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色情、詐騙、賭博…… 直播亂象的“坑”“坑”難填?_風聞
摩根商研所-05-17 13:26
屢禁不止,直播亂象幾時休?
每一項新技術的應用都在滲透着人們的生活,從個人電腦、手機、筆記本到智能手機,網絡從2G飛速跨進5G時代,人們更偏向於獲取信息的方式也從圖文轉向了視頻。在這個時代,短視頻直播填充進人們碎片化的生活中。
不過,在新技術從無到有以及滲透社會的過程中,對於文化、政治、社會、法律與道德都有一個不夠完善的過渡期。譬如,當下的短視頻與直播時代,洗錢、色情、詐騙等直播亂象層出不窮。
5月15日,作為第14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上海市公安局新聞發佈會披露了全國首例利用網絡直播“打賞”實施洗錢犯罪案件的偵破情況。此事件公佈後,#全國首例利用直播平台打賞洗錢案告破#等相關詞條一度衝刺熱搜,引發了眾多網友熱議。
一、“模糊”的蛛絲馬跡,與“遮蓋不住”的YY平台?
這起“洗錢案”可追溯到2018年開始的一起集資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由詐騙行為獲得大量非法收入後,結識了知名主播李某等人,覬覦通過直播間的鉅額打賞,賺取直播平台榜首獎勵後再返還打賞錢款的方式,來將這些贓款“洗白”。
主播李某等人嚐到“流量+金錢”雙收的甜頭後,自2020年後,他們聯通多位信詐騙、網絡犯罪嫌疑人合作,繼續通過直播平台進行大量“洗錢”操作。最終於今年2月,上海警方於全國11個省市收網時,涉案金額已經接近上億元,犯罪嫌疑人的數量也擴大至21名。
“電信詐騙”聯合“直播洗錢”這種操作讓無數網友“炸鍋”,在天網恢恢的當下,究竟是哪些主播“知法犯法”,哪個平台以監管不力的“小罪名”換取高提成的“大利潤”。
雖然警方和媒體發佈案件情況時,對相關信息進行了模糊處理,並不具有“直接證據”對其精準定位。
不過,在央視新聞等媒體所列舉直播間消費流水單子中,通過“續費國王”“開通守護者”等字眼,警方抓捕取證過程的照片疑似為YY平台主播“老李”直播間,和華商報等媒體所報道新聞片段中2496直播間實證為YY主播王冕的直播間序號。而且,今年2月份,“老李”、王冕、“畢加索”三位YY平台知名主播“齊齊消失”、事後“被警方帶走”的傳聞一時盛起。
這樣來看的話,參與“洗錢案”的主播李某等與平台方似乎“不言而喻”了。不過,近些年來YY平台有關於“洗錢”“色情”“詐騙”的傳聞屢見不鮮,時而被吃瓜羣眾頂上熱搜。雖然真實情況並非有官方披露,但“受害者們”的口誅筆伐與輿情的難以把控,也暴露出YY身為平台方在監管上的失職。
二、直播亂象大盤點,“相同經歷”引發公眾輿論共鳴?
從計算機、網絡、手機與移動網絡誕生的那天起,電信詐騙與網絡詐騙屢禁不止,總有人想以身犯險挑戰國家法律的權威,每年所報道出的案件也不在少數。那麼,為什麼這起案件會引發熱議,衝上熱搜。
透過現象看本質,引發人們共鳴的除了對於犯罪嫌疑人的憤恨外,還有一個關鍵字眼——直播。
這個5G時代,短視頻與直播已經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娛樂之中,成為除微信、支付寶外又一項“新基建”類應用。由於用户人數之多、日均使用時間之久,與短視頻、直播相關的熱點自然會引發更高的共鳴。
哪怕“洗錢”所涉及主播、平台與詐騙犯罪嫌疑人三方與普通直播用户相關聯度並不大,但在網絡詐騙、色情擦邊、賭博、帶貨等直播亂象場景中,不少用户深受其害。相同的經歷自然成為大家建立信息聯繫、觀點認同與情感共鳴最好的紐帶。
從引誘未成年人刷禮物,到假靳東、假董卿以及假兒子們對老年人的“情感詐騙”,再到眾多主播通過色情、賭博、擦邊等利用用户獵奇心理獲利,以及直播帶貨的虛假宣傳、假貨等等現象,“直播亂象”已經深深印進短視頻與直播時代人們的“細胞”中。
“直播亂象”所涉及的屬於整個行業,YY平台所涉及的“色情”等傳聞其他直播平台沒有呢?應該説比比皆是。
以僅過去5個月的2023年來説,快手僅1月上半月就封禁“招嫖賬户”50萬個,這並不累積之前每個月所公佈的;鬥魚因色情、低俗內容氾濫,致使5月份網信部門工作組進駐鬥魚,展開為期1個月的集中整改監督。
這還不包括傳統電商平台、短視頻平台直播帶貨每日都在上演的虛假宣傳、貨不對板、以假混真、投訴難售後難等問題以及一次次“震驚”用户的偷税漏税的金額。其實,無論是主播的個人主導還是公司主導,這種“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為已經充分體現了他們對法律的輕視、對道德的淡薄與無知。
三、平台方,或成直播亂象的“最大得利者”?
