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槍社會的日韓,為啥警察人手一槍?答:聽爸爸的話_風聞
乌鸦校尉-乌鸦校尉官方账号-05-18 07:15
大家好,我是烏鴉。
近日,日本放送協會(NHK)引述東京警視廳報道,當地時間5月5日凌晨4時40分許,一名男性防暴警察在位於東京日本首相官邸附近一個廁所裏被發現時已中槍,送院後宣告不治。

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當時正從非洲之行返回日本的途中在新加坡停留,不在官邸。
報道説,這名25歲的警員當天被發現在一個警衞站的廁所內流血。警方正在調查這起疑似自殺事件。
話説日本最近的大新聞,真是都和槍有不少的聯繫……

這事兒其實很奇怪,因為日本是一個正常的無槍社會,民間根本沒有那麼多槍支,每年死在槍下的人幾乎都是個位數。
這麼一想,安倍晉三還真是夠“走運”的,不到10萬分之一的概率居然都能讓他趕上了,怪不得人家能當首相,奇事兒總是發生在人家身上。
不過這“疑似自殺”的警察手裏有槍倒是不奇怪,因為在日本這麼一個無槍社會,存在着一個非常反常的狀況,那就是日本警察長時間以來都是人手一槍,而且在大部分執勤時間,都要求隨身配槍。
這是怎麼一回事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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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的日本警察就是美國人組建的。1945年美國接管日本之後,盟軍軍司令部GHQ成了日本實質上的政府。美國人當了家之後,發現日本警察幾乎完全不帶武器,這可把他們震驚了。

1924年2月,日本警視廳配備250支柯爾特1903口袋手槍和150支柯爾特1908袖珍手槍,各警察署平均配備約3支手槍;1930年12月,全日本警察共配備1322支手槍。
而在這之前,那更令人震驚,別説美國人,咱們都得震驚,因為在1924年以前,全日本警察那是一把槍都沒有。
會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比較複雜,本身日本民間沒有槍支氾濫是一個基礎,憲兵會負責一部分治安也是一個原因,甚至,日本警察階層本身對槍支固有的鄙視也是一個原因。
日本警察為什麼會鄙視槍支呢?這事兒很有意思。
明治維新之後,日本整個社會轉向西化,傳統特權的武士階層被廢除。不過這個階層的人總要吃飯,幸好新設立的警察部隊急需這些精通劍術和鬥技的人才,於是他們中許多人都當了警察。

而新的日本帝國軍隊則主要在平民中徵募士兵,於是,軍警關係格外緊張。
您想啊,這些前些日子還高高在上的武士老爺,哪看得起這些泥腿子大兵啊?這些新式軍隊普遍用西式槍支,於是警察武士們恨屋及烏,連槍都開始討厭了。
當然,他們也並不傻,在武士階層發動的西南戰爭中,大部分人還是學會了怎麼用槍,畢竟用片刀和機關槍耍,這種事兒只能阿湯哥來,一般人沒開無雙,確實玩不來……

當時還發生了一件特別有意思的事情。1883年12月31日,三個喝醉的日軍士兵走進大阪一個派出所,對值班的前武士警察們挑釁,人家莫名其妙被挑釁當然不爽,於是回話非常不客氣。
第二天,也就是元旦新年1月1日,又一位大阪駐軍士兵在酒肆和警察發生衝突。
連着兩天干仗,氣氛相當緊張了。警察方面決定給軍方這些泥腿子一點兒顏色看看。
1884年1月4日,幾個士兵喝得大醉去妓院嫖娼,出來後路過警察局,居然開始在牆上小便。早就盯住了他們的警察一擁而上,把這幾個人拿下了。

這一下軍隊也炸了營了:“給我們點兒顏色看看,我們也給你點兒顏色看看吧!你們不是片刀耍得好嗎?咱們就玩刀!”
1400名陸軍士兵拔刀衝進警署,要營救被抓的戰友,陸軍派出100名憲兵來制止,結果這100人也加入了戰團,要一起去打警察。
警察方面不甘示弱,調集了600多人進行防禦,雙方用刀展開了一場肉搏戰。
事實證明,武士們片刀玩得確實比大頭兵6多了,2名軍人在混戰中死亡,警方則無一喪命。

