為或其它違法行為侵犯法益的行為。
所以我們非常想請羅翔先生指正一下——熊孩子在後面踢椅子,這是不法侵害嗎?
羅翔先生知道的,熊孩子踢椅子,距離不法侵害太遠了。所以他機智的拋開不法侵害這個概念,轉而創造了“正與不正”這些非法律名詞,意思是説,你家孩子踢我的椅子,你家大人還不管教,這是“不合宜”的行為,然後你有罵我,還打我,我抽你就是正當防衞,OK?
手裏有錘子的人,會把一切當成釘子。學法律的人,以為所有事情都是法律,但事實上動車事件只是樁“社會公德”問題,還輪不到法律出場。
羅翔先生的錯誤,是把一個大概念,往一個小事兒上扣。
格局小了。
動車衝突,根本沒有什麼不法侵害,也用不到正當防衞這大殺器。人民羣眾激情熱議,是因為公眾原本就沒有腦子,聽風就是雨,看熱鬧不嫌大。
但做為法學名家的羅翔,應該告訴大家——動車互毆事件,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是沒有必要的。對於衝突雙方來説,他們都在趕路,都有自己的正事要做,要多麼閒情逸志,才會跟路人死磕?

一個包容,一聲道歉,事情就沒了。兩個沒有絲毫暴力優勢的人,卻選擇暴力升級方案,這是明顯的情緒管理不足。
(03)
第二個問題,兩個女性成為暴力衝突事件中心,這説明了什麼?
有個詞叫: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或者叫:壓垮大象的最後一根羽毛。
當我們討論動車衝突事件時,腦子裏是有個德品預設的:
這個預設,就是熊孩子的父母,應該通情達禮,性情嫺和。與之衝突的姑娘,應該是理性智慧,心境淡泊。
然後我們根據這個預設,要求當事人:
——如果熊孩子的爹媽,不通情達禮性情嫺和,我們就會罵他們,要求他們必須通情達禮性情嫺和。
——如果衝突中的姑娘,不理性智慧心境淡泊,那我們就罵她,要求她必須理性智慧心境淡泊。
然而但是,被我們疏略的是,當動車事件發生時,雙方可能已經遭遇了太多不堪,承受了太多壓力。請如失業,諸如被老闆辱罵,諸如家人患病,諸如經濟破產花高價買的房子突然斷供……
他們其實也想通情達禮性情嫺和,或是理性智慧心境淡泊,但他們承受得太多。如一枚脆弱的雞蛋,有人把一塊石頭壓上去,她們頂住了,然而又有人再加上一塊石頭,她們哭着頂住了,然後又壓上一塊石頭……到得她們進入公眾視野,她們的頭上,已經壓了幾座山。你説她們沒有情緒控制力,但其實,她們早已處於崩潰邊緣。

這是因為女性在體能上不具優勢,是天然的弱者。然而一旦社會經濟下行,社會壓力就會一古腦的壓在女人身上,這時候女人就會失去“女人味”,因為壓力太大而變得暴躁易怒。這種情況下,女人身邊的男人就起到防震閘的作用,要主動站出來息事寧人。
動車衝突事件中,雖然衝突的是兩個女性,但其實一方是夫妻,如果是那個男人出來,對受到影響的姑娘道聲歉,送姑娘一個小禮物,可能事情就不會走到這一步。
但自始至終,我們也沒聽到那個男人一聲響動。
男人就在身邊,卻在事情發生時屁也不放一個,無論是哪個女人坐在這個男人身邊,都會壓力陡增,陷入抓狂。

然而奇怪的是,激情熱議的吃瓜羣眾,似乎沒人在意這一點。
(04)
第三個問題,如果我們以後再遇到類似事件,應該如何處理?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動車是什麼地方?
是公眾場合。
公眾場合有什麼特點?
——以自控力最差的那個為基準點。
公眾場合自控力最差的,排第一的是嬰兒,排第二的是熊孩子,排第三的是素質低下人士。
嬰兒不管公眾場合不公眾場合,想哭就哭。熊孩子是加強版的暴力嬰兒,比嬰兒更讓人頭疼。

然而但是——嬰兒和熊孩子加起來,也吵不過排行第三的低素質人士。
恰恰是低素質人士,最不能容忍嬰兒和能孩子。
這又叫同性相斥。
因為低素質人士,經常處於“高素質環境”——他是環境中最能鬧的那個,別人都安靜如雞,所以他總是感覺到“這裏好安靜”。
如果公眾場合有個嬰兒或熊孩子,正常人類都會露出輕鬆的微笑——這跟低素質人士的鬧騰比起來,算是安靜的了。
——相反,低素質人士就會驚呆:咦,這個熊孩子老是踢我椅子,公眾場合要安靜如雞知道不?你踢我椅子是錯誤的知道不?你不知道我讓你知道知道……於是低素質人士就開始“講道理”。
巧極了,地球上最愛講道理的,恰恰是低素質人士。
低素質人士一旦講道理,就會用手指點對方,不時口吐髒字,所以低素質人士講道理的結果,是從語言攻擊升級到肢體攻擊。
素質低的人,是弄不清楚攻擊與講道理的。
當他攻擊別人時,會認為“我在教你做人”。
這種情況,就是素質太差,是公共領域修養的範疇——甚至連公共道德都沒到,距離法律更遠,跟法學家扯的正當防衞不挨邊。
人在公眾場合,就必須接受公眾環境的嘈雜,這是常識。
如果有人連這都不能接受,那麼這個人還沒有完成“社會化”,他不是認可自己是社會一分子,而是要求宇宙圍着自己轉,這類人是成年熊孩子。
成年熊孩子不只是熊,而且愚蠢。必須要經過幾輪社會毒打,打到他面目全非,他們才會慢慢接受現實。
(*本文配圖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