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及實控人遭立案後股價下跌,公司面臨股民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5-19 14:00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楊洋 編|深海
5月19日早盤,易事特小幅上漲,從5月11日晚間披露立案信息以來,公司股價累計跌幅近10%。
根據此前公告,公司及第一大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集團”)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易事特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經營狀況平穩有序,本次立案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受上述消息影響,5月12日易事特股價大跌近14%,公司當日市值蒸發超25億元。近幾日公司股價雖有小幅反彈,但仍未抹去之前的跌幅。根據公司一季度披露,截至2023年3月31日易事特的股東數量為10.37萬户。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5月11日收盤時持有易事特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值得關注的是,易事特在公告中未提及涉嫌信披違規的具體內容,公司在互動平台上回複稱,告知書中註明調查範圍為信息披露相關,具體情況有待證監會進一步溝通和通知。公司會積極配合證監會的調查。
雷達財經注意到,這已不是易事特和何思模首次被證監會立案。2017年8月2日,因易事特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董事長何思模涉嫌違反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何思模立案調查。
2018年5月25日,易事特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結案通知書,證監會決定對公司不予處罰,該案已審理終結。公司同時公告,實控人何思模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事人操縱市場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何思模沒收違法所得6399.7萬元,並處6399.7萬元罰款;根據當事人短線交易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對何思模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何思模作為易事特的創始人曾出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在上述處罰後從上市公司辭職。根據媒體報道,在福布斯2017華人富豪榜上,何思模曾以17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8億元)的資產成為東莞首富。
但在2020年9月10日,證監會網站更新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時任易事特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何思模內幕交易“海陸重工”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何思模利用與妻子張某共同控制的“張某”等5個賬户交易“海陸重工”,經交易所計算虧損176.84萬元。證監會決定,對何思模處以60萬元罰款。
天眼查顯示,易事特成立於2001年,位於廣東省東莞市,註冊資本為23.27億元,實繳資本5.76億元,公司是一家專注於電力電子變換技術,以電力電子技術和能效管理為核心,持續深耕產業數字化和智慧能源兩大領域,主營智慧電源、數據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