按理説2000多人動刀,不該只死這麼點兒人。多虧了大阪府警察廳長官大浦兼武出面,由於大浦曾在西南戰爭中擔任過政府軍中尉,所以當他騎馬穿軍裝趕到現場,兩方都買他的賬,才堪堪罷手。
甭管怎麼樣,日本警察成立小100年,就沒有帶槍的習慣。
美國人可不幹了,這怎麼得了?警察哪能不帶槍?
美國佬畢竟處在一個全世界最畸形的槍支社會,民間槍支大氾濫,所以警察不可能不帶槍自衞。可人家別的國家哪有這麼氾濫的槍支?警察哪裏需要人人帶槍?
但駐日盟軍司令部不管這一套——我的制度那就是通行規則!下令全日本的警察迅速配齊槍支,做到人手一支槍。

問題是,上哪整那麼多槍呢?
1945年,日帝軍隊分散亞洲各地,所用武器大部分被當地軍隊收繳,別説槍,刀都被留下了。鬼子當時用的很多長劍還有歐式軍刀,幾乎都成了戰利品。回國的鬼子兵大部分就穿着衣服,拿着行李,武器是一件沒有。要我説,這都是各國人民發善心了,就應該把他們扒光了送回日本。
GHQ使出渾身解數,把日本本土駐軍的手槍搜刮了一通,好不容易讓日本警察做到了5個人配一把槍。

但這離人手一槍還遠着呢,接下來怎麼辦?
幸好,剛打了幾年仗,美國戰時那是開足馬力生產武器好幾年,陸軍庫存的武器堆得像山一樣。GHQ從陸軍補給當中抽出幾萬把手槍,可算給日本警察把槍配齊了。
這也就讓小鬼子警察鳥槍換炮了。之前是破爛南部手槍,只適合自殺,現在一戰敗反倒裝備上美帝生產的當年全世界最優秀軍用手槍——M1911了。

但問題隨即來了,老百姓都沒槍,連犯罪分子大部分也沒槍,警察人手一把槍準備打誰呢?
打自己唄。
除了咱們開篇説到那位自轟的日本警察,2006年還有一位吞槍自盡的日本皇家護衞隊警官。倒退到50或60年代,用槍打死自己的日本警察也不少。
看來王八盒子確實是最適合日本人的手槍,高低都是打自己,用啥槍不一樣。

當時甚至還有用警槍搶劫郵局和銀行的警官,這槍的正作用沒看出來,副作用倒是真不小。
於是,日本開始對警察帶槍這一壓根不合乎國情的制度進行改革。在1970年代中期,日本警察執勤時不再攜帶備用子彈。2007年最新修訂的《警用手槍使用和管理規則》則規定,警察必須在“有相當理由確信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時”,才能開槍射擊。
警隊內部文化也進行調整,不鼓勵警察使用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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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日本,韓國警察持槍的制度也是如此,當然,韓國的情況要更為複雜一點兒,畢竟在被美國折騰前,它還被日本折騰過。
韓國現代警察是由日本殖民時代建立起來的,而關於用槍,日本人便依照自己的規矩,沒有讓警察配槍。
所以你看殖民者是一樣的傲慢,美國想當然地把自己那一套當普世規則,日本也是這尿性,突出一個生搬硬套。

這下可給鬼子自己挖了大坑。
1923年1月12日,有人向京城(今首爾)中路警察署投擲炸彈,引起軒然大波。日本警察經過數日偵查,鎖定了抗日義烈團戰士金相玉。
20名警察前去逮捕金相玉,然而他們只有一把手槍,其他人帶着警棍,金相玉則手持雙槍。

雙方一照面,金相玉就一槍擊斃了拿槍的刑事課課長田村,其他日本警察反應倒是快,沒舉着警棍搞什麼萬歲衝鋒,而是頓時作鳥獸散**。**在這場一個人追擊20個人的作戰中,金相玉相繼打死了逃跑中的梅田和今瀨兩位警司,並重傷了其他幾個日本警察……

日本警察萬般無奈,只得呼叫軍隊支援。但等軍隊到了的時候,金相玉已經離開那裏很久很久很久了。
然而,由於從上海寄來的信件被日帝特務機關偵破,金相玉已經無處藏身。400名警察包圍了金相玉姨媽的家。
不過這些人都不會玩槍,愣是讓金相玉一個人威風凜凜堅持了3個半小時。最後在只剩2顆子彈時,金相玉抬手擊傷一名警察,高喊“大韓獨立萬歲”,隨後一顆子彈留給自己,飲彈自盡。

