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捱打用高跟鞋砸傷對方被判3年,女子冤不冤?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5-21 22:50
極目新聞
2023年05月21日 16:04:53 來自湖北
2016年,盧某經營着一家店鋪,男顧客肖某在店裏和她發生爭執,用高壓鍋蓋將玻璃店門打碎,盧某隨即報警,民警將二人帶回調查。在去派出所途中,兩人繼續爭吵,肖某拳打盧某,盧某脱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頭部受傷。因事發突然,車上的民警未能及時阻止。經鑑定,肖某的傷構成八級傷殘。最終,盧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3年,還賠償肖某醫藥費等共計20萬餘元。時隔7年後,盧某和家人湊齊20萬餘元,於近日來到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一次性支付完賠償款。

執行法官到貴陽市盧某家門口張貼執行通知(圖源:南國早報)
這是一件七年前的案子,能結案是因為執行法官上門時,見到了刑滿釋放後的盧某,對其進行了耐心的解釋,盧某的氣就逐漸消了,於是答應籌錢賠償。
不少網友看了新聞,感覺盧某有些冤,被判刑3年還賠了20萬元,覺得不合理。理由是,第一次動手的是肖某,將店門給砸了,第二次動手的還是肖某,他當着民警的面拳打盧某,盧某反擊有什麼不對嗎?認為她的行為應該屬於正當防衞。
問題就出在肖某第二次動手後,盧某選擇了反擊。但要注意到,發生的地點是在車上,盧某拿出來的是高跟鞋,打砸的是頭部。這個性質就比較惡劣了。高跟鞋可是傷人的利器,擊打頭部可能會造成眼部等部位嚴重受傷。在法律法規看來,這就表明盧某有主觀傷害對方的可能。畢竟,民警就在車上,盧某完全可以通過民警來阻止對方施暴。另外,如果肖某繼續施暴,民警反應過來後也會及時阻止,盧某不太可能面臨着身體安全方面的重大威脅,説盧某正當防衞站不住腳。
假設一下,如果盧某讓警察出手阻止,而不是用高跟鞋反擊,事情會鬧到這一步嗎?顯然不可能。據報道,肖某達到八級傷殘的標準,那麼盧某面臨法律的制裁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在一些爭議和糾紛裏,很多人就咽不下一口氣,結果為這口氣自己承擔了更多責任,就像盧某。肖某付出了什麼呢?眼部、頭部受傷,賠償款多年討要不到,當然這也是自討的。
盧某報警,就應該相信民警會公正地解決問題,肖某再橫,也有法規來制約。不管是他砸盧某店鋪的玻璃門,還是在車上當警察的面拳打肖某,這些都會被法律一筆一筆記下來,最終來一個了結。
總而言之,公眾對“正當防衞”“互毆”“故意傷害”等要結合案情的具體情形來看。不管是誰,面對糾紛和矛盾,對雙方最有益的行為,就是讓事態不要升級,及時收手,通過正當途徑來維權才是正道。否則,只會兩敗俱傷。