無論是“洗錢”、誘導未成年人刷禮物、直播帶貨背後的既得利益者除卻主播和背後團隊外,作為架起用户與主播橋樑的平台或許才是“最大得利者”,這或許也是直播亂象這些“漏洞”一直無法完全修補的原因之一。
據不完全統計,當前主流直播平台中,抖音抽取比例為30%至50%、快手20%至50%、鬥魚30%至50%、虎牙30%至50%、B站40%至50%、YY50%至60%。
以“洗錢案”舉例,犯罪嫌疑人詐騙來的賬款,如若刷一個億的禮物,可能有五千萬都被YY平台所提成、當了“過路費”,剩下來的一半再由主播與詐騙團伙去分配。可見,直播平台獲取的利益有多高。
這也或許就能解釋了,鬥魚平台原直播一哥“彡彡九户外”公然開設“賭場”被共青團中央曾公開點名後,鬥魚相關負責人還曾表示,“彡彡九户外”直播間有關行為並非賭博,而是屬於商業領域的有獎銷售行為,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只要抽獎金額不超過五萬,就既不違法,也不違規。
此外,鬥魚也是“彡彡九户外”背後公司的股東之一。天眼查App顯示,2017年1月18日,武漢鬥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認繳10萬元入股武漢九途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佔股10%。而武漢九途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人正是“彡彡九户外”直播成員之一的付海龍,持股該公司90%,但是該公司已於2020年11月19日被註銷。
如若把這些“信息”都融合到一起,是否可以理解成“參賽者”也是“審判員”,其中利益相關已經不言而喻。
不過,最終經都江堰市法院經審理認為,3人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最終依法判處付某某、潘某有期徒刑6年。不知道面對法院的判決書,鬥魚相關負責人還能不能再次説出“不違法、不違規”的話。
從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平台方“保利益”可能已經超越了道德底線與法律的邊界。平台作為既得利益者,一句“監管不當”就能把自身從中“摘出去”,對於受害者羣體們來説似乎並不公正也不公平。
四、“監管不利”能否成為平台們的萬能模板?
如若平台方們依然保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對於未來的社會環境或許將產生更大的影響。
對於亂象中的主播們來説,他們屬於帶貨也好、擦邊也罷,核心點無非都是博取流量從而變現。而博取流量的本質就是迎合受眾心理,色情、賭博、蹭熱點、引誘未成年人都滿足了用户們的獵奇心理,欺詐老年人、情感詐騙無非是利用了人心中最柔軟的“人性的弱點”。
“各取所需”並不可怕,讓人擔憂的是“追求刺激”有可能會讓社會價值觀陷入畸形,讓這種異常的、個別的,反倒當成一種社會常態去看。
這並非駭人聽聞,傳播學中有兩個概念,一個是“刻板印象”,我們會誤以為直播中的這些現象就是我們社會的常態;另一個就是涵化理論,看這些東西多了以後,潛移默化地我們就覺得社會應該是這個樣子。
對於下一代來説,他們會不會認為色情擦邊是常態化的,直播帶貨的劇情、虛假宣傳也是常態化的,劍走偏鋒、蹭熱度、為了利益去突破道德與法律底線也是對的,把違背道德與法律的“賭徒心態”當成自己人生的常態化,似乎想想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心理學有一個概念叫做“破窗效應”,對於一棟大樓來説,如若每扇窗户都是完好的,基本這棟樓很久都是這種“完美”的狀態。不過,如若有一個打破了一扇窗户,則會引來更多人打破其他窗户。
可見,直播平台們不應該“縱容”更多人去打破窗户,犧牲環境去獲取利益,再以“監管不利”洗脱;而是應該考慮如何去修補窗户,去維持一個可持續、良性的社會大環境。當然,這對於直播亂象的修復與完全制止,並非直播平台一方可以做到的。
針對直播亂象需要更完善的法律與條例。從《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再到5月1日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國家一直在推動與完善有法可依、有據可判。
法案基本都是從“實踐”中來,具有一定的延遲性。想要加快大環境的治理與改善,仍需要主播團隊、平台與用户多方的努力。
從目前來看,不少直播內容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不違法卻不道德。不過,主播們作為“當局者”在博取流量、PK與完成KPI時,可能並意識不到。這就需要主播背後公司,或者行業成立相關協會以及平台方去督導、教學與培養。
此外,伴隨着近些年來網民們素質的提升,“是是非非”都有一定的辨別力。如若遇到不良類型的直播,需要有“監管意識”。僅僅多一步舉報,以此循環下去,不良信息將會越來越少。
雖然説,舉報和投訴功能一直都在,但通過調查發現,人們在遭遇直播亂象後只有17.86%的人會選擇通過報警、投訴和退貨等方式進行維權,而剩下的大部分人(82.14%)都是順其自然、自認倒黴和解決不了。那些採取維權手段的消費者也只有一半得到了妥善滿意的解決。
對平台來説,其主體責任是最重的。一是作為既得利益者,把控着主播的分成,也把控着算法的基底與流量的分配。如何能夠通過技術做好巡查機制,如何通過分成去流量扶持引導主播們做良向的內容,如何讓違規者更快受到懲罰、加重懲罰的代價,這都是平台方需要思考與需要做的。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若平台方們仍以“監管不力”自居,做做“面子工程”的話,從不良類型主播們中所獲取到的利益將成為加速自身滅亡的籌碼。當一家企業,真正做到以社會責任感為主旋律、以用户體驗為核心、以技術做助力,未來大概率會更為科技史與商業史最張揚的那面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