這之後,丟了大臉的日本警察,才開始琢磨帶槍的問題。
而韓國在被美國佔領後,美國人想都沒想就下令讓韓國警察也人手一槍。為了完成這個目標,同樣調動了美軍的庫存……
由於朝鮮半島後來形成了長期的南北對峙,韓國作為一個準戰時國家,警察有很多要與軍隊配合完成的戰備任務,所以韓國警察訓練訓練使用步槍是難免的。
但是,具體到日常執勤的用槍問題,同樣是一地雞毛。
因為在大部分日常執勤中,警槍完全就是一個累贅,所以韓國警察對於槍支使用的訓練極為稀鬆,等到了真用槍的時候,根本就用不上。

1997年,申昌源越獄。
説起來這哥們兒就是個韓國現代社會制度造就的悲劇,由於母親早逝,家裏又窮,申昌源10歲失學。父親疏於管教不説,還因為兒子偷了一個西瓜就把他送進少管所。
進了少管所就相當於上犯罪大學,申昌源從此小偷小摸不斷。1989年,他與同夥入市行竊,同夥失手殺死户主,他作為從犯被判無期。
**但入獄卻成了申昌源傳奇的開始。**在監獄工廠勞作期間,申昌源私藏鋸條鋸斷了牢房通風口的鐵窗。為了通過這個窗口,他在兩個月內減肥了30斤。
越獄之後,申昌源流轉全國,以盜竊為生。這次申昌源只偷有錢人,並將偷盜所得的一部分捐給養老院和孤兒院。

事件被外國媒體曝光後,申昌源贏得當世洪吉童的名號,成了響噹噹的俠盜。
韓國警方抓不到人,又眼見申昌源大受歡迎,不由得惱羞成怒。於是,他們動員97萬人力,開出5000萬高額懸賞,一半三千里江山畫影圖形,誓要將這位羅賓漢逮捕歸案。
為了渲染申昌源的危險性,韓國警方炮製了申昌源持有槍支的謠言。
但這個舉措明顯起了反作用。由於平時疏於訓練,基層警察自己對槍非常恐懼,再加上聽説申昌源也有槍,大夥兒就更害怕了——“我這爛槍法能跟人家過招?”甚至出現有警察和申昌源擦肩而過,明明認出了他卻不敢出聲的事情。

當然,不是所有警察都這麼慫,也有敢和申昌源乾的。刑警元鍾烈就在遇到申昌源後,當即大喝一聲,向申昌源撲去。
然元警官勇則勇矣,玩槍的手藝卻太潮,在距離申昌源不到10米的距離上,他連發三槍,都沒有擊中站着不動的申昌源,只有一發子彈擦過了對方的大腿。申昌源轉身就跑,沒受影響。

再開槍呢?對不起,韓國警察用的是5發彈容的左輪手槍,其中一個彈巢裝空包彈,一個彈巢不裝子彈,打完三槍啊,沒子彈了……

最後韓國警察還是靠一個煤氣小工的線索,才抓到申昌源,而整個抓捕過程,連警棍都沒用上……
韓國警察在槍上鬧的笑話不止這一次。
2021年,仁川一棟聯立式住宅四樓住户因經常發出噪音,被三樓住户檢舉而心生不滿,憤而持刀傷害三樓住户,若根據《警察武力行使基準與方法之相關規則》的規定,當時加害人持有兇器且傷害被害人,已屬於可用槍的階段。
然而,在現場的女警官眼見兇嫌持刀傷人,她卻呆若木雞愣在當場,甚至忘了自己帶着槍……在受害人倒地之後,她更是驚嚇過度,轉身就跑。事後執法記錄儀公佈之後,被韓國輿論一頓狂批。

也是啊,在一個無槍的社會中,不瞭解當地實際情況的外國統治者胡亂規定,讓警察人手一槍,這不就是給人家添亂嗎?
如果一個國家在幾乎所有日常執勤中,警察都不需要用槍,那實在理解不了為什麼要讓該國的警察人手一槍?美國佬犯這種錯誤,是因為老子國管兒子國,制定政策爹味十足,別人理當以此為戒。
美國人均持槍尚且警察肆意開槍暴力執法氾濫,警察就更不該在日韓這樣的社會里到處揮舞槍支,日本警察有一張海報曾寫:“不要拔槍,不要把手指放在扳機上,不要把槍指向他人。”
還是有明白人啊。
參考資料:
《世界新聞報》:日本警察壓力太大自殺成風
知識博物館博客:1對1000日本警察的東大門洪吉童
徐丹彤:日本警察槍支使用法律制度及其借鑑意義
知乎用户阿良良木易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