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短暫存在 現已消失的職業(凡人趣事 親身經歷)_風聞
有点晕-05-19 10:50
1997年,父親患病離世,剩下年邁七旬的母親。哥姐五個一商量,決定由我照料母親,哥姐分擔贍養費。
人到中年,年富力強,人生最有奔頭的年景,身上有使不完的勁。為了照顧好母親,一天中午,我急匆匆到人才市場找保母。三言兩語,領了個小女孩就回家了。那女孩十七八歲,農村人士,小個子,身體單薄,長象無特點,一幅大眾臉。
平日上班,時常加班,我在家裏待的時間也不多,自然也説不上好好地陪護母親了。小女孩平時陪母親上街買買菜,和母親一起做做飯,閒暇時,陪母親聊聊天。在我母親面前,小保姆也就相當於孫子輩了。本身平淡無奇,並無故事,可兩個多月過去了,一天,小女孩當面提出不幹了。我以為她與母親發生了矛盾,也不想勞心費神地再另請保姆,便挽留她,誰知她毫不動心。説到最後,我肯切地説,不管怎樣,也算朋友一場,好歹也給我説説離開的理由。她見我堅持,也把我當成父字輩的大哥,便告訴我要回成都上班。“上什麼班?”她支支吾吾的,難以啓齒。我出於關心,也出於好奇,又追問,“做什麼工作”。由於我平時工作較忙,兩個月期間,和她沒説過幾句話,更未責難過她,在她心裏也算是有個好印象,她脱口而出“我在成都有二十多人,專門偷自行車賣”。這句話可把我嚇得不輕,一來,小小年紀,瘦弱身材,竟能幹出如此驚天動地的事,二來沒想到我請了一位大盜,天天在家,一待數月。
那些年,偷盜自行車十分普遍,我自己兩年多時間中,就連失六輛自行車。當時,工資收入很低,買不起新車,不少就是二手市場買的便宜貨,實際上是不自覺地參與了銷髒。丟失自行車對個人和家庭,都是一個很大的損失,儘管多次報案,也從未見愛車失而復得。於是,常常對單位保衞科的人表示不滿。有一次,我新買了一輛自行車,保衞科的同志叫我把車停在顯眼的地方,他們在停車的對面的樓上,用望遠鏡死死地盯着,一旦出現盜賊,立即生擒。為了“報仇血恨”,我很配合。那天按要求停好車後,便上樓回家了。大約兩個鐘頭左右,我下樓,見自行車又不見了。心想一定是人髒俱獲,便信心滿滿地去保衞科。賊留下,自行車還我。沒想到呵,人生最大的悲劇是什麼?自行車丟了,賊沒抓住。
在此之前,機關大院內一直流傳着鄧保衞智擒慣偷的故事。事情是這樣的,單位招待所一連四五天在同一房間,天天有人丟東西,於是保衞科彙集羣臣,集思廣益,制定了周詳的抓賊計劃,好好打擊這一慣偷的囂張氣焰。一天中午,經驗豐富、身強力壯的鄧保衞,提着塞滿衞生紙的漂亮公文包,將包掛在該房間牀上的蚊帳勾上。鄧保衞頭枕被子,佯裝午休,眯着眼睛盯着公文包,就等小偷上鈎。誰料眯着眯着,就進入了夢鄉,當他醒來時,那漂亮的公文包不見了。鄧保衞不僅未能擒賊,反而賠了公文包。數月裏,時常有人當着保衞科人的面,“給我們來一段《智擒盜賊》的故事”。搞得保衞科的人灰頭土臉,看見單位熟人就躲得遠遠。
自從我丟失自行車後,便特別好奇,小偷如何開的鎖,又如何騎走不被人發現,而且屢屢得手,很少失誤,其中有多少高明手段,以至保衞科的人都毫無辦法。現在,行家就在面前,理應好好請教。小女孩反正都要走了,也不妨什麼都告訴我。以下是實錄:
我們二十多人,分為三個組。第一組負責尋找目標,大都以小女孩為主,以防猜疑。目標車要有八九成新,停放位置比較偏,便於下手,最主要一點是仔細看清楚是什麼牌子的鎖。第二組,負責開鎖。這是最有技術含量的組,是團伙的核心層。在普通人印象中,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一把鑰匙可以開百把鎖,千把鎖。這是因為自行車鎖廠,在生產某個牌子的鎖時,只有六七種模式。也就是説,只要有這六七把鑰匙,就能打開這種牌子的所有鎖。那時,自行車鎖廠不多,全國就幾家,他們研究得很透徹,一看鎖,就知道該提那串鑰匙,只需試幾下,一定能打開鎖。第三組,是運輸組,實際為銷髒組。就是把已經開鎖的車騎走,轉給那些專門賣自行車的人。
三個組分工明確,技術熟練,配合默契,他們在火車站周圍,閒雜人員多,人流量大,情況比較複雜的區域,屢屢得手,平均每天約有二十多輛車入帳,人均一輛左右。(不要以為這些是大盜,比起北京幹這行的,簡單是小作坊,根本不入眼。在北京,幹這一行的心臟功能特別強大,他們統一服裝,開着汽車,在地鐵口、商場前,在眾目睽睽下,一車一車地裝,又一車一車地住外運,根本用不着開鎖,也用不着那麼多人,效率出奇的高,這那是偷盜,簡直就是搬運工。路過羣眾見到他們,幹活賣力,動作流利,以為是城管治理亂停亂放,不僅不阻撓,反而誇他們幹得好,就是要這樣。那些丟車的發現車不見了,旁邊人告訴他,城管收走了。至於是那裏的城管,北京太大了,誰也不知道,丟車的人不但不追查,反而自責自己,活該,誰叫亂停亂放的。)
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又言久走夜路必闖鬼。
有一天,小姑娘那個團伙的運輸組遇到了麻煩,一位入行沒幾天的新手,騎着一輛剛轉手的自行車離開現場,由於心裏發慌,技術不佳,匆忙中闖到了路人,正在扯皮中,路過一位中年人來看熱鬧,看着看着,發現是自己的車,於是上前拉住騎車人討説法,自然,這騎車人進了派出所。
團伙聞此消息,立馬解散,逃得沒了人影。這小女孩正是這期間逃回老家躲難的。聽説團伙湊了份子錢,交了罰款,再打點一番,過了關。團伙又開業了,通知成員立即上班。我這才想到,小姑娘成天無精打采,晃晃悠悠,實際上是看不上保母這一無技術含量、收入又不多的工作,回成都上班自然是她充滿希望的唯一選擇。
後來,我們單位偷盜自行車的破案了,原來是單位職工子女所為。他們在大院裏長大,擔任保安的都是他們的叔叔伯伯,自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那天我自行車停好後,他們就知道保衞科的人在樓上盯着,但人總有眨眼的時候,就是那眨眼的瞬間,自行車不見了。
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小姑娘早已變成老大媽,或許已經抱上孫子了。
現在,自行車被電動車取代了,加上人們掙錢的門路多了,城市街道又有了監控,偷車這行早已沒人幹了。社會總是在發展進步,一個時期有一個時期的故事,也許這樣的事今後不會再發生,但畢竟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是歷史的一個片斷,一個定格,那裏面的背景、原由、人物角色的生成、對人的影響等等,還是值得回